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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标公告】舒城县朱槽沟流域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公告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舒城县朱槽沟流域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城县朱槽沟流域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舒发改审批〔2023〕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桃溪镇、干汊河镇境内
2.2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运维期结束。其中项目设计和建设期365日历天,并要求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达到考核质量标准,工程全部竣工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期,运维期3年。
2.3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为EPC+O承包模式,包含三项子工程,分别为舒城县城东污水厂尾水中立小河湿地工程、干汊河镇污水厂尾水湿地工程、三里河生态修复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4.2万吨/日)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 舒城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立小河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湿地建设面积6.81公顷,设计出水要求为地表水准IV类水,设计处理水量5.0万m3/d,包含引水系统、湿地及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
(2)干汊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湿地建设面积0.61公顷,设计出水要求为地表水准V类水,处理水量3800m3/d,其中3000m3/d作为工业回用水,其余800m3/d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建设中水提升泵站一座,DN200 回用水管道3001m,DN25 回用水管道460m,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
(3)三里河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生态修复长度3.8km,削减污染物以减少朱槽沟河的纳污量,包括清淤、生态护坡、水生态构建、生态滤床等。
承包人应根据初设内容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完成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以及后期项目运维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和发包人要求等文件。项目总投资:68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维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4家,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施工任务、运维任务。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1中的施工资质①,承担水利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1中的施工资质②,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3.1中的设计资质①,承担水利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3.1中的设计资质②,承担运维任务的须满足3.1中的运维单位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证书无效。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②给排水或水利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运维负责人要求: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④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运维负责人应为承担相对应的设计、施工、运维任务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
(6)以上人员允许兼职,兼职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岗位不允许兼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3  月  27  日  9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5.2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受理异议人):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舒城县城关镇万佛路与梅河路交叉口东南角7楼
邮  编:   2313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安徽鸿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北街与纬三路交叉口舒城皖水4楼 
邮 编: 2313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0564-8568623
8.其他注意事项
8.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8.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招标人按规定进行考勤。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8.5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中标企业应按规定办理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招标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文规定,支持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等方式。
8.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3 月 11  日 17  时   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 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8.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8.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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