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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名称: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 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WZ02211
招 标 人: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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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6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6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7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8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8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18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9 1. 总则............................................................................................................................................ 20 2. 招标文件....................................................................................................................................24 3. 投标文件....................................................................................................................................25 4. 投标............................................................................................................................................ 29 5. 开标............................................................................................................................................ 30 6. 评标............................................................................................................................................ 30 7. 合同授予....................................................................................................................................32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3 9. 纪律和监督................................................................................................................................3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40 1. 评标方法....................................................................................................................................49 2. 评审标准....................................................................................................................................49 3. 评标程序....................................................................................................................................50 第四章
合 同.......................................................................................................................................53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6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9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90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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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3BTFWZ0221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TFWZ02211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349 万元
2.8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 2023 年 10 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结束(约 880 日)
2.10 招标范围: 平台以合肥本地服务的成熟平台“合肥通 3.0”为核心,基于“合肥通”的平台底座,移动端同时兼容“合肥通”和拥有庞大用户群的微信平台,打造方便、实用的旅
游综合服务平台;充分汇聚旅游景点、融合旅游平台、整合周边业态,提供一系列相关功能服
务。系统分为:和悦游用户小程序、合肥通和悦游业务版块(h5)、和悦游平台管理后台 pc 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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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悦游商家管理后台 pc 端、和悦游商家管理后台移动端 app。业务功能包含:内容资讯购票、
场馆预定、文创商城、酒店预定、美食团购、金融平台、文旅卡(年卡等一系列)、整体营销
功能等一系列功能,实现文旅行业业务全流程闭环。根据实际需要,硬件要对接三方软硬件平
台,包含但不限于现有景点、场馆、酒店、地铁、金融使用的软硬件。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旅游开发服务项目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 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09 月 29 日 00:00 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 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5)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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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88、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 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经开区清河路 866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 电子交易系统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8.4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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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
电 话:0551-6353920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
交即可):
标段简称:1 标段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4273322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98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089363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
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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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招标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招标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1.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招标公告
1.1.8合同估算价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录 1 (2)业绩要求:见附录 2 (3)信誉要求:见附录 3 (4)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 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5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 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 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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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 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 认。
2.4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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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 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3.2.3报价方式总价:___ □单价:___ □费率:___ □定价:___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有,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第二类:□√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 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 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 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 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 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 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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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 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 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 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 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 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 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 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 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6)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 供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现场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 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进行核实,后期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存 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评标委员会责任。 (7)评标委员会应对保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 编号相同、多家投标人的保函为同一机构出具;保函存在明 显 PS 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 询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3.4.5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 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 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 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 形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 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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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 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 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 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1服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 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______/_________;(2)其他:____/_____。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
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是否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 不允许□允许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 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
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及 工程保函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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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__30__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 为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5)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 文件并进行评审。 多标段开标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家;第二中标候选人 1 家(如有)。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_3_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是□否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 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投标人 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1)递交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 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2)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 2%。 (3)退还: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4)具体要求: 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 立保函。 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 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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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图纸(如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 交易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查看。
10.1.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见本章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 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
10.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2.1投标所需资料(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 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 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或相 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 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 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 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 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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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2.2相关政策要求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应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 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 知》(注建〔2021〕2 号)执行。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 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 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 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 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 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 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 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 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 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标代理机构缴纳招 行电汇方式。招标 具体收费标准为下 4000 元最低标准收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标人在领 标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费 表的 80%(取),投标 ,招标人不取中标通知 费,可以银 以中标价为 不足 4000 人在报价单 再单独计量书前须向招 行转账、银 计算基数,元的按照 中不单列,支付。
中标金额(万 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 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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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5其他(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 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 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 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 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 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 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 的,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3)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 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 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 究违约责任。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 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 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委托人要求”等 章节中 “委托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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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 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 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的支付。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递交发票 7 个工 作日内)为预付款,占合同总价款的 30%;第二阶段(主体 功能开发结束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内)为进度款,占合同 总价款的 40%;第三阶段(正式验收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 内)为终验款,占合同总价款的 20%;第四阶段(免费运维 期结束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内)为质量及服务保证金,占 合同总价款的 10%。
10.8.3特别提示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 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 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 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 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特别提示:因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 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 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10.8.4演示材料一、采用 U 盘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注:①演示文档格式建议为 MP4、avi 格式。 ②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的方案汇报,否 则对应项不得分。 ③演示顺序以投标人递交演示方案的现场签到顺序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收展板或模型。 三、本项目的上述文件递交要求为: 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 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在开标地点递交。若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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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存在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即截至投标截 止时间,项目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情形,如存在业绩造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在投标函(不含报价)中承诺。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 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 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 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正在履约或已 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 的(如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 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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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视
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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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配备专业技术开发人员,在招标人指定的场地驻场开发。
注:在投标函(不含报价)中承诺。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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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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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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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工程咨询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
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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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
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
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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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 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
用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 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作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实施的专业 工作,且经招标人认可。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 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 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
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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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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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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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含报价);
(2)分项报价表(如有);
(3)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分项报价表(如有)。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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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 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 赔。
3.4.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 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 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 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 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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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 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
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
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
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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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
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 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 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 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接收。
4.1.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 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采用工程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工程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 或提前开启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 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 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 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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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 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 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 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 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 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开标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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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 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6)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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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 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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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 示中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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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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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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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 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委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在自主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 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代理的交易项目,采用竞价方 式交易的项目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安徽公共资源交 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活动。
第四条 本规程所指的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用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根据交易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程所指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 文件。
第五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交易活动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动的 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交易活动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 换和发布有关交易活动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交易活动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所需 的信息。
第六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电子交易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交易各方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 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 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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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交易项 目采取电子交易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交易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发出,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条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更正或补疑等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 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 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 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交易。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 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 盘 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并且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 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成功递交,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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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 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 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 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问询函),并在规定时 间内回复,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采购人)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中标(成交)结果。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 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 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程序无法 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 导致交易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 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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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 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应当尽快恢复交易程序,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发出;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意外情形 时,如部分投标人(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供 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 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 解密。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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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 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 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段 数量/
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41 分 (2)技术部分:39 分 (3)投标报价:20 分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价格分评标基 准价计算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 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报价合理性得 分评标基准价 计算(1)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 5 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 低价,取其他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当有效 投标人数量不足 5 家时,则直接取全部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 平均得出平均值。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 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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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形式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 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 迹清晰可辨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 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 行投标的情形
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 容
2.1.2资格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 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 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 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1.3响应性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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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 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2 项规定
投标人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服务方案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 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 字迹清晰可辨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 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 标的情形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 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 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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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 实质性条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3 (1)商务评分 标准业绩能力8 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具有文旅信息化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注: 1.资格审核业绩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 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2 的要求。 3.本项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4 个。
综合实力15 分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 认证: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类认证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 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 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 询, 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 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 审依据。 2.投标人具有: (1)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B)证书 的:一级得 2 分,二级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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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证书:一级得 2 分,二级得 1 分。 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 理协调中心 CNNVD 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 享平台支撑单位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4.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之一,得 1 分:(1)CMMI 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四级及以上 的;(2)SPCA 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四级及以上的。本小项满分 1 分。 5.投标人具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1)数据安全建设能力证书,得 2 分;(2)数据安全评估能力证书,得 2 分。本 小项满分 4 分。 2、3、4、5 合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 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软件著作权4 分投标人或所投文旅服务平台需提供相关软 件著作权证明,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关键字:1.营销活动相关平台; 2.大数据分析平台; 3.文旅行业业务平台; 4.分账系统; 5.应用服务平台; 6.文旅相关 app、小程序; 7.文旅地图导览功能平台; 8.金融超市信息展示平台。 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满分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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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11 分1.投标人拟派任项目经理(1 人)具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 3 分; (2)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 书得 1 分。 注:满分 3 分。 2. 投标人拟派任项目经理(1 人)具有相关 文旅平台建设经验,得 1 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予 以响应(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报监 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3. 投标人拟派任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 (1)信息系统集成管理证书,得 1 分;(2)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得 1 分。满分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拟派项目实施服务团队成员(除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 试中心)颁发的以下证书之一,每个证书得 1 分: (1)软件设计师;(2)数据库系统工程师;(3)网络工程师。 满分 2 分。 1、3、4 合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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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证书扫描件予以响应;(2)投标文 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 述人员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 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 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 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 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未提供 不得分。 (3)同一证书不重复计分;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同一人具备多种认证证书 的,不累积计分。 5.投标人为本项目设有驻场管理团队,本次 建设期驻场人员达到 4 人,得 1 分;超过 4 人每增加 2 人加 1 分,最高得 3 分;低于 4 人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予以响应(格式 自拟)。
免费质保期3 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 1 年的 基础上,投标人承诺:(1)增加一年免费 质保期得 1 分,不足 1 年的不计分;(2)增加 2 年免费质保期得 3 分,不足 2 年的不 计分。最多得 3 分。 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予以响应(格式 自拟)。
2.2.3 (2)技术评分 标准(技 术方案)便利化服务4 分评委会对投标人的便利化服务方案的完善 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现场服务人 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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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2 分;2≤良好<3 分;3≤优秀≤4 分) 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项 不得分。
建设方案12 分投标人提供建设方案需包含 PC 端、移动端 等建设内容,实现景区、文博、住宿、美食、文创等全方面融合服务,形成和悦游旅游服 务平台和营销平台。要求内容科学全面完 善,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 况,且操作性、可行性强,细节描述合理详 细的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得 9≤F≤12 分;良好得 5≤F<9 分;一般得 1≤F<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方案15 分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进行综 合评审。 技术方案符合总体架构、数据架构、集成架 构、技术路线、性能等要求,且设计详细、完整、针对性强,能够进一步优化招标文件 的要求,使系统整体能力达到优秀得 7≤F≤9 分;良好得 4≤F<7 分;一般得 1≤F<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了项目现场已有系统的 建设和部署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所带来 的扩展性、敏捷性和兼容性等,得 2≤F≤3 分;基本符合的,得 1≤F<2 分;较差的,得 0≤F<1 分;
所投的软件设计符合功能要求,并且具备易 用性、安全性、高可靠性等能力,得 2≤F≤3 分;基本符合的,得 1≤F<2 分;较差 的,得 0≤F<1 分。
售后服务5 分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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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安排、售后响应时间、人员培训方 案等,从维保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以 及本项目范围内维护能力成熟度等售后服 务及维保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售后服务承 诺与维保承诺内容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 审。 优秀得 4≤F≤5 分;良好得 2≤F<4 分;一般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Demo 演示3 分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司旅游管理 系统相关产品进行现场演示,展示产品的实 用性及优越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得 2≤F≤3 分;良好得 1≤F≤2 分;一般得 0<F≤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需提前录制相应演示视频用于评 标现场播放展示,视频共计时长不超过 180 秒,须以 U 盘为载体。 2.演示材料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4。
2.2.3 (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价格分2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 满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合理性得分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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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
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①。投标人使用相同的项目
经理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
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① 仅适用于多标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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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第 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 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4.3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3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5 人时,投标人本章第 2.2.3 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 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 2.2.3 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 员每一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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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投标人得分=A+B。
3.4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
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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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 评标结果
3.7.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 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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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第四章 合 同
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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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经开区清河路 866 号
邮政编码:230041
联 系 人:卢建中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下称“合同双方”或“双 方”)就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和悦游建设项目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定义
(一)“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项目开发、项目资源租赁、第三方服务、安全运维费、保 险费、税费、开发期间办理相关手续费及相关服务价格等保障甲方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服 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三)“服务”指本合同项下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项目软件及硬件设备、项目开发、项目 资源租赁、第三方服务、安全运维、保险、开发期间办理相关手续、交货、安装、测试、调试、系统集成、配置变更、培训、技术支持、客户化开发、售后服务、维保服务,及其他使所购项 目系统可以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等。
(四)“文档”指用来描述货物的内容、组成、设计、型号规格,测试及验收结果,及货 物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设计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等。
(五)除有特别说明外,“天”、“日”指日历日。
二、合同的组成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 先效力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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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澄清文件、最终报价及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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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采购编号:需填写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含采购补充文件等)。
(一)标的物名称:和悦游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二)合同含税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前述款项为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卖方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设备、人员工资、安装调试、验收、合理利润及应缴税费等一切费用,买 方无需就本合同履行再向卖方或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标的物配置及价格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部署地设备名称数量及 单位增值税税率(%)金额(不含 税)金额(含税)
1合肥软件开发1 套6
2合肥系统集成1 套6
3合肥第三方服务8 项6

注:1、具体配置见《服务清单》。
2、乙方因本合同项下服务而须支付的其他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除上述约定外的增 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 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保证各项标的对应的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付款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致。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如需要设备如进行扩容升级,同配置整机设备及单项设 备(配件)的价格(不含增值税)不得高于本次相应设备(配件)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期间如遇价格下调,按照最低价格执行(不含增值税)。免费保修期满后,在设备寿命期内乙 方及原厂商优惠供应各种备品备件。
(五)免费保修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从乙方购买相同标准的维护服务,如需要,则在保证维保要求及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标包由乙方(或原厂商授权的其他服务商)提供的每 年维护服务费用(不含增值税)不超过本合同相应货物单价(不含增值税)的 10%(维保服务 费用增值税税率为 3 %);
(六)如国家对增值税政策、税率进行调整,则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按照不含增值税价格×(1+增值税率)=含增值税价格的公式,重新调整含增值税价格。
(七)总工期 12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买方要求为准。要求 2024 年 2 月 6 日产品主体功能 按时上线。前述工期为绝对工期,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交叉施工及配合施工等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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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卖方完成本工程中的设计、开发、测试、运维部署、调试、技术检测、系统升级等所 有工作所需的全部时间,非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或买方另行事先书面同意外,该工期不 得顺延。
四、品质保证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为市场主流技术。该服务采用技术是可控、安全不受制裁的技 术,可以保护用户隐私,不受第三方制约和控制的技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技术。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须满足《服务功能清单》和《服务工作说明书》,保证甲方在正常 使用下,在其使用期内,均能够满足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三)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具有正确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四)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主体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技术方案、功能需求与运维服务
(一)乙方需实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和设计指标等技术要求。
(二)乙方需实现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功能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的细节功能,根据 系统正常逻辑也应当予以保障实现或者根据甲方补充的功能需求进行开发;对于使用体验差的 功能,甲方有权提出的优化方案,乙方要积极实现;对于系统中出现的 bug 问题存在争议时,以 bug 问题由乙方处理解决。
(三)乙方需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运维服务要求,包括提供不低于 1 年的免费运维 服务,其中前 3 个月要求驻场运维;免费运维期内提供升级、优化、定制等服务;系统上线后 需要提供 7x24 小时系统服务。
(四)乙方需无条件提供甲方除上述以外的服务,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六、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详细交货地址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签署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项目计划安排项目进度。乙方需按照甲方提出的项 目计划进行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活动,或乙方提供项目计划供甲方评审同意后方 可实施,需要修改的计划应当及时修改,甲方将给予配合。
(三)初验: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甲方及时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包括源代码、项目需 求文档、交互设计文档、数据库文档、数据字典、设计稿、使用说明书、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管理后台账号、系统演示等方面内容。确认无误后 7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签署《系统初步验 收表》。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在验收过程中,因交付服务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或 者项目服务系统未达到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7 日内更换、补齐,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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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交付的系统符合合同约定,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服务或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赔偿。
(五)终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客户化等 服务,上线完成并稳定运行 30 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成立验收小组对系统进行验收,符合合同要求情况下签署《系统终验验收表》,作为考核乙方履约情况和付款的依据。
(六)验收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 文档,提供所购服务项目的安装指南、用户手册等。
(七)验收过程中乙方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替换、维修、调试等所耗费的时间计入总工 期内,乙方须保证系统在 2024 年 2 月 6 日前主体功能上线。
七、货物保修
(一)保修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含替换设备,包括随机附带的系 统软件等) 一年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日期自双方签署《系统终验验收表》之日起计算。维保期 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部件、模块而导致货物停止运行的,保修期将按停运天数(按 24 小时计算,不足 24 小时按 24 小时计)相应延长。
(二)维保内容包括:日常服务运维保障;必要功能的改造升级;系统 bug 问题的解决;对甲方人员相关技术和业务的培训,具体维保内容见《服务工作说明书》。
八、人员要求
(一)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资质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 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需填写 联系电话:需填写
(二)乙方及原厂商应派出《项目人员名单》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到现场提 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乙方或原厂商更换项目人员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项目人员,乙方及原厂商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 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及原厂商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乙方或原厂 商人员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和原厂商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四)乙方及原厂商应具有合格的用工主体资格,应与派出的项目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 系并履行相关职责。
九、合同价款的支付
(一)付款方式:合同中甲乙双方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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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款的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支付。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 日内)为预付款,占合同总价款的 30%;第二阶段(主体功能开发结束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 内)为进度款,占合同总价款的 40%;第三阶段(正式验收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内)为终验 款,占合同总价款的 20%;第四阶段(免费运维期结束后递交发票 7 个工作日内)为质量及服 务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1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足额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合同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付款 由甲方承担支付义务。
1、第一阶段的款项支付: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考核评 价部门审核无误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二阶段的款项支付:主要功能完成开发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考核评价 部门审核无误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第三阶段的款项支付:终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考核评价部门审核 无误后,甲方依据:(1)《合同履约付款审批单》(甲方内部使用);(2)《系统终验验收 表》,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终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代码、项目招标相关资料、项目合同、验收申请报告、软件系统检测报告、等保检测报告、业务需求说明文档等。
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应全额支付该阶段款项;
验收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甲方视乙方对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减值支付该阶段款项,并根据 合同约定提供减值依据,乙方应予接受;
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原则上不支付该阶段款项。若乙方整改后,经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应视为基本合格,甲方减值支付该阶段款项。
4、第四阶段质保款项的支付: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考核评 价部门审核无误后,甲方依据:(1)《合同履约付款审批单》(甲方内部使用);(2)《维 保阶段验收表》;
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应全额支付质量及服务保证金;
验收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甲方视乙方对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减值支付质量及服务保证金;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支付质量及服务保证金。若乙方整改后,经甲方重新验 收合格的,应视为基本合格,甲方减值支付质量及服务保证金。
(三)乙方应在甲方签署考核评价报告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向甲方开具发票。如发生减 值支付,则按照甲方相关财务规定执行。若出现退款的,对于需要进行作废处理或开具红字发 票的情况,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发票的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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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特别说明外,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定不能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各项信息全面、完整。
(五)甲方开票信息:
公 司名 称: 需填写
纳税识别号:
账 号:
开 户 行:
(六)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需填写
开户银行:需填写
账 号:需填写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一)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 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利等任何权利 主张。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货物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和 相关的费用。
(二)自交付之日起甲方对所购货物涉及的软件享有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永久使用权。乙 方(及/或原厂商)保证其未向第三方授权本合同约定甲方使用区域内的独占使用权,甲方使用 相关软件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冲突。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软件使用许可权存在 权利瑕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损失赔偿。
(三)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部保密信息,除甲乙乙方(及/ 或原厂商)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 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应对甲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1.客户信息 是指甲方所收集、传输、加工、使用、查询和保存的客户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 用信息、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及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信息。2.乙方(及/或原厂商)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甲方相关制度要求,要把 保护客户信息当作保护自己的信息一样对待,确保客户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发 生,切实履行客户信息保护义务;(2)在收集、使用客户信息时,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 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客户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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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泄露、篡改、毁损,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客户信息,不基于个人或其他不正当目 的收集、查询、使用客户信息,不收集、查询、使用与所提供服务或办理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查询、使用客户信息,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与客户的约定,处理所保存的客户信息;(4)切实履行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对工作履职或 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私自复制、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进 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并采取合理、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他人非法获取,妥善保管记载客户信息 的载体;(5)在收集、存储客户信息有错误时,主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或者删除;切实保 障客户的知情权、同意权、请求更正错误信息和删除不必要信息及获得救济等权利,并做好客 户的沟通解释工作;(6)对于涉及甲方客户或经营信息的系统,严格按照信息查询和提取的有 关要求执行查询、审批流程,规范密码使用,切实做到操作合规和信息保密。
(五)如知悉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保密信息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 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六)乙方基于本合同的无形资产成果继续开发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取得同意,交付的成 果所涉及知识权益由甲方权属,乙方不享有任何知识产权权益。如甲方有申报知识产权需求时,乙方应给予配合。
(七)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解除、变更或终止等均不影响本条第(三)、(四)款的 效力。
十一、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或原厂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 货、拒付合同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本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如果因乙方或原厂商原因造成未按时交货或未按时提供服务,每迟延一天,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05%作为违约金。迟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15 天以上,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二者中孰高者 为准)。
(三)因乙方或原厂商项目人员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或原厂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或者未能按时更换不符合要求 的项目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五)保修期内,乙方或原厂商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或不能在承诺时间内修复 故障,甲方有权请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 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1、开具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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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
4、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其他情况;
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如果乙方向甲方开具虚假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本合 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禁入名单。
(八)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增值税税额,甲方 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可抵扣税额。
(九)因乙方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导致税额不一致,并有损甲方权益的,甲方 有权将税额差额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
(十)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中直接扣 除。如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支付 不足部分款项。
(十一)乙方违反保密或甲方客户信息保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客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约定,经甲方催告后 5 日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按合同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需继续予以 补足。
(十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文印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一切支出。
十二、不可抗力
(一)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 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 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 30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 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 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二)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全部免 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一)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委一裁终局,可以向甲方所在地进行起诉。
(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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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仲裁期间,除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合同的转让和修改
(一)合同双方都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内容。拟修改本合同内容的一方应当就修改事项 列明拟修改条款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应就修改条款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 理。
(三)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资产重组、并购等情形时,应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7 日内通知甲方。
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合同签订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季度向甲方通报产品及服务最新价格情况。期间如遇价格 调整,应及时通报甲方并按照最低价格执行。若因没有及时通报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 偿责任,对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不予赔偿。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 根据设备市场价格和技术变化情况,与乙方或原厂商通过谈判对设备入围价格或型号进行更新。(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详见附件:
1、招标文件
2、响应文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
有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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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 1:廉政协议
附件 2: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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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 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 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 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 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 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 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 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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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 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 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 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 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 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 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 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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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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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日就(标段编号)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 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 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 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 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 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 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 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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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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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背景
合肥作为安徽省省会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包括众多的景区、文 博场所、酒店民宿、美食、文创商城等。为了更好地推广这些资源,提高游客的旅 游体验,需要一个服务广大居民和游客的旅游服务平台。
平台以合肥本地服务的成熟平台“合肥通 3.0”为核心,基于“合肥通”的平 台底座,移动端同时兼容“合肥通”和拥有庞大用户群的微信平台,打造方便、实 用的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充分汇聚旅游景点、融合旅游平台、整合周边业态,提供 一系列相关功能服务。
二、项目现状
政府层面
缺乏统一门户:目前,合肥市各个景区、文博场所等旅游资源分散在不同的平 台和应用中,游客需要分别下载多个应用或关注多个公众号才能获取相关信息。这 给游客带来了不便,也限制了政府部门对旅游资源的整合和管理。通过建设“和悦 游”,可以实现合肥市旅游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展示,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方便游客 查询和预订。
提高服务效率:“和悦游”可以将各个景区、文博场所的信息集中展示,游客 可以通过一个入口快速获取所需信息,避免了重复搜索和切换应用的繁琐过程。同 时,“和悦游”还可以提供在线咨询、预订等功能,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和响 应速度。
精准数据统计: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重要城市之一,旅游业是其重要的经济支 柱产业之一。通过建设“和悦游”,可以在一个平台上面了解合肥旅游业更加精准、全面的各类数据,从而分析获得各类客户画像和场景分析,为后期的旅游发展决策 提供依据。
经济层面
促进经济复苏:合肥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旅游行业发展对于经济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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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建设“和悦游”,可以为合肥市的旅游业提供数字化 转型的支持,帮助恢复和提振旅游业的发展。
推动消费升级:“和悦游”集成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各类服务功能,可以满足 不同游客的需求,包括景区门票、酒店民宿、美食推荐、文创产品等。可以促进消 费者的消费升级,推动合肥市的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提升城市形象:一个功能齐全、用户体验良好的“和悦游”,有助于提升合肥 市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通过宣传推广,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带动相关 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
市场层面
增强竞争力:当前,合肥市的旅游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各个景区、文博 场所等都在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通过建设“和悦游”,可以实现 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
拓宽营销渠道:“和悦游”可以为合肥市的旅游业提供一个全新的营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更广泛地宣传推广合肥市的旅游资源和服务优势,吸 引更多潜在游客的关注和参与。
提升用户粘性:“和悦游”集成了多种功能和服务,可以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 求。通过持续优化和更新内容,可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强用户黏性。
综上,建设合肥旅游服务平台,在提升旅游发展、丰富旅游体验、创新旅游模 式各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对合肥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具有重大战略作用。
三、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和悦游”、“和悦游”管理后台两大平台,平台目标如下:建立官方统一门户:打造一个官方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的旅游信息服务。该 门户将整合合肥市内外的景区、文博场所、酒店民宿、美食、文创商城等资源,为 游客提供便捷的查询和预订服务。同时,门户还将展示合肥市的文化特色和旅游资 源,打通合肥轨道地铁码和奥体中心小程序等,提升城市形象和知名度。
开发游客小程序: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服务。通过小程序,游客可以轻 松查询景点信息、预订门票、购买交通票务、选择酒店民宿等。此外,小程序还将 提供导航功能,帮助游客快速找到目的地并规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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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运营管理:建立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和悦游”的整体管理和运营。该平台将包括会员管理、消费券、旅游年卡管理及金融系统权益等功能模块。通过 运营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对各项业务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实现线上预订与文创商城:发展线上预订和文创商城业务。游客可以通过“和 悦游”在线预定门票、酒店民宿和交通票务,避免排队等待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此外,平台还将开设文创商城,销售与旅游相关的特色产品和纪念品,满足游客的 购物需求。
营销运营平台搭建:基于总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初步建立营销运营平台,通 过各种活动提高用户对平台的使用率,进而增加用户粘性,满足客户游玩体验的同 时,增加用户对城市满意度。
初步建设数据中心:在初期阶段,建设数据中心来存储和管理“和悦游”的数 据。数据中心将收集和整理各个业务板块的数据,为后续数据分析和决策提供支持。通过数据中心的建设,可以更好地了解用户需求和行为,优化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服 务体验。
四、建设原则
标准化和规范化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业务、技术、运行 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整体建设和实施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技术先进性原则
采用先进、成熟的方法和技术,各种先进方法和手段应该充分考虑可行性、法 律可行性、管理可行性、技术可行性。既要注意概念、技术和方法的先进性,又要 注意成熟性,使项目能反映当今的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安全性和易用性原则
在系统建设方案设计时,需依托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的各种信息技术标 准(环境、技术、信息、安全、信息交换标准等),制订“和悦游”建设项目各项 技术标准,结合文化旅游的业务应用特点,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并针对不同层面的 使用者的应用水平,充分考虑系统的易用性,保障各业务应用系统建成后的应用与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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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将整合现有的业务系统及数据库,要采用开放性、标准化的平台设计,以 尽可能地利用已有的设备、软件及信息资源;
系统对于未来可能增添的新的子系统、新的数据库、新的功能、新的用户都要 留有接口和二次开发 API,并符合电子政务、智慧旅游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系统可 以随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成长扩大。
经济性原则
本系统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工作,力求减少浪费。
完整性原则
除了针对本期项目系统功能需求外,还要充分考虑系统非功能需求和项目全程 监管。
1.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2.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制;
3.系统性能设计、系统安全保密设计、系统集成与系统运行环境要求、备份恢 复要求等内容的相关设计方案、数据准备、设备购置与人员培训、组织机构调整同 时进行;
4.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坚持边 建设、边应用的原则,及时将建设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系统性和时效性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设计,保证整个系统的统一和数据的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 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和严格的制度保障。
系统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项服务工作,它的成败优劣必须从系统建设落地 实际效果来衡量。因此,系统建设中必须坚持时效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
注重实效,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针对业务特点确保系统功能齐全、内容完整、操作简便;满足旅游管理部门、涉旅企业、游客体验等需求。
五、建设内容
1.“和悦游”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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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内容资讯:建设基础咨讯展示窗口,帮助游客快速了解合肥市旅游相关资讯。
1.2 悦景区:建设全市景区预约系统,为游客提供景区预约须知事项和说明,游 客可通过平台预约最近 7 天的景区入园,支持划分时段进行预约,游客可以查看已 预约的信息,支持取消预约。
1.3 悦文博:建设全市文博场馆预约系统,为游客提供文博场馆预约须知事项和 说明,游客可通过平台预约最近 7 天的场馆入园支持划分时段进行预约,游客可以 查看已预约的信息,支持取消预约。
1.4 悦享住:建设酒店民宿展示平台,对接文旅集团酒店管理系统,实现酒店预 约预定。
1.5 悦美食:建设合肥美食必吃榜,游客可以浏览合肥特色美食,并可直接购买 美食套餐。
1.6 悦文创:打造悦文创商城,游客可以进行土特产等商品的查询、查看、购买、退货等功能。
1.7 消费券领取:建设消费券发放平台,市民可在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并可在线 上线下多场景使用。
1.8 金融平台:建设金融平台,对接银行产品进行展示,消费者可以通过点击金 融产品展示图跳转到对应银行的展示页。
1.9 导游导览:建设合肥市级地图,为游客提供实时实地的语音或文字导览功能,能帮助游客快速融入旅游场景、增进游客与景区之间的互动、提高游客对景区的观 感认识。
1.10 文旅消费卡:建设文旅年卡系统,整合合肥本地旅游资源,发放惠民卡等 旅游年卡。
1.11 悦游码:打造文旅护照的用户统一身份登录、统一权益中心、统一成就中 心,提升游客一码游合肥的畅玩体验。
1.12 个人中心:建设游客个人中心,包括个人资料、订单管理、优惠券管理、预约管理、投诉维权管理、系统设置等功能。
2.“和悦游”后端管理系统
2.1 餐饮产品管理:可以帮助用户轻松管理和更新合肥的餐饮产品信息,门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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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登陆后台进行产品的管理,为游客提供最佳的餐饮体验。
2.2 景区产品管理:可以更好地管理景区的各项信息,景区也可登陆后台进行产 品的管理,让游客对景区有更全面的了解。
2.3 文博场馆管理:可以方便地管理合肥的各类文博场所,场馆也可登陆后台进 行产品的管理,为游客提供丰富的文化体验。
2.4 酒店/民宿产品管理:可以管理房间信息、价格、设施等,酒店民宿也可登 陆后台进行信息的更新,为游客提供便利的住宿预订。
2.5 金融产品管理:可以进行银行金融产品的上下架工作。
2.6 订单管理:可以进行门票、场馆、餐饮、酒店、电商方面的订单管理,帮助 平台管理者实时掌握各类订单的状态,提高工作效率。
2.7 优惠券/消费券管理:可以发放和管理优惠券和消费券,吸引更多游客使用 平台服务。
3.“和悦游”后端营销工具
3.1 分销管理:二级分销能力,可以进行上下级关系绑定成为分销商,实施等级 管理,分销商小程序端个人管理后台支持查看分销订单,可以进行分销商设置。3.2.会员储值:支持会员储值,储值福利:金额赠送、积分赠送、优惠券赠送。增加用户使用粘性。
3.3 限时秒杀:秒杀功能,可以配置秒杀栏目信息,使用用户可以进行商品秒杀。3.4 多人拼团:拼团功能,通过设置活动或商品的拼团增加用户分享和购买的兴 趣。
3.5 礼品卡:通过设置不同的礼品卡,结合线上线下,为用户和商用提供消费便 利和粘性。
3.6 新人有礼:新人有礼功能,通过用户初次使用发放优惠券的形式增加用户持 续消费欲望。
3.7 商家手机端:商家可以在移动端自己的商品进行管理,查看自己的订单和账 户。
3.8 其他营销功能包括:积分功能、预约预定、摇一摇抽奖、活动报名、电子卡 密、打卡活动、数据大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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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集成
集成第三方软件与应用,实现平台内的互联互通,如合肥轨道地铁码和奥体中 心小程序等。
六、技术方案
(一)方案概述
建设“和悦游”包括服务平台合肥通 H5 页面,及微信小程序服务平台,实现景 区、文博、住宿、美食、文创等全方面融合服务,形成服务平台、营销平台、数据 平台。项目利用更加丰富的信息化的手段,汇集文旅大数据,贯穿政务大数据和旅 游主管部门以及景区的营业数据,构建文旅良性循环生态共赢圈,推陈出新,引进 先进技术,辅助文旅方面的政府决策、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游客服务,实现文旅管 理科学化、全域服务智能化、文旅营销精准化、多元信息集成化、发展创新多元化 和文旅融合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围绕功能实现数据互通、应用互联、服务升级,围 绕运营实现“渠道融合、能力开放”,围绕管理实现“优化机制、狠抓落实”。同 时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文旅产业与服务升级,力争用 3-5 年的时间,实现 50%游客、合肥市民出游使用第一平台,真正将“和悦游”打造成合肥文化和旅游的总入口。
提供 H5 端:游客服务平台和运营管理平台需要提供 H5 端,并接入合肥通 APP 使用。提供平台集成对接能力,可对接第三方系统和服务。软件系统和数据库支持 集群、负载均衡方式运行,具备高可用性,系统能够每周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二)技术架构
(1) 前端技术路线:使用 HTML、CSS 和 JavaScript 构建用户界面,使用可靠 流行的前端框架。
(2) 后端技术路线:使用 Java(Spring Boot)或 Python(Django/Flask)等编 程语言搭建后端服务器,处理业务逻辑和数据存储。
(3) 数据库:选择主流、稳定的数据库存储数据。
(4) 支付系统:集成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5) API 接口:提供 RESTful API 接口。
(6) 部署环境:使用 Docker 容器化部署。
(三)部署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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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架构方案
(1) 应用与数据分离;
(2) 文件服务独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剥离;
(3) 数据服务提供统一的访问接口,应用不直接访问数据;(四)性能设计
性能指标
(1) 整体用户量 3000000+;
(2) 并发数>10000;
(3) 服务器要求指标见下表:
序号参数指标备注
01平均每秒响应次数<3/S
02成功的请求>99%
03失败的请求<1%
04成功点击次数>99%
05失败点击次数<1%
06每秒成功的点击次数>95%
07每秒失败的点击次数<5%
08年出现故障时长<2h

(五)安全设计
1. 访问安全
(1) 采用严密的权限管理,必须是合法的用户才可以访问系统(用户认证),且必须具有该资源的访问权限才可以访问该资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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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权限模型设计,标准权限数据模型包括 :用户、角色、权限(包括资源 和权限)、用户角色关系、角色权限关系。权限分配:通过 UI 界面给用 户分配权限,对上边权限模型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3) 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根据角色判断是否有操作权限,充分解决了角色多 变性问题。
(4) 基于资源的权限控制:根据资源权限判断是否有操作权限,可维护性强。
2. 数据安全
(1) 在操作系统层面通过防火墙的设置。禁用有安全隐患的端口,设置进出站 规则,能阻止很大部分恶意请求。
(2) 应用系统层面通过 API 统一授权访问,访问必须携带有效 token,拦截访 问非正常的请求方式。
(3) 数据存储方面,用户隐私信息通过有效加密方式加密保存,确保难以破解,避免不法分子获取真实数据。
(4) 数据备份,具备有效的数据库备份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数据丢失。
3. 软件测试及安全测评
(1) 本项目按照三级等保测评的标准进行建设。配合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保护 测评(根据安全等级需要开展)等安全测评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对 系统的定级情况进行梳理,调研测评现状,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系统 安全要求,对安全测评项进行配置和自查,使系统达到等保、密评等安全 测评的条件。
(2) 项目实施结束后需提供包括功能、性能、稳定性相关的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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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七、软件功能需求详述
功能模块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描述
“和悦游”内容资讯建设基础咨讯展示窗口,帮助游客快速了解合 肥市旅游相关资讯。
悦景区建设全市景区预约系统,为游客提供景区预约 须知事项和说明,游客可通过平台预约最近 7 天的景区入园,支持划分时段进行预约,游客 可以查看已预约的信息,支持取消预约。
悦文博建设全市文博场馆预约系统,为游客提供文博 场馆预约须知事项和说明,游客可通过平台预 约最近 7 天的场馆入园支持划分时段进行预约,游客可以查看已预约的信息,支持取消预约。
悦享住建设酒店民宿展示平台,对接文旅集团酒店管 理系统,实现酒店预约预定。
悦美食建设合肥美食必吃榜,游客可以浏览合肥特色 美食,并可直接购买美食套餐。
悦文创打造悦文创商城,游客可以进行土特产等商品 的查询、查看、购买、退货等功能。
电子券领取建设消费券发放平台,市民可在平台上领取消 费券,并可在线上线下多场景使用。
金融平台建设金融平台,对接银行产品进行展示,消费 者可以通过点击金融产品展示图跳转到对应银 行的展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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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投诉建议工单投诉:支持用户在线进行利益诉求,填写 投诉的信息进行提交,方便工作人员直接进行 受理解决投诉。
导游导览建设合肥市级地图,为游客提供实时实地的语 音或文字导览功能,能帮助游客快速融入旅游 场景、增进游客与景区之间的互动、提高游客 对景区的观感认识。
文旅消费卡建设文旅年卡系统,整合合肥本地旅游资源,发放惠民卡等旅游年卡。
悦游码打造文旅护照的用户统一身份登录、统一权益 中心、统一成就中心,提升游客一码游合肥的 畅玩体验。
个人中心建设游客个人中心,包括个人资料、订单管理、优惠券管理、预约管理、投诉维权管理、系统 设置等功能。
“和悦游”管 理后台系统账号集成进行角色权限管理,维护角色应用权限控制,关联组织结构及账号信息,实现业务层级隔离。 统一门户及系统账户,商户数据打通信息。实 现通过业务中台向下游业务多业务系统免密登 录,包含基于用户账户系统完成各业务系统权 限点对接。
内容配置管理员可对资讯内容、攻略内容、用户提交的 投诉工单进行配置。
餐饮产品管理建设餐饮产品管理功能,包括商品列表、商品 分类、套餐列表、商品排列、批量修改商品等 模块。
景区产品管理建设景区产品管理功能,包括门票列表、价格 及库存、分时预约、门票发布、门票分销管理 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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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文博场馆管理建设文博场馆管理功能,包括场馆列表、分时 预约、门票发布、门票分销管理等模块。
酒店/民宿产品管 理建设酒店/民宿产品管理功能,包括酒店/民宿 的创建与管理、酒店民宿的房间创建与管理、住宿订单管理、订单核销、订单取消等模块。
金融产品管理产品列表:展示金融产品的基础信息。
分销管理针对各类代理商(含旅行社、OTA、新媒体、商 旅服务公司等代理人),提供在线预订、支付 功能,可提供不一样的销售政策,以提高票务 营销策略的灵活性。
门票订单建设门票订单功能,包括订单列表、异常订单 处理、导出、订单详情、订单处理流程、结算 时间、渠道接口日志、订单日志、操作日志等 模块。
场馆订单建设场馆订单功能,包括订单列表、异常订单 处理、导出、订单详情、订单处理流程、结算 时间、渠道接口日志、订单日志、操作日志等 模块。
餐饮订单建设餐饮订单功能,包括订单管理、订单详情、订单信息等模块。
酒店订单建设酒店订单功能,包括订单管理、订单状态、订单列表、订单操作、订单详情等模块。
电商订单建设电商订单功能,包括订单列表、退款订单、订单发货等模块。
优惠券/消费券管 理建设优惠券/消费券管理功能,包括优惠券管 理、优惠券领取记录、优惠券活动管理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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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交易结算系统建设交易结算系统,包括资金账户查询、财务 报表查询、销售汇总、采购汇总、利润汇总、资金结算等模块。
会员用户系统建设会员用户系统,包括用户详情列表、用户 订单、用户和会员账户体系等。
页面管理建设页面管理功能,包括页面内容管理、页面 布局管理等模块。
用户管理建设用户管理功能,包括账号管理、权限管理 等模块。
内容编辑建设内容编辑功能,包括资讯编辑、Banner 展 示、公告编辑、热搜管理等模块。
审核处理建设审核处理功能,包括评论审核、投诉处理 等模块。
预览发布建设预览发布功能,包括绑定小程序、预览、一键发布等模块。
统一鉴权建设统一鉴权功能,包括提供统一的鉴权逻辑、支持 jwt、token 两种鉴权方式。
单点登录建设单点登录功能,包括为用户生成唯一 UID、支持用户单点注销。
账号管理建设账号管理功能,包括提供账号权限的分配 和获取服务、用户账号支持基于角色权限的的 修改、提供对成员账号管理等模块。
权限管理建设权限管理功能,包括提供权限统一接入方 式、支持各系统权限的自动导入或手动添加。
角色管理建设角色管理功能,包括支持建立不同的角色、角色分配成员与权限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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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租户管理建设租房管理功能,包括支持以添加租户、支 持查看全部租户列表信息、支持对租户筛选查 询、租户之间的数据完全隔离等。
商户管理建设商户管理功能,包括商户查询、审核失败 重新提交、草稿箱查询、商户新增、门店查询、结算修改、信息修改、门店收款码查看等。
门店管理建设门店管理功能,包括门店查询、门店新增、门店修改。
财务管理建设账务管理功能,包括对账概览、账单下载、未处理查询、已处理查询、挂帐核销等。
订单管理建设订单管理功能,包括交易概览、日交易概 览、交易订单、退款订单、分账订单、订单查 询。
报表管理建设报表管理功能,包括商户交易报表、市场 交易报表、商户交易日报表、市场交易日报表。
市场管理建设市场管理功能,包括市场新增、市场信息 修改、市场列表查询、市场合作银行配置修改、市场合作银行状态修改。
用户管理建设用户管理功能,包括用户列表查询、用户 新增、修改用户信息、重置密码。
账户管理建设账户管理功能,包括子账户查询、子账户 新增、余额查询、消费查询、资金明细查询。
角色管理建设角色管理功能,包括角色设置、角色列表 查询、角色新增、角色修改、权限配置、权限 查询、用户查询、权限查询。
登录建设登录功能,包括用户登录、用户修改默认 密码、修改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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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商户类管理建设商户类管理功能,包括新增市场及银行渠 道信息、线上进件、进件结果查询、资质文件 上传、基本信息变更、结算信息变更、门店新 增、门店查询。
交易管理建设交易管理功能,包括生成订单码、统一预 下单、关闭订单、订单支付结果查询、分账清 算、分账清算结果查询。
账单管理建设账单管理功能,包括交易账单文件、账单 下载地址、账单内容等。
退款管理建设退款管理功能,包括退款申请、退款结果 查询、查询退款处理状态。
消息管理建设消息管理功能,包括支付结果通知、子商 户进件结果通知、退款成功结果通知、结算成 功结果通知。
账户管理建设消息管理功能,包括子账户开户、子账户 开户结果查询、子账户入金、子账户出金、账 户交易。
接口开放平台建设接口开放平台,包括身份类 API、商户类 API、交易 API、账单 API、退款 API、通知 API、账户类 API 等。
小程序支付提供统一标准接口能力,在小程序端拉起微信 支付能力,实现 C 端交易资金收单到运营主体 平台账户。
公众号支付提供统一标准接口能力,在公众号端拉起微信 支付能力,实现 C 端交易资金收单到运营主体 平台账户
二维码收款提供统一标准接口能力,通过线下主被扫,拉 起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实现 C 端资金收 单到平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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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B2B 网关支付公对公交易场景,提供 B2B 支付网关能力,实 现企业间交易的支付通道。
B2B 虚拟转账公对公交易场景,提供 B2B 虚拟子账户转账支 付能力,实现企业间交易的支付交易通道。
3 家机构接入含收单、分账等能力,超出 3 家需要额外计价。
“和悦游”营 销工具分销管理包含二级分销能力,可以进行上下级关系绑定 成为分销商,实施等级管理,分销商小程序端 个人管理后台支持查看分销订单,可以进行分 销商设置。
通知设置包括订单通知和会员申请审核通知,通知方式 邮件通知、公众号通知、短信通知。
短信设置对接短信渠道。
其他包含远程附件:七牛云、阿里云、腾讯云 oss;分享海报:首页、商品分享海报设置;余额支 付开关:商品是否支持余额支付;IOS 虚拟支付:IOS 系统知识付费内容+余额充值可选择关闭。
会员储值支持会员储值,储值福利:金额赠送、积分赠 送、优惠券赠送。
积分规则支持会员积分,可以配置兑换规则和使用规则。
限时秒杀支持秒杀功能,可以配置商品栏目、基础信息、秒杀信息,查看订单管理、订单列表等。
多人拼团支持拼团功能,可以配置商品基本信息、商品 拼团信息、拼团设置,查看订单管理订单。
预约预定支持预约功能,可以配置商品信息、预约信息,查看订单列表,管理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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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摇一摇抽奖支持摇一摇抽奖功能,可以配置活动和查看抽 奖记录、获奖人员名单。
积分签到支持积分签到功能,可以配置积分获取规则,查看签到记录和签到人员名单记录。
活动报名支持活动功能,可以配置活动,管理活动,报 名列表,报名审核。
礼品卡支持礼品卡功能,可以配置卡券类型、金额和 有效期。
截流口令支持截流口令功能,可以配置截流口令,在微 信小程序端首页增加淘宝、抖音截流口令自动 复制。
新人有礼支持新人有礼功能,可以配置新人优惠券赠送。
邀新奖励支持邀新奖励功能,可以配置拉新条件和奖励,查看拉新列表。
微信外链支持微信外链功能,可以配置生成多条指定小 程序页面外链,适用于短信、邮件、网页、微 信内等拉起小程序的业务场景。
电子卡密支持电子卡密功能,可以配置卡密分类,管理 卡密数量,查看核销记录。
数据大屏提供店铺数据大屏展示,可视化大屏报表,查 看销售数据、商品销售排行、近期用户转化率 等。
打卡活动支持打卡功能,可以配置每日打卡、单次打赠 送用户积分。
开放平台对接其他系统,开放系统内部分 api 接口,可 自行对接其他系统。
商家手机端支持移动端商家后台,进行,商品管理、订单 管理、审核管理、内容管理、提现管理、用户 管理、商城相关基础设置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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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八、运行环境
1. 软件环境
Anolis OS8 及以上,mysql8.0 及其以上;适用 Android 和 IOS 等主流手机、P AD 等终端;符合信创要求,适配主流终端和浏览器。
九、经费预算
1. 项目经费用于“和悦游”的开发相关费用。
2. 乙方需提供不低于 1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十、无形资产开发
无形资产开发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和付款主体,成交供应商或承办 单位基于本合同的无形资产成果继续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取得同意,供应 商交付的成果所涉及知识权益由采购单位确定权属,供应商不再享有任何知识产权 权益。
十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项报价作为说明依据,分项目录参考前第五章第七项软件功能需求详述)。以投标函(报价文件)中的投 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所投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 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服务、第三方服务、培训、税金、管理费等一切开发相关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4.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开发内容为准。
十二、运维服务要求
1. 中标人需提供不低于 1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1 年之后按合同价的 10%每年提 供运维服务(不含定制开发)。
2. 免费运维期内提供优化、完善等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 系统上线后需要提供 7x24 小时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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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十三、人员配置及免费服务时限建设周期
1. 软件在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2. 本次项目开发采用联合开发的形式,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合采购 单位技术人员在指定场地开展开发工作。
十四、采购资源
1.软件开发
序号类目名称参数备注单位数量
1软件开 发和悦游包含服务平台、管理后台、小程序端、H5 端;详见功能 需求详述。1

2.集成服务
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集成服务对接集成第三方系统,如:合 肥轨道地铁码、奥体中心小程 序等。1

3.第三方服务
序号名称内容单位数量
1短信包短信服务,按量计费100000
2小程序上线小程序开发上线1
3第三方软件测评特性测试1
4三级安全等保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1
5软件著作权产权保护5
6B2B 订单管理系统管理系统订单核销1
7手机端检票系统订单现场核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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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8云服务器租赁一年链路资源宽带 100M 业务服务器 5 台(8 核 32G+500G Anolis OS 系统)RDS 服务器 2 台(4 核 8G+200G mysq18.0) OSS 云存储 1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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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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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90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方案
九、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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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一、投标函
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 考察项目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 件、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 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 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 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 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 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 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 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 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我方在此承诺:配备专业技术开发人员,在招标人指定的场地驻场开发。
92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9. 我方在此承诺:所提供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存在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即截至投标
截止时间,项目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情
形,如存在业绩造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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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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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和
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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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三、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 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2023BTFWZ02211 的 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 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 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 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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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 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 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话: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 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 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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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招标项目名称: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WZ022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 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清算时使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标单位办
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至六楼结算室(635 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收投
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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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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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各类注册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 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营
业执照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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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资格审查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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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
1.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附录 5 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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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四)投标人信誉情况
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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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七、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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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八、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一)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5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二)......
注: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
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106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107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
三、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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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一、投标函 合肥百姓公共服务云平台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和悦游(原称:合景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 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 税),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 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其他补充说明)。3.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传真:
109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二、分项报价
110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服务
三、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
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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