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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8002
地区:
永泰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5-22 16:08:58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8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5-22 16:08:58

项目名称:
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永泰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建设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 面积约15400m2, 内容包括:茶油及茶叶加工中心1处、制茶体验中心1处、生态农产品集散中心1处、加工中心1处、展示厅1处;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全长约29km、 山地运输轨道约43km、 设施大棚、加工用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等基础设施;平整土地约4400000m2。

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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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9905901185

资金来源:
3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50102802048002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5-22 16:08:58

招标项目名称:
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永泰县

招标人名称:
永泰县霞拔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1250036669404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48800503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永泰县霞拔乡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招标内容与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1:
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E3501250102802048002001

标段(包)分类:
总体规划

标段(包)名称:
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内容:
建设永泰县霞拔智慧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 面积约15400m2, 内容包括:茶油及茶叶加工中心1处、制茶体验中心1处、生态农产品集散中心1处、加工中心1处、展示厅1处;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全长约29km、 山地运输轨道约43km、 设施大棚、加工用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等基础设施;平整土地约4400000m2。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②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不低于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不低于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缴交;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监理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一致。 备注: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闽建办科〔2018〕23号等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盖章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960.7755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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