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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北方公司和顺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一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和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一期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 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报价 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3011-240113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 术参数及标准配 置单位数量
1水泥稳定碎石4.50%9100
2水泥稳定碎石5.00%8400

注:数量为暂估,结算按照实际到场数量结算。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指导安装人员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 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3、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执行。
5、质保期:供应商对货物的质量负责至我方承建工程验收完成。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 商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报价人自 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报价人及产品在近三年销售中无不良记录 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 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询比价函的获取:
8.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单位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价函。如遇到 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 QQ 号 482688120;电 话:4006274006 或 13571967545)。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照片)的,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和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一期建设 工程 EPC 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部:龚世昌 13403540616)是否成功报名。
购买询比价函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购买询比价函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8.2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 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函。本次采购不提供纸 质版询比价函。
8.3 询价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收取投标保证金为 1 万元(壹万元整)。
8.4、响应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3)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 个银行账户,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银行账 户中。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保证金请勿缴纳到履约保证金账户)
(4)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 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按照中标金额的 5%在规定对公账户缴纳 履约保证金或者真实有效的履约保函,履约完成后,15 天内项目一次退还履约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基本户信息:
账号:12001795600052500886
账户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联行号:105110052152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 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 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保证金。
9、其他要求: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明确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买方现场检验合格的水泥稳定碎石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 25 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税率 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买方财务挂账,挂账后 30 日内根据 工程款情况支付结算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到货 12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30 天内支付完成。
本此采购材料的所有款项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 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交行保理、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 融产品等方式以人民币支付,报价方必须在采购方指定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提供现金。报价方应在合同中列示银行账户信息,作为 本合同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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