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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北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231181]AJZB[GK]20230005
二、项目名称:2023年北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立中种植业家庭农场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4,934,400.00元

合同包2(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春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城郊乡原工农村小学院内(申报承诺) 5,881,352.50元

合同包3(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牛泉养殖家庭农场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二井镇二井村3组87户 6,309,250.00元

合同包4(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世凯家庭农场 北安市二井镇二井村建业屯 5,391,000.00元

合同包5(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昱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岗区凤凰城15号楼146号 6,398,000.00元

合同包6(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春华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阳街30号锦绣花园1栋2单元201室 4,991,100.00元

合同包9(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九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宇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北安市二井镇自和村 6,200,000.00元

合同包10(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十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安市艳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北安市城郊乡工农村73户 6,1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
服务类(北安市立中种植业家庭农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4,934,400.00

合同包2(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服务类(北安市春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 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 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 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 . 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 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 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1期: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5,881,352.50

合同包3(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
服务类(北安市牛泉养殖家庭农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6,309,250.00

合同包4(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
服务类(北安市世凯家庭农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5,391,000.00

合同包5(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
服务类(北安市昱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6,398,000.00

合同包6(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服务类(黑龙江春华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4,991,100.00

合同包9(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九包)):
服务类(北安市宇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9-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九包)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1期: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6,200,000.00

合同包10(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十包)):
服务类(北安市艳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0-1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十包)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一、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864号文件要求,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检测指标为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含水量、pH值、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13项指标)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实施有机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将腐熟的粪肥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要均匀,结合整地将粪肥混到土壤中。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情况,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m³以上。三、投标方要提供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要有3台以上有机肥抛撒车,能够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四、坚持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兼顾肥量总体需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黑土地保护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255 号文件通知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利 用试点示范等相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配合,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864 号文件通知项目县要统筹考虑建设任务和农业生产实际,倒排项目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项目实施。一是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 1期:土壤有机质、pH 值、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符合现行行业检测合格标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6,1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勇(采购人代表)、关中华(采购人代表)、崔秀梅、杨欣丽、徐会波、王歆、张秀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一包40000.00元、二包46500.00元、三包48500.00元、四包42000.00元、五包49000.00、六包39500.00元、九包48000.00元、十包48000.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 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4.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 4.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4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 4.2 中标(成交)供应商
5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 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6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3.95 中标(成交)供应商
9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九包) 4.8 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十包) 4.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一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立中种植业家庭农场 通过 通过 85.07 10.00 95.07 1 1
北安市石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82.21 9.96 92.17 2 2
百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93 9.78 88.71 3 3
逊克县跃文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36 9.69 88.05 4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2(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二井镇(二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春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83.07 8.87 91.94 1 1
北安市石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86 10.00 88.86 2 2
鑫众工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07 8.61 85.68 3 3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黑龙江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黑龙江红实建设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3(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三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牛泉养殖家庭农场 通过 通过 81.71 8.70 90.41 1 1
北安市赵光镇金谷粮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43 10.00 88.43 2 2
北安市宝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9.21 8.95 88.16 3 3
哈尔滨尼亚农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00 9.20 87.20 4
北安市通北镇一龙大豆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00 8.61 86.61 5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4(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东胜乡(四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世凯家庭农场 通过 通过 81.21 9.29 90.50 1 1
北安市宝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79 10.00 88.79 2 2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聚成旱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6.14 9.22 85.36 3 3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海涛旱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5.71 9.19 84.90 4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5(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五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昱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81.00 8.72 89.72 1 1
黑龙江迪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29 9.34 89.63 2 2
北安市众信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9.14 10.00 89.14 3 3
五大连池市忠辉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36 8.61 86.97 4
五大连池风景区丰收种植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6.29 8.62 84.91 5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6(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杨家乡(六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春华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80.14 8.40 88.54 1 1
北安市宝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07 10.00 88.07 2 2
北安市众信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7.21 9.71 86.92 3 3
黑龙江省山后生物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21 8.38 85.59 4
黑龙江乐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00 8.38 85.38 5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9(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九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宇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82.50 8.46 90.96 1 1
北安市通北镇鑫通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7.93 10.00 87.93 2 2
北安市艳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00 8.50 86.50 3 3
北安市群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7.71 8.59 86.30 4
北安市荣恒家庭农场 通过 通过 75.79 8.38 84.17 5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10(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通北镇(十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安市艳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80.36 8.23 88.59 1 1
北安市宇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8.50 8.19 86.69 2 2
北安市丰收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6.64 10.00 86.64 3 3
北安市通北镇鑫通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通过 通过 77.43 8.41 85.84 4
北安市荣华家庭农场 通过 通过 75.50 8.13 83.63 5
哈尔滨市龙象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市辖区黑河市合作区铁路之家3号商住楼000107室(铁路街37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2023年北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抛撒服务项目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立中种植业家庭农场).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春鑫种植专业合作社).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牛泉养殖家庭农场).pdf
合同包4: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世凯家庭农场).pdf
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昱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春华肥业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9: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宇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pdf
合同包10: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安市艳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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