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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干管沉降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污水干管沉降维修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污水干管沉降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维修管道位于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南岸金凯国际段,需维修管道长度约121m,管径为DN600mm,检查井5座。由于该区域内污水管道敷设年限已久,管道出现严重腐蚀和沉降等缺陷,导致管道结构性遭受严重破坏,影响管网正常运行并存在安全隐患和环保风险。拟对上述维修管道采取开挖法进行维修。
移栽、破除
(一)行道树移栽及恢复
行道树移栽前与市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设置临时围挡及警示标牌,做好防尘措施。行道树胸径18cm,采用人工及机械设备吊装。待管网施工完成,对原移栽乔木进行恢复。树池采用花岗石树圈,树池尺寸为1.2m*1.2m。移栽及恢复行道树7棵(香樟)。大型机械设备进场配合施工1台。
(二)人行道铺装拆除及恢复
原人行道铺装采用人工及机械配合拆除,不利旧。拆除铺装垫层厚度10cm。均采用人工加机械拆除。拆除后人工上车转运后再机械装车后外运,外运运距8公里。若外运运距增加,按照增运实际运距计价。
待管网安装完成,沟槽回填后,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再行进行人行道铺装作业。铺装施工前浇筑C20混凝土垫层10cm,待混凝土满足强度要求后,再进行人行道透水砖铺设。透水砖铺设水泥砂浆比满足铺设要求。
(三)拆除防护措施
拆除过程中,采用洒水或者采用围护措施抑制扬尘,保证周边环境不受影响。因原人行道地下管网情况不明,实施前期,对现状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必要时进行物探检测。特别对燃气及强电,国家管道、军用光缆加强前期调查。确定地下情况以后,方可进行保护性施工。因地下管网探测保护发生的工作费用,以参见各方签字确认进行计量。
沟槽开挖、回填
(一)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前应对地面附着物拆除迁移完成后进行。特别对原有管线采取临时支撑保护措施。根据现场原有管线情况,再行确定人工及机械开挖方式,沟槽开挖留足机械及人工操作面,符合沟槽开挖设计规范,最终会同甲方按实计量。开挖深度根据现状地形及管道纵坡确定,开挖深度为2米。开挖过程土方堆放不得超过安全堆放高度。沟槽开挖长度121米。
(二)沟槽回填
1、沟槽开挖完成后,通知甲方及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收方计量,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对不满足地基承载力情况的地基进行换填处理或者进行C20混凝土垫层浇筑,浇筑厚度10cm。
2、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行进行中粗砂回填及柔性管道安装。安装完成,进行管道接口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回填。回填料根据主、次和一般回填区的不同选择不同回填料。管顶以上50cm回填料可采用原土或者砂砾石回填,平管顶采用中粗砂回填。
3、全线设置检查井3座,规格1600*1600,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铸铁井盖。全线污水井W1-W2间距37.6米,W2-W3间距23.5米,W3-W4间距26米,W4-W5间距34米。其中,改造检查井间距分别为26米和23.5米。
临时排水
因原有污水管网为污水主干管,污水流量大。本次改造拆除,需要对流出污水进行蓄水,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临时排水。现场可砌筑砖砌临时蓄水池,再采用150mm和100mm直径出水管,根据实际进行台班计量,台班总计预计两个口径设备各90个台班,数台抽水设备全天同时进行抽水作业。
(具体详见清单)
2.2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外管网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管网修复业绩或市政工程业绩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的发票复印件一张,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4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级职称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且有市政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提供以上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在设备和人员方面具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提供施工能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本次比选严禁投标人以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和(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8月至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比选人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市社区1组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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