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铅山县人民法院三台车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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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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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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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铅山县人民法院三台车辆转让
- 【信息时间: 2024-04-08】
项目编号: | JX2024PK00026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人民法院三台车辆转让 | ||
标的名称: | 荣威牌CSA7182AC赣EA156警转让(转让底价:1.5494万元); 帕萨特牌赣EF7822 转让(转让底价:2.8216万元); 江铃全顺牌赣EA256警(囚车)转让(转让底价:3.4029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4-0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4-15 | ||
项目简介: | 荣威牌CSA7182AC赣EA156警转让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评估报告》江广价字【2024】A006号 2.标的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不论车子能否正常使用,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或成交总价,拍卖人、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4.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公司、转让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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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交易税费】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交清价款起5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 4月15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拍卖中心(上饶市信州区万景名苑2单元1201) 联系电话:0793-8221326 18879329606(谭) 9.【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00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