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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20
撰写单位: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巍

   (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0-00448
项目名称: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3,600.00
最高限价(元):513,6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本项目含本溪市实验小学主校、太子城分校两校区的安保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投标人须具有安保及物业服务经营范围。
一、 人员需求:22人
1、 主校:13人(保安员6人(含更夫)、保洁员6人、勤杂工1人)
2、 分校:9人(保安员4人(含更夫)、保洁员5人)
二、 服务时间:
1、 保安员:7:00-17:30
2、 保洁员:7:00-17:00
3、 勤杂工:7:00-17:00
三、 服务范围:
1、 安保服务:两校区校园安全、校门前车辆秩序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同时负责主、分校的夜班更夫工作等。
2、 保洁服务:两校区教学楼内外日常公共区域卫生(包括但不限于大厅、卫生间、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功能室、图书室、隔离间、楼梯、走廊、饮水间、室内外卫生间、室外操场等)的清洁工作、除雪及学校大型活动后的一些工作安排等。所有人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等。
3、 勤杂服务:学校日常维修维护、同时具有C1驾驶证。
四、 服务标准:
(一)保安员
1、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审查合格、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基本的安保行为规范,知识与实践能力,处理一般性治安问题要果断、冷静、机智、得体;掌握消防器材、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等消防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要求持保安证上岗,转业军人优先。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5)保安要求男性。
2、保安工作
(1)校园内巡视、消防安全,每天早晨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和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
(3)把好门卫关,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进出师生登记,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
(4)杜绝推销人员或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无失窃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95%以上。
(5)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值班记录要求完整、准确详实,字迹清晰,记录本保存完好,利于存档。
(6)完成学校指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工作。
(7)对校园内部及周边进行巡视(上午2次、下午2次),并做好记录。
(8)每周必须进行1—2次安保工作培训或演练。
(9)维护校门前的治安、交通秩序,随时清理校门前停放车辆。
(10)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负责入校人员身份查验、测温等。
3、安保管理
(1)中标单位的保安员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保安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3)熟知学校基本情况及其所属工作人员;
(4)熟悉和爱护配备的警戒、巡逻灯、对讲器材和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等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6)发生火灾时,当值保安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所有人员安全有序疏散,按既定方案组织灭火;
(7)勤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地面有污物、水渍、垃圾等影响卫生方面的问题,自己能清理的随时进行清理,不能清理的立即通知保洁员前来清理;
(8)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在岗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
(二)保洁员
1、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相关劳动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2、人员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
(3)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不大声交谈、嘻闹;
(4)日常物业管理所属人员使用的工具、装备、耗材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完成学校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3、保洁工作
(1)教学楼地面:地面每日洗拖擦三次以上,其他时间做好日常卫生保持,捡拾可视物及泥土等。
(2)门、消防设施、楼梯、扶手、洗手池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天擦二次以上,不锈钢扶手、白铜门等每月打不锈钢光亮剂一次。
(3)公共部门的门窗玻璃、墙壁每日清擦,天棚、照明设施定期清扫灰尘(特殊情况例外)。
(4)教室、办公室、公共部分外窗每年清洗四次。
(5)卫生间每节课清扫、消杀一次,每周彻底清洗,消杀一次,垃圾当日及时清理。
(6)地面污渍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7)校园外围公共区域卫生,每天七点清扫一次,白天做到无垃圾、无泥土、无杂物等,两个操场每天清扫垃圾、树枝、树叶,完成校规定清扫范围等,垃圾及时清运。
(8)保洁班长负责部分办公室及部分功能室卫生清扫工作。
(9)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4、环境卫生标准
(1)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对走廊玻璃窗、会议室玻璃窗、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天棚、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
(3)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桌椅、设备、物品归位、卫生清扫,长时间无人使用时,必须每周保洁1次以上;
(4)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大厅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
(5)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6)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定期对下水道等地进行除杀灭虫,避免出现蚁害等现象。
(7)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三)勤杂工
除完成学校正常工作外,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五、 其他
(一)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提供方经校物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2、 签约要求: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年一评定续签或终止。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二) 付款方式
1、 按月付款,服务满一个月后,由服务提供方提供正规物业费发票,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
2、 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3、 服务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清扫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药品费用。
4、 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8时46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 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实验小学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师范街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781642443@zfcg.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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