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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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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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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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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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需要对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参与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二、采购单位: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三、采购需求:对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按照法律法规出具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书。
四、项目采购价: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14个项目概算总投资9502万元。审核费用不得超过《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优先选择报价最优者。报价函需写明服务费具体金额,服务费报价低于最高报价下浮20%的报价无效。同等报价条件下,优先选择资质较高、同类经验较多的报价单位。
五、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有结算审核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六、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文件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3.承担过同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委托合同等)。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资料地址:定安县岳崧路32号定安县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方式:0898-63822147
特此公告。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概算批复(万元) |
1 | 定安县龙湖镇安仁村委会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647.05 |
2 | 定安县黄竹镇石龙水库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1258.97 |
3 | 定安县南丽湖黄竹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441.87 |
4 | 定安县黄竹镇夏造村农村生活污水工程 | 152.61 |
5 | 定安县新竹镇大株村委会三滩村污水处理工程 | 397.74 |
6 | 定安县定城镇春内村委会春内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271.00 |
7 | 定安县龙湖镇正统村委会文头岭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 376.72 |
8 | 定安县雷鸣镇龙梅村委会龙梅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 850.34 |
9 | 定安县岭口镇岭口村委会皇坡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 588.32 |
10 | 定安县雷鸣镇后埇村委会仙坡村污水治理工程 | 488.81 |
11 | 定安县定城镇巡崖村委会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 937.24 |
12 | 定安县龙门镇双塘村委会和梅自然村与龙田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402.57 |
13 | 定安县富文镇新联村委会深水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 399.44 |
14 | 定安县富文镇大里村委会大榜村、大里上村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290.14 |
合计 | 950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