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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疏水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疏水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疏水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疏水冷却器设计处理能力为12m?/h,当一起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疏水冷却器换热量不够,疏水冷却器出口水温在95℃以上,导致冷凝水泵气蚀严重,为保障设备稳定运行,比选人拟于近期开展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疏水冷却器优化改造工程招采工作。
2.2比选范围:对一期疏水冷却器优化改造,从4#、5#干化机废气冷凝器循环水进水管道阀后引一根DN150的管道,进入辅助车间分别接入新增板式换热器,循环水出水接入4#、5#干化机废气冷凝器循环水出水管道阀后,从原有蒸汽冷凝水管道进入疏水冷却器前加装一个三通同时增加两个阀门,使疏水冷却器和板式换热器互为备用或者能够同时使用。其中:板式换热器需满足以下参数:处理介质流量(24-27t/h)、介质进口温度120℃、介质进口最高压力为0.4MPa、介质出口温度≤80℃、冷却水进/出口温度33/39℃、冷却水进口压力0.1-0.2MPa、最大换热量1260kw、材质304不锈钢及以上。详见下方工作内容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材质
单位
数量
1
板式换热器
换热面积不少于50㎡
换热片316

1
2
明杆闸阀
DN150 1.6MPa、温度150度以上
不锈钢

5
3
Y型过滤器
DN150 1.6MPa
铸钢

2
4
钢管
DN159*6
304不锈钢
m
70
5
弯头
DN150
304 90°

23
6
三通
DN150
304不锈钢

3
7
异径三通
DN300*DN150
304不锈钢

2
8
法兰盘
DN150 1.0MPa
304不锈钢

14
9
管道支架
综合
304不锈钢
kg
200
10
钢平台
综合
Q235
T
1.3
11
不锈钢栏杆
面管60*3
支管32*1.5
304不锈钢
m
8
12
墙壁开孔
φ200


2

2.3服务地点: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3.3.1投标人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现场情况等各项事宜,中标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人须承诺自行合法合规施工,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投标人须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按中标金额的1%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4若投标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承诺在中选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因施工作业期间现场仍然正常运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现场踏勘(踏勘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7723816214),将比选文件中“现场踏勘确认表”由比选人签字的现场踏勘表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中标后比选人不接受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索赔。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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