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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海石湾煤矿火灾防治项目矿井2#灌浆井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海石湾煤矿火灾防治项目矿井2#灌浆井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06149-YJMD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的委托,对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海石湾煤矿火灾防治项目矿井2#灌浆井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海石湾煤矿火灾防治项目矿井2#灌浆井
2.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4.资金来源:2023年度安全生产投资费用
5.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以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上广场灌浆井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灌浆泵改造后灌浆能力提升至140m3/min,防灭火措施主要以灌浆为主,由于一、二采区工作面最大高差为118m,不具备两个采区同时灌浆条件,一、二采区同时灌浆时可能造成二采区灌浆管路黄泥沉积,导致管路堵塞。一旦灌浆井内套管磨通漏浆,导致矿井灌浆系统瘫痪,对矿井防灭火工作造成安全隐患,需从上广场往一采区再施工一口灌浆井,并将一、二采区灌浆系统分开,也作为备用灌浆井,增强防灭火灌浆系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井防灭火治理水平。
三、招标范围
1.2#灌浆钻孔地面标高为+1981.449(实测标高),终孔标高为+1282.435,孔深为699.014m。孔内植入φ300mm×25mm厚的Q390D无缝钢管,用C25混凝土进行固井。
2.应每隔50m各进行一次系统测斜,偏斜不超过要求,并且在终孔位置处离孔口最大投影偏距不超过2m。
3.终孔后再进行最后一次系统测斜,给出完整的测斜资料和准确的孔底坐标。
4.采用二次成孔的施工方法,即先施工导正孔,然后,扩孔达到所要求的孔径。采用二次成孔法因导正孔孔径较小,易进行纠偏工作,通过防偏和纠偏手段便会较容易地达到要求的垂直度。
5.为确保钻孔的垂直度,除了采取必要的防偏措施(如使用足量的钻铤并采用合理的钻进参数)外,还要加强孔斜监测工作。施工中,要每30~50m进行一次孔斜测量,一旦发现有超偏趋势,应立即进行纠偏。
6.成井后,需排出钻孔内的水或泥浆。
7.对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投入,并符合国家和甲方的相关要求。
8.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或当地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禁止私自排放泥浆及污水。
9.施工设备型号、主要材料规格和施工原始资料均需留存备查。
10.绘制竣工图纸,包括:钻孔柱状图、钻孔结构图、钻孔平面图和钻孔剖面图。
11.灌浆孔内植入φ300mm×25mm厚的Q390D无缝钢管,管路长度为12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颁发的地质钻探相关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或探矿工程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2个,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复印件,并具有工程竣工报告。
6.投标人委派人员在甲方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及费用。
7.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由甲、乙双方进行审批。
8.投标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9.投标人需自行承担该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
10.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甘肃”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如未装入投标文件,现场核查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其它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投标单位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记成功后将标书费凭证、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发送至1524686666@qq.com邮箱。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非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821008010
(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GZ2306149-YJMD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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