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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勘探2023年HSE监督服务和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勘探2023年HSE监督服务和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3-XJT11-FK17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配套监管措施的日臻完善,对安全环保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事故追责越来越严,外部安全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督察常态化、专业化和严要求的态势,事业部面临前所未有的监管压力和挑战。但与之对应的是事业部监管力量不足、承包商能力水平偏低、基层基础管理薄弱等等,加之今年以来集团已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以及从各级监督检查的安全数据来看,事业部安全环保工作处于严格监管阶段的现实始终没有改变,也暴露出“承包商管理力量不足,事业部严格监督监管不到位;风险管控能力有欠缺,全员隐患排查质量仍需提高;基层基础管理仍薄弱,体系化、标准化管理有缺位”等问题。因此,需引进先进的HSE理论和管理实践,运用科学、系统的工具方法,对事业部实施全方位的HSE监督和提供咨询服务,全力保障HSE管理水平满足事业部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求,HSE管理绩效保持油田领先地位。
2.2招标范围:一、生产安全关键岗位QHSE能力帮扶培训:1.梳理事业部各类岗位、层级安全培训需求,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分专业、分层级开展12期安全培训(每期培训3天);2.建立事业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电子档案(约150人)及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信息电子档案(约300人)。二、钻完井现场安全环保(井控)常态化巡查:1.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环保(井控)巡查;2.量化评分定级,针对性对风险管控薄弱队伍开展辅导提升;3.常态化开展承包商资质资格对标核查,建立问题台账,跟踪销项。三、基层站队QHSE标准化建设辅导提升:1.开展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2期培训辅导;2.分解《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达标晋级验收标准》中管理要求,形成工作任务清单;3.对照清单开展勘探项目部、物探工程部HSE标准化建设培训辅导4次(每季度开展1次)。四、指导事业部QHSE管理体系建设:1.开展事业部上下半年QHSE体系内部审核,编制体系审核报告;2.辅导、验证事业部上下半年QHSE体系审核问题整改;3.指导事业部对接油田QHSE管理要求完善事业部QHSE管理手册;4.指导修订事业部风险分级防控及隐患排查清单,以及分层级完善事业部安全环保责任清单。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2.4.施工地点:库尔勒、勘探事业部钻井和物探施工现场。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培训或承包商QHSE管理辅导提升的安全技术咨询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装备要求:

3.4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从事钻完井、物探或安全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QHSE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不少于1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应具备5年及以上石油行业钻完井或物探领域或HSE工作经历。均具有安全或石油天然气开采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公司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石油行业钻完井、物探领域或HSE工作经历,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具有安全或石油天然气开采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人员清单及工作简历;
(2)提供对应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5日08:00至2023年8月1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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