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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专项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为顺利开展“政务服务专项宣传项目”,拟通过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独立法人单位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专项宣传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零叁佰元(小写:140,300元)。
项目概况:局政务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水务局党组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政务服务、公众服务、优化水务营商环境、水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技术审查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结合北京市水务局“水务行政审批”和“接诉即办”工作实际和需求,以生动形式进行水务相关的政策介绍和实际应用,努力建立起水务基层单位和市民以及用水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通过长图、视频等形式对水务政务服务、“接诉即办”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形成贴近工作的宣传作品。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立体展示水务政务服务工作,展示高质量水务政务服务水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的法人组织,且在北京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可以在京开展业务;
2.申请人须具有关于视频、漫画制作类似项目业绩;
3.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相关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形;
4.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6.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合法经营或设有合法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7.财务状况:申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11时30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提供盖有参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发送至指定邮箱(459797934@qq.com)后,致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认,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1时30分,地点为: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
邮    编:10007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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