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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宿舍楼整修工程意向公开(无)(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6、7号学员宿舍楼共计5821平方米住房进行整修,包含墙面粉刷、地面铺装、更新灯具和水电暖管道设备改造等。
二、项目预算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86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三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民用住房装修改造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四、工程工期及付款方式
1.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以内。
2.付款条款: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首次拨付工程价款前,于建设单位指定银行开立工程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两个账户统称“监管账户”),并签订“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和施工单位共同监管。
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0%;完成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
3.工程招标踏勘期间请投标单位认真做好工程量核对工作,如开标前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视为默认招标清单工程量无问题,施工开始后将不就除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签发变更单。
4.如现场无安装独立施工水、电表条件,合同内需明确缴税税点及施工水电费扣除标准。
五、合同履约要求
1.工程交付验收
(1)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设计、甲方三方验收,认为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的,应当验收通过。工程建设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的,监理方经甲方同意后应书面通知乙完成整改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整改工作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2.违约责任
(1)项目经理到场天数不得低于施工总天数的85%,未经甲方批准每擅自离岗一天罚款1000元,累计未经批准离岗5日以上后每次罚款2000元。项目管理人员到场天数不得低于施工总天数的90%,离岗需经监理单位审核登记,每发现擅自离岗1日罚款500元,累计擅自离岗5日以上后每次罚款1000元。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组人员实际到岗天数未达标按不足天数每日1000元罚款。
(2)每超承诺施工工期一天罚款10000元,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超施工工期15日以上处以合同价5%的金额罚款并仍按超期日历天继续罚款10000元,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3)配合甲方做好进场施工材料送检工作;施工前提交需检验施工材料报验资料、如送检材料不合格,施工方不但要承担检测费用还需接受2000元罚款;特殊工程需经监理单位留影像资料后验收,未经验收擅自封闭未验收特殊工程每次罚款2000元,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整改费用。
(4)每发现一次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吸烟、开焊切割未佩戴护具、灭火器材未按规定摆放到位、登高未系安全绳情况罚款500元。当日施工结束后未关闭现场电源、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级配电系统私接电源的使用的、施工期间饮酒或下班期间酗酒影响次日施工的、施工单位未按规设置安全提示标识的每次罚款1000元。
(5)装饰材料材质、颜色需经甲方确定的,施工单位擅自使用造成返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且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造成非施工楼层设备、设施损坏的;未提前与甲
方报备因施工原因造成诊室停诊的每次罚款2000元。
(7)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当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于次日7点30分前清运完毕,如垃圾量极少应及时遮盖(每满一车垃圾量必须清运);未按要求完成垃圾清运或处理工作每次罚款20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作业未提交特种作业从业证书的或经审核不合规、超期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
(9)当日施工结束后做好公共部位保洁清理工作,于电梯厅、楼梯间、广场等部位发现施工相关垃圾每次罚款500元。
(10)因施工质量问题2次(含)以上整改未通过整改验收造成施工进度延误的每次罚款5000元。
3.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除专业工程外不允许分包。
六、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6月23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等)。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学员宿舍楼整修工程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加盖公章)发送至 56909580@qq.com。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010-6674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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