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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08 至 2023-03-15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2-00013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62,000.00
最高限价(元):3,062,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001包组
1.服务内容:采购堆沤有机肥,并播撒、深翻;
2.数量
2.1大黑镇玉米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2500亩,亩施106.6公斤。深翻30厘米以上,施肥总量266.5吨;采购资金23.9万元。
2.2大黑镇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10809亩,亩施146公斤,深翻20厘米以上。施肥总量1578吨;采购资金103.2万元
2.3肖寨门镇、六间房镇、朱家房镇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19549亩,亩施241公斤。施肥总量4711吨;资金179.1万元
编号                 
应用技术模式                  
应用作物
镇(街道)
面积(亩)
堆沤有机肥数量(吨)
资金
(万元)
1
玉米深翻秸秆还田+撒施堆沤肥技术模式(深翻及撒施堆沤有机肥)
玉米
大黑镇
2500
266.5
23.9
2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深翻及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大黑镇
10809
1578
103.2
3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衔接示范区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肖寨门镇
12776
3079
117
六间房镇
1575
379
14.5
朱家房镇
5198
1253
47.6
 
合  计
 
 
32858
6555.5
306.2

 
二、技术要求
1.肥料标准:
肥料生产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观察堆肥成品腐熟与否,首先要观察物理性状,然后采样检测。采样要参照商品有机肥取样方法,每个堆沤场(小于500吨)采集3-5个有代表性的混合样品,经抽检合格后方能施用到地里;堆肥成品的技术指标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表1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表2堆沤有机肥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砷(As),mg/kg
≤15
按照NY/T 1978执行
总汞(Hg),mg/kg
≤2
总铅(Pb),mg/kg
≤50
总镉(Cd),mg/kg
≤3
总铬(Cr),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2.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肥料播撒到示范区;
(2)用旋耕机将秸秆和根茬翻旋混埋土中,在保证不打破保水层的情况下,旱田深翻在30厘米以上,水田翻旋深度在20厘米以上。同时提供翻地的轨迹。
3.农机作业监测仪: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深度实施准确检测,支持深松作业数据统计分析、图形化显示、作业机具管理、作业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监测仪的屏幕可显示参与作业的农机数量、机具身份、合作社名称、作业位置、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等,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三、服务要求
1.物资运送:将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将肥料均匀施入田间。同时提供肥料播撒轨迹;
2.农机作业:用适用于水田、旱田的旋耕机将秸杆、根茬、肥料一次性翻旋到地里;
3.宣传培训:要求必须开展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4.播撒与旋耕整个过程要求有条幅,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
四、包装运输
1.供货要求:要求供货产品散装或袋装,每批次产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有出厂合格证。
2.质量要求:堆沤有机肥外观均匀呈粉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各项技术指标、限量指标达到DB21/T3419-2021标准。
五、验收
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检测要求
1.肥料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2.肥料集中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
001包组:大黑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按招标方案中甲方的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4.质量保证期:一年;
5.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3 日内,中标供应商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大黑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34,000.00
最高限价(元):3,23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002包组
1.服务内容:采购堆沤有机肥,并播撒;
2.数量:
2.1老大房镇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11869亩,亩施146公斤,深翻20厘米以上。施肥总量1733吨;采购金额113.4万元
2.2冷子堡镇、刘二堡镇、潘家堡镇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22927亩,亩施241公斤。施肥总量5526吨;采购金额为210万;
 
编号                 
应用技术模式                  
应用作物
镇(街道)
面积(亩)
堆沤有机肥数量(吨)
资金
(万元)
1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深翻及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老大房镇
11869
1733
113.4
2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衔接示范区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冷子堡镇
9485
2286
87
刘二堡镇
8950
2157
82
潘家堡镇
4492
1083
41
 
合  计
 
 
34796
7259
323.4

 
二、技术要求
1.肥料标准:
肥料生产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观察堆肥成品腐熟与否,首先要观察物理性状,然后采样检测。采样要参照商品有机肥取样方法,每个堆沤场(小于500吨)采集3-5个有代表性的混合样品,经抽检合格后方能施用到地里;堆肥成品的技术指标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表1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表2堆沤有机肥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砷(As),mg/kg
≤15
按照NY/T 1978执行
总汞(Hg),mg/kg
≤2
总铅(Pb),mg/kg
≤50
总镉(Cd),mg/kg
≤3
总铬(Cr),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2.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肥料播撒到示范区;
(2)用旋耕机将秸秆和根茬翻旋混埋土中,在保证不打破保水层的情况下,旱田深翻在30厘米以上,水田翻旋深度在20厘米以上。同时提供翻地的轨迹。
3.农机作业监测仪: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深度实施准确检测,支持深松作业数据统计分析、图形化显示、作业机具管理、作业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监测仪的屏幕可显示参与作业的农机数量、机具身份、合作社名称、作业位置、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等,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三、服务要求
1.物资运送:将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将肥料均匀施入田间。同时提供肥料播撒轨迹;
2.农机作业:用适用于水田、旱田的旋耕机将秸杆、根茬、肥料一次性翻旋到地里;
3.宣传培训:要求必须开展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4.播撒与旋耕整个过程要求有条幅,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
四、包装运输
1.供货要求:要求供货产品散装或袋装,每批次产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有出厂合格证。
2.质量要求:堆沤有机肥外观均匀呈粉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各项技术指标、限量指标达到DB21/T3419-2021标准。
五、验收
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检测要求
1.肥料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2.肥料集中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
002包组:老大房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按招标方案中甲方的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4.质量保证期:一年;
5.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3 日内,中标供应商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老大房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254,000.00
最高限价(元):3,25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003包组
1.服务内容:采购堆沤有机肥,并播撒;
2.数量:
2.1满都户镇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10830亩,亩施146公斤,深翻20厘米以上。施肥总量1582吨;采购金额103.4万元
2.2茨于坨镇、蒲东蒲西街道水稻区施堆沤有机肥面积24214亩,亩施241公斤。施肥总量5836吨;采购金额为222万。
 
编号
应用技术模式                  
应用作物
镇(街道)
面积(亩)
堆沤有机肥数量(吨)
资金(万元)
1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深翻及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满都户镇
10830
1582
103.4
2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增施堆沤有机肥技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衔接示范区撒施堆沤有机肥)
水稻
茨榆坨镇
22129
5333
203
蒲东蒲西街道
2085
503
19
 
合  计
 
 
35044
7418
325.4

 
二、技术要求
1.肥料标准:
肥料生产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观察堆肥成品腐熟与否,首先要观察物理性状,然后采样检测。采样要参照商品有机肥取样方法,每个堆沤场(小于500吨)采集3-5个有代表性的混合样品,经抽检合格后方能施用到地里;堆肥成品的技术指标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表1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表2堆沤有机肥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砷(As),mg/kg
≤15
按照NY/T 1978执行
总汞(Hg),mg/kg
≤2
总铅(Pb),mg/kg
≤50
总镉(Cd),mg/kg
≤3
总铬(Cr),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2.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肥料播撒到示范区;
(2)用旋耕机将秸秆和根茬翻旋混埋土中,在保证不打破保水层的情况下,旱田深翻在30厘米以上,水田翻旋深度在20厘米以上。同时提供翻地的轨迹。
3.农机作业监测仪: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深度实施准确检测,支持深松作业数据统计分析、图形化显示、作业机具管理、作业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监测仪的屏幕可显示参与作业的农机数量、机具身份、合作社名称、作业位置、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等,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三、服务要求
1.物资运送:将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将肥料均匀施入田间。同时提供肥料播撒轨迹;
2.农机作业:用适用于水田、旱田的旋耕机将秸杆、根茬、肥料一次性翻旋到地里;
3.宣传培训:要求必须开展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4.播撒与旋耕整个过程要求有条幅,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
四、包装运输
1.供货要求:要求供货产品散装或袋装,每批次产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有出厂合格证。
2.质量要求:堆沤有机肥外观均匀呈粉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各项技术指标、限量指标达到DB21/T3419-2021标准。
五、验收
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检测要求
1.肥料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2.肥料集中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
003包组:满都户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按招标方案中甲方的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4.质量保证期:一年;
5.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3 日内,中标供应商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满都户镇水田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之前完成,其它项目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7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shjs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573410128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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