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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612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61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零肆万叁仟肆佰柒拾壹元柒角叁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次物业招标管理服务期为三年,三年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元。合同一年一签,2347823.91元/年,本合同为履行合同的第一年。一年
后,双方合作满意,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2、物业服务标准:五级服务标准。
3、公共场地、道路、房屋建筑和病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垃圾清运。
4、公共绿化、园林养护和管理。
5、交通指挥、车辆行驶的停靠管理。
6、物业及物业档案收集、管理。
7、各类公共活动的协助。
8、24小时保安护卫公共和消防管理。
9、水电的节能管理、电梯日常维护管理。
10、合同签订后,按月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月应付合同款项195651.99元/月,每月实付款项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每月底前支付上个月的款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01 —— 2024-09-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1.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52.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实付款项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据实结算。一年按12次分期。另,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0201421000288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部分的维护巡视管理。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3、公共区域、道路、房屋建筑和病区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污水处理消毒;下水道疏通和化粪池清掏。
4、公共绿化、人工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5、野生动物和流浪动物的处置。
6、24 小时保安护卫和消防监控以及公共秩序管理。
7、电梯的保洁消毒、保养维护以及年度检测(10 台电梯、 2 台餐梯), 制氧机房的日常管理。
8、病区标本、药剂、氧气、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和暂存。
9、交通指挥、车辆行驶和停靠管理。
10、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11、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水电节能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
12、病区被套床单衣服的洗涤和晾晒烘干服务。
13、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 服务工作标准和要求
1.卫生保洁要求
日常保洁范围:公共建筑物、地面、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示标牌、绿化地的卫生工作、雨水井、污水井和化粪池清掏与疏通。
服务标准:
(1)楼顶屋面要定期打扫,平顶无堆积杂物, 灯具、天花板、墙壁上不得有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示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全院公共部位及病区公共区域每天打扫, 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5)道路、广场确保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6)及时清理绿化带和草坪,树枝落叶及时清理。
(7)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 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堆乱、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及外运。
(8)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且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
(9)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地面、洗手台无积水、无污渍,洁具表面清洁干净,纸篓垃圾及时收集,空气 清新无异味。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卫生球、清洁剂等)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10)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的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11) 病区保洁员需负责日常标本送检和给病人送、配餐,送药剂、收送洗涤被服。
(12)楼栋的下水管道疏通、化粪池的清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和水箱清洗(每年不少于二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电梯及轿厢: 无污渍、无明显尘土、定期清洗电梯门槽,每天消毒清洁。
(14)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2.绿化养护要求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化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 病虫害防治。
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按投标文件绿化管理措施的服务内容执行),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叉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新栽种树木的养护管理。
3.安全保卫要求
服务范围:负责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秩序维护;防止老人、失智失能人员和儿童走失;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及其他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值班; 制氧机房巡查;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治安维护,防火防盗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服务标准:
(1)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消防监控室 24 小时值班,保证消防值班室工作持证人员 6 人。
(2)严格验证,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确保办公秩序良好,遇到老年人、失智失能人员、儿童单独进出医院时严格盘查,严防人员走失。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 24 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 水电节约及设备节能要求
服务内容:对水电使用情况管理,设备节能管理
服务标准:协助甲方对水电和其他设备的管理,对水电使用情况和各项设备使用进行及时跟踪,为甲方提供水电节约和各项设备节能的相应措施。
5.设施维保要求
(1)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污水系统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和水箱等正常运行使用, 进行日常常规的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按规定定期检查水泵房各种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 定期对机电检查维修,每年清洗水箱、清理污水井和 雨水井 2 次以上,清理化粪池 1 次以上,保证管道的完好、畅通、无跑冒滴漏。每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零星维修及时率合格率 100%,故障排除不过夜, 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全院电气照明装置、配电设施、弱电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维修人员(至少3人)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人员中至少要一人持高压电工证);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每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及时率合格率 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 全院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避雷系统每年摇测一次。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遇故障及时报修。
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监控室(消控室)监控员需持消防员证上岗。
(4)电梯运行管理及制氧机房管理
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轿厢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服务标准:保证电梯 24 小时安全运行, 轿厢内按钮、灯具等备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乙方有专人(必须持有行业相应和相关证件)对电梯保养监督,按规定做好日常设备维护和年度检测检验, 每天做好电梯运行消毒记录, 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乙方有专人(持证上岗)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负责对制氧机房、氧气房进行日常管理。
(5)房屋本体管理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疏通、水箱清洗、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 房屋管理制度完善, 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院内所有门窗框松动、桌椅木块松动、不锈钢门窗及桌椅的焊接,灯管、水龙头的更换,电源开关的维修更换,线路检查及铺设, 开户不灵活、脱销、开焊、小五金缺损、窗户修理。下水管道的疏通。
服务标准: 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 100%。
房屋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维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元器件的需及时向甲方总务部报损,单项工程费用或元器件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或由甲方另行安排。
7.除四害及白蚁防治
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内的灭鼠、灭蟑、灭蚁、灭蚊蝇防治。
服务标准:
(1)除四害工作达到省、市规定标准,在各类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中,除四害工作达到优良档次。
(2)除四害、白蚁防治的药物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爱卫部门防治机构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8.洗衣房服务
服务内容: 全院各病区的被服日常洗涤、烘干、晾晒、分类及收集。
服务标准:
(1)每天按规定时间节点前到达科室完成交接,返还率 100%,无错送现象。
(2)被服因洗涤发生的自然损坏率、流失率不得超过5%。
(3)洗涤后的被服色泽鲜明,无毁色现象,被服通幅干燥无水痕、无污渍。
(4)每次使用洗涤被服收回用具、设施(含车辆、可重复使用的打包袋等)后应消毒。
(5)杜绝清洁物和污染物混装,不同科室被服混放现象。
(6)科室被服交接要求应使用专门交接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确认,需认可的事项包括数量、科室、被服类别。
9.其他准备工作
(1)物业管理办公场所
在乙方确定后,甲方即与乙方商议管理处的办公场所及仓库,以便物业管理的正常开展。
(2)物资准备
在乙方介入管理后,要求着手准备用于管理的设备、工具、用品、检测仪器、仪表等。
10.内部管理
物业管理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方案,包括跟甲方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组织验收和评价。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乙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等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检查考核。
6.3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4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它意外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5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或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6.6乙方有权按时向甲方支取物业服务费用,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合理的工作任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1)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考核要求参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要求乙方每次按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2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如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0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其他要求
(一)对工作人员数量的要求:
办公室
综合主管
主管
1 人

安保部

秩序
门岗(三班倒工作制、2人一岗)
6 人
消防监控
6 人
巡逻
4 人
替休(队长、办事员)
2 人
制氧机房值班
1 人

保洁部

综合服务
外围保洁员
4 人
护理区保洁员
9 人
办公楼、倒班房区域保洁员
3 人
污水投药、医疗垃圾收集员
2 人
洗衣房
2 人
标本送检、药房取药
1 人
送氧
1 人
送配餐
2 人
绿化部
绿化养护
3 人

维修部

日常维修
勤杂工
1 人
高压电工
1 人
水电工
2 人
总计
51 人

(二)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管理的范畴
本合同物业管理范围包括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全部的物业管理。
2、管理用房
甲方提供物业办公室用房给乙方使用,办公用品由乙方自备。该办公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不含水电费用),合同终止后交回甲方,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乙方员工宿舍及食堂
甲方不提供乙方食堂场地和就餐服务,如乙方人员需要在甲方用餐的,按甲方餐费标准收取。
4、乙方水电费
乙方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年底结清。
5、清洁卫生和绿化服务
清洁卫生服务和绿化包括绿地的养护、除杂、保洁和天然绿地的保洁。
6、停车管理
全院停车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相关停车制度,做到规范有序,重大节日或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7、保安监控等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保安监护系统如需乙方维护保养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保安监控系统和楼宇设备监控系统需由乙方负责值班运行。
8、收发、登记
文件、报刊的订阅和收发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并按收件人分拣,然后分别投入相应的报箱内;门岗处由乙方安排专人登记来访人员。
9、水电及零星配件等由乙方每月根据部门需求按实际统计后,报甲方总务部,由甲方统一采购。
10、其余设施设备的说明。
大院内岗亭、道路、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垃圾箱等原有设施设备外,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失火,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拟派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含社保)发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符合湖南省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按规定办理和购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劳动人事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初中或以上学历,男身高 165CM,女身高 155CM 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14、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 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统一着装,电工、安保、消防、氧气、财务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治泄密事件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6、管理服务费用构成的公开: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就管理收支情况公布一次账目,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必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办公费+耗材费+投入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税金)。
17、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直接挂钩):具体见《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11.2 商务要求
1、实施地点: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月支付合同款项,每月底前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
付款条件:乙方服务内容完成落实情况以表格形式列出,每月接受甲方被服务科室考核,双方签字认可,在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负违约责任。
付款公式:合同应付款-工作未完成应扣款=实际付款金额。
2.3工作完成情况由受服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员到位情况及考勤由总务部负责核实并签字确认,月底将服务情况以及考勤情况汇总后提交财务作为付款依据。
3、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人员,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情况不符的,甲方责令乙方整改、扣除相应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履约验收: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返工时间要求由甲方确定。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委托管理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后,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双方合作满意,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附: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1.《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将委托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 7 个项目, 合计分值为 100 分,每个 项目满分值分别为: 1、设施设备管理维护 30 分; 2、卫生保洁 20 分; 3、安全保卫 20 分; 4、绿化养护 10 分; 5、综合服务 5 分;6、安全保密 5 分; 7、服务受理 10 分。
2.物业考核处罚原则:
考核计分标准: 物业人员配备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人数上岗, 每缺 1 人, 从当月物业费中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工资及当月其他费用(社保费用、 意外险、服装费用、加班、培训、体检费用、不可控因素、公司管理、税费等支出),人员考核在考核细则中不再重复扣除。应当持证上岗的人员,在无证的情况下,按缺人进行费用的扣除。当月考核 95 分(含) 以上不予处罚,95(含) 分以下至 90 分(含)每低1 分,扣罚费用 200 元;90 分以下,每低 1 分扣罚费用 1000 元;低于 75 分予以通报诫勉,连续两月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考核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3.总务部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定期督查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乙方管理人员需二十四小时保持手机畅通。重要时期或紧急工作安排时电话打不通按200元每次进行罚款。 同时按管理人员100元每人次、工作人员50元每人次进行缺岗罚款。每天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费用发放依据,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4.由于甲方为重点窗口单位,接受上级各部门检查较多,如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上级通报或批评的,视情况扣罚 2000 至 5000 元,年度内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将考核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附表:考核细则
项目
服务质量要求
分值
监督考评扣分标准

设施设备管理维护
(30分)
(一)消防安全系统(10分)
及时巡查辖区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并做记录。定期配合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故障和整改。

4 分

没有按时记录,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排除的一次扣0.5分。
制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3 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一处杂物堵塞扣0.5分。
每年按照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及院综治办要求和结合自身需要,组织安排消防培训和演练。重大节假日和易发生火灾季节,组织人员进行辖区内安全大检查。

3 分
未开展扣 1 分,未按要求开展的一次扣0.5分。没有检查的扣1分,全年检查少于6次的,少一次扣0.5分
(二) 设施设备维修维护(10分)
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突发故障及时处置;污水站日常处理到位并做记录;制氧机房和氧气房日常维护和日常保障到位并做好记录。

3 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
不定期检查病区设施设备情况,发现有缺换、破损、使用异常或接到报修电话和报修单后应及时修理, 无更换配件应及时告知总务科维修班长,要尽一切办法首先满足病区保证使用正常。

7 分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
(三)监控及报警系统维护(10分)
定期查看监控及报警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故障,并联系综治办安排维保单位上门维修。
4 分
未及时发现或处置的每一次扣0.5分
负责监控及报警系统的控制,妥善保管密码和钥匙,调取或查看相应记录需经过院办公室授权。
2 分
保管不善出现问题一次扣 0.5 分,未经授权出现一次扣0.2分。
消防监控机房人员必须配备齐全,24小时专人值班,证照符合消防及我院要求, 做好日常记录。
4 分
发现无人值守一次扣 0.5 分。记录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卫生保洁
(20分)
(一)室内卫生清洁保洁(10分)
按照合同要求人员必须配备齐全,清洁保洁责任划分到人,责任范围清洁达到标准化(详见本合同质量要求卫生保洁服务标准)并公示。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细致,形象良好。

3 分
未责任到人扣0.5分。一处未达到标准扣0.2分。
楼内公共通道、楼梯、电梯内外(消毒)、大厅、各类会议室、卫生间、玻璃幕墙、灯饰、门窗、不锈钢制品、各类标识标牌等设施工作日内8小 时巡回保洁,要求地面无污物、墙面无污迹、无 蜘蛛网、玻璃无灰尘。

3 分

一个责任区域一项未做到扣0.2分。
洗手间清洁明亮,无积水,无污渍, 无异味。
2 分
一个洗手间一项不符合扣0.2分
各开水间, 地面无垃圾、积水,热水器常擦试,定期清理水垢, 各洗手盆、清洁池明亮无污渍。
1分
一个开水间一项不符合扣0.2分。
办公室的卫生要求每天至少1次,并要保持卫生整洁。
1分
一项不符要求扣0.2分
(二) 外围环境保洁(8分)
楼栋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1-2次,实施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保洁;路面无明显树叶、污垢,无2cm以上的石子,每100 平方米烟头纸屑不超过3处。
2 分
不符合扣0.2分
楼栋四周以及公共区域绿化带中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等垃圾。
1分
每面发现一处扣0.2分。
各平台、房顶无乱堆放杂物, 目视无垃圾、无污渍、无青苔、无积水。
1分
发现一处扣0.2分
各明沟无垃圾、无青苔,保持通畅。
1分
一条沟不符合扣0.2分
每天按规定收集各类垃圾,餐厨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保证各区域地面墙面卫生清洁。
1分
一项未做到扣0.2分
化粪池每年清洗疏通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洗疏通一次,隔油池每半月清理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2 分

一项未做到扣0.2分
(三) “除四害”消杀(2分)


定期对污水井、化粪池、垃圾站、雨水井等蚊虫孽生地烟雾喷杀一次。
1分
未按要求消杀扣0.2分。
定期放置药物,控制蚊虫、蟑螂、鼠害密度有效。
1分
投诉一次扣0.2分

安全保卫(20分)
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配备,人员需符合素质要求,训练有素,有保安队员管理制度和职责, 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安全。

3 分

管理制度、职责、措施不健全每项扣0.5分。
保安队员,年流动率不超过40%。
1分
流动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保安队员必须熟悉院内工作环境,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值勤。

1分
发现一名队员未按规定着装扣 0.2 分,无理与他人发生冲突一次扣 0.2 分,发生两次建议辞退。
传达室必须 24 小时专人值班。工作时间内设专 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询查、登记。工作时间 外,外来人员、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能进入院内。保安人员对各楼栋进行不定时巡查。消控室确保 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异常及时报告(30分钟内)并处置。

8 分

发现缺岗一次扣 0.5 分,执勤值岗时懈怠一次扣0.5分,未询查登记一次扣0.5分。
积极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物品被盗和各类安全事故。
4 分
无安全教育(查记录)扣 0.2 分,发生财产被盗案或保安员内部自盗一次扣2分。
上班时间保安要规范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并负责车辆的停放安全。

3 分
发现乱停放车辆,一台车扣 0.2 分;停放车辆发生碰撞,损坏或被盗一次扣 0.5 分,并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绿化养护
(10分)
树木、花草、绿地要日常浇水施肥护理,定期修剪造型、除杂草、灭虫害;
4 分
出现大面积虫害的一次扣0.5分,不符合要
求一次扣0.2分
绿化场地保持清洁,应无垃圾和杂物;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应及时补种。
4 分
树木枯死未及时补种的一株扣0.2分
露天盆栽及时管理维护
2 分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2

综合服务
(5分)
报刊书籍发放。报刊、书籍收发要做到专人负责,准确、及时,重要信件和快递要采用签收登记
2 分
无专人负责扣0.5 分,不符要求一次扣0.2 分,重要信件或快递遗失扣0.5分
根据会议活动的需要做好茶水、清洁、会场准备布置,安全保卫及其他组织工作;做好洗衣房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按院部要求完成日常被服洗涤烘干晾晒等任务。

3 分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2分
安全保密
(5分)
员工必须做到:1、不该说的不说;2、不该知道的不问;3、不该看的不看;4、不该听的不听;5、不该记录的不记; 6、不该传的不传。
1分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凡经手收发的任何信件、资料,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封。物业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将资料和信息传达给他人。

1分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案件、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1分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不得向院内工作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机密。发现有泄密问题,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报告,防止扩散。对于谎报和隐瞒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 分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服务
受理
(10分)
耐心礼貌受理各办公室服务申请、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回访。

2 分

不礼貌或不耐心一次扣 0.2 分,无记录一次扣0.2分,处理不及时或无回访扣0.2分。
对安排的有关事务,要及时(24小时内)跟踪,落实和反馈。
1分
在能力范围内没及时处理完成一次扣0.2分。
当接到维修任务时,小修项目及时完成,重大和紧急维修项目应及时报告给主管科室和领导。
2 分
在能力范围之内,未及时处理扣0.2分。
发生与乙方管理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紧急做好处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4 分
不符要求一次扣0.5分
每年发放业主满意度测评2次,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1分
未按规定扣0.2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际商厦14006房

法定代理人: 程爱武 法定代理人: 申双春

委托代理人: 朱立根 委托代理人: 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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