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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Y2024-GX-C004品目三]职业培训3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县区 2024 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JXXY2024-GX-C004 品目三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服务单位):赣州鸿运高级职业培训学校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和磋 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元)履行时间
职业培训 31 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一、服务内容:
1、培训对象: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 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 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2、培训工种: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我区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生活照料服 务人员(含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稀金工(含稀土材 料生产工、稀土冶炼工、重冶湿法冶炼工等)、新业态劳动者(含电子商务师、直播销售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种。
3、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或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实施。
4、管理人员及培训老师:具有稳定、合格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有 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和组织工作,同一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管理人员与职业培 训教师。
5、开班申请:培训机构在每月末 5 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官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服务专栏,点击进入平 台后向赣县区人社部门报送下月培训开班计划表。培训机构根据开班计划时间提 前前 1-5 个工作日以上,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服务专栏,点 击进入平台后向赣县区人社部门报送确认开班申请,提交《开班申请表》、《培
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课程安排、机构资质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授课 老师资历证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供开班申请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 开班的,其所开展的培训不计算费用。
6、政策公示:承接培训机构经同意开班后,应在开班当天将《培训课程安 排表》、《学员花名册》和有关培训补贴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培训 场所显著位置,并告知所有参训学员。
7、教学实施:承接培训机构应主动配合人社等部门对培训过程的检查和巡 查,要按照培训协议和相关文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考勤管理、考试 考核等制度规定,确保培训质量。
8、建立台帐: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赣人社发〔2019〕3 号文件的要求对学员个 人资料分类建立培训基础台帐(包括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并对基础台帐的真 实性负责,作为检查验收、效果评估和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若上级有新的 文件规定,则从其规定。
9、培训场地及设备:
(1)应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在赣州市赣县区设立培训场所,场 地面积≥200 ㎡;已在赣州市赣县区设立了场所的,场所<200 ㎡的,须另设培 训场所,培训场所的使用期限须在合同有效期内。
(2)成交供应商应在培训时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包括电脑、投影、扩音 等设备。
(3)成交供应商应在培训时提供教学录像设备,并全程录制培训教学视频,录像须清晰、完整,做到 360°无死角,视频中须体现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和参训 人员,录像时间须与北京时间一致,培训结束后立即将整个培训(理论授课、实 践操作)过程中记录的视频录像完整备份至采购人,方便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10、其他:
(1)承接培训机构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年度培训进度和课程计划安排实施 培训,若承接培训机构培训进度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将酌情核减当年度 培训计划。培训期限、要求等按省、市相关文件及采购内容执行,并做好培训基
础台账并报人社部门存档备查。培训基础台账包括: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 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 视频资料。
(2)培训班结束时,承接培训机构应在人社部门监督下按照之前报备的培 训内容、课程计划、培训大纲等组织结业考核,培训机构应积极组织参训学员参 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
11、在培训教学期间,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并加强培训现场安全管理。
12、完成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3、履约检查:
完成培训最终结算人数由采购人根据不定期现场巡查、培训视频录像内容进 行确认。确认方法:每期培训视频中随机查看若干个时间点的培训对象人数,如 有现场巡查的情况,则以(现场巡查人数+视频中若干个时间点人数)的平均人 数计算当期培训参与人数。
14、本项目的总培训人数为 1960 人(每个品目计划 280 人),采购人可以根 据成交供应商的培训能力和进度以及培训工种需求调整培训人数,结算金额=成 交供应商的实际培训人数×文件规定的培训工种补贴标准。
15、响应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培训能力和进度调整培训人数和结 算金额。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须完成采 购人要求培训任务的 97%及以上。
16、主要培训内容
序号培训项目培训对象要求
1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含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年龄 16-60 周岁,有劳动 能力和培训意愿的五类人 员。
2稀金工(含稀土材料生产工、稀土冶炼工、重冶湿法冶炼工等)
3新业态劳动者(含电子商务师、直播销售 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

4其他技能培训
5创业培训年龄 16-50 周岁,有劳 动能力和创业培训意 愿的五类人员
6电子商务

17、质量考核内容
甲方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向乙方分派培训任务,并对培训计划 实施情况进行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人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的取证率、培训后推荐就业率等,具体指标数由甲方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数确定。项目实施期满后,无法达成质量考核目标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我中心下一年度 职业培训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二、付款方式:
培训人数及补贴标准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支付:结算金额=成交供应商的实 际培训人数×文件规定的培训工种补贴标准。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按规定的程序,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及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 收费票据,对合格者免费颁发《培训合格证》。按实际合格人数给予补贴。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 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 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授权代表:传真:日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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