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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数据交换通道扩容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青岛市公安局数据交换通道扩容项目
2023年12月11日 18时59分47秒  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数据交换通道扩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扩容1套数据交换系统-统一边界系统,提高请求服务的并发能力,整体并发不低于6000条/秒;需扩容2套单向安全传输系统,实现文件、数据库等信息安全隔离与交换,通道吞吐量不低于8Gbps,小文件传输性能不低于6000个/秒。
为支撑网安数据上云建设1条数据交换通道(2项服务能力),包含2套单向安全传输系统和2套数据交换系统-统一边界系统,实现文件同步、请求服务系统等信息安全隔离与交换,通道吞吐量不低于8Gbps,小文件传输性能不低于6000个/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的单向安全传输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统一边界系统均需纳入原有数据交换通道体系中,与原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接口统一调度、分发和管理,如选用其他厂商的传输设备,难以实现与原有的系统兼容传输,无法满足业务并行传输的要求。现有数据交换通道中的单向安全传输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统一边界系统,均已完成和市局大数据零信任体系及安全防护体系对接,如选用其他厂商的传输设备,需重新进行开发和对接,且对接周期和结果不可控,影响已部署业务的正常运行。目前业务应用系统已经按照现有的数据交换系统-统一边界系统完成接口改造,所有业务均已正常运行,如选用其他厂商的传输设备,相关业务应用系统需再次进行接口改造,增加各部门业务系统开发对接成本,影响已部署业务的正常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经过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原供应商上海辰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辰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三、公示期限
时间:2023-12-12 09:00:00至2023-12-18 17:00: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青岛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08 号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2-85855850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张玮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23号
联系电话:13792811717
六、附件
    附件1
数据交换通道扩容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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