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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施工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市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岛横沥中路以北、义沙涌以西、中轴涌以南。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住宅、办公、商业等。总用地面积 19797 ㎡,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  12551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1410 ㎡,办公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24867 ㎡,商业建筑面积为 2810 ㎡,其他面积 37374 ㎡。
2.3计划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2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合同约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澄清形式发布。
2.5 招标范围:
1.1本工程包括以下系统的设备采购、永久供电设备材料等检测、施工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和维护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附件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高压10KV电源进线线路(电气、光缆与土建等),电房环网线路敷设,开关房进线的土建内容;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及电表箱等安装、以及与此相关的电缆、计量表箱、计量表箱以前的高低压电缆桥架、母线槽安装,设备基础安装等;
3、主要设备、材料检验检测,设备操作及维护指导,以及因设备或施工因素引起的后期维修、更换、技术支持及培训等;
4、配电房及其他辅属设备(照明、防雷接地、防火门及电房内配套设备)及系统的安装,配电房内所有设施的调试,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5、电缆沟砌筑及盖板安装;
6、低压表前出线电缆及其他附件安装,含后期供电局提供电表的安装。
7、配网自动化内容,含配网自动化设备、光纤光缆安装、检测、实验,设备基础安装;
8、综合房土建,电缆埋管,电缆管井等,详见招标清单;
9、不含低压表后出线部分,但投标人需负责低压表后出线工程的验收工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成本。
10、配电房内智慧电房需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11、清单中的设备价格为含税价(税率按本项目税率9%),乙方需自行考虑税务抵扣,投标方在综合单价中的安装费中综合考虑。
12、低压集中抄表工程(含集中器、采集器、保护箱体、避雷器、通信线缆等的安装,及抄表软件、调试等一切达到验收通过工作内容。
13、柴油发电机与发电机低压柜连接的应急耐火母线槽,发电机柜到各配电房内的发电机柜(含柜)的电缆的供货及安装。(暂定项,后期视工程需要是否从合同中切出)
14、充电桩部分:低压柜至电表间内的充电桩电表箱(含表箱)的电缆的供货及安装。充电桩所有桥架、电表箱(不含箱)下桩出线至充电桩属于总包范围。
15、如红线外原因导致正式供电无法接通,需由中标人负责按时解决我方消防调试、竣备验收等阶段的通电需求,具体送电节点要求详见工期条款;;
16、永久电工程所有设备供应、运输、供配电系统工程安装、结线、试验、调试、验收、送电,并包通过项目所有在地供电部门的检测、验收、送电等工作内容、办理移交手续,与供电部门一次性签订资产移交合同;
17、图纸中涉及配电验收要求但清单中没有的以图纸和验收要求为准;以上事宜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供电局业扩配套工程的相关手续、协调等,保证项目按时通电;
19、电房的安全用具等一切工作;
20、移交供电局之前由中标人负责维护保状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并提供维护保养检测报告,费用在合同总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21、本项目业已取得供电方案答复书、并完成施工图纸一审工作,现二审工作正在进行中,若最终审图意见与本次招标图纸存在不符处,此部分在合同总价内综合考虑,结算不额外增加造价。
1.2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和为保证验收通过所需提供的各种设备检测证明文件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并负责取得永久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1.3.具体以施工图及附件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详招标文件附件1。
2.6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且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取得通电证明并完成与供电公司的物资移交。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1.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4.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类、承修、承试类五级以上资质。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5.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5.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及报名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18 日09时30分至2023年 11 月 2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将公告附件一至附件四,填写签字盖章后,递交至现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3室,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20-83541713。售价:500元/套。
5.2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期间,报名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5.2.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登记时间。在延期报名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登记。
5.2.2依法重新招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8 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8 日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并进行签署。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e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1楼建发房产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0-83541713
传    真: /
电子邮件:838774528@qq.com
 
2023年 11 月 17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
六、本公司拟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2023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如有)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领取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工程名称)的招标资料,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有关广州明珠湾玺项目永久电工程(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由开具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后9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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