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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执法用房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执法用房改造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执法用房改造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主楼建筑总面积463平方米,其中:主楼一层原有面积115平方米,加盖部分面积120平方米;二层面积115平方米;三层面积11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执法用房改造;招标内容为主楼、设备楼改造修缮,e 体+指挥室打造,办公家具利旧改造,空调、厨房设备及智能化设备采购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36485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的相关规定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含税)3902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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