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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水务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都江堰市水务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01)
递交时间:2023-07-19 16:0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3,286.7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都江堰市水务一体化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01)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都江堰市水务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更正为: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龙池镇、石羊镇、蒲阳街道办事处界内。 
2.2 建设规模:1、在石羊镇界内新建日污水处理量10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约7.6亩,并同步配套相应污水收集主管网约3KM。2、在龙池镇紫坪铺界内新建一座日净化量10万3/d 的自来水厂,项目占地约53亩,并新建1.6KM(口径1800mm)原水应急管道。3、在青城山镇大观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量2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约36.5亩并同步配套10KM 污水收集管网。4、在青城山镇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工界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量1万m3/d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约57亩,并同步配套10KM污水收集管网。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交(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设计内容:本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设计,包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施工内容: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1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1)3.1.6条更正为: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为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
(2)3.1.8条“(2)施工资质单位 类似工程业绩”更正为: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补充3.5条: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更正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但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签字、盖章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要求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项规定


招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招标控制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


投标要求

不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4

 
投标报价评审
2.1.4
(1)
 








报价评审组仅对通过投标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初步评审。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超过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
(二)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不唯一;
(三)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
(四)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1.4
(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设计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设计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 60%,且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 90%时。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外)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
2、工程建设费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工程建设费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85%。
(2)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 90%的,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实施方案:10分
项目管理机构:17分
投  标 报 价:60分
其他评分因素:5分
信用得分:8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

设计工作方案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针对该项目质量的保证措施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优得1.8-2分;良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差得0.6-0.9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设计进度控制目标明确、计划合理,有严格的设计进度控制和保证措施,设计进度安排合理。正确合理符合本项目特点,内容完善。优得1.8-2分;良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差得0.6-0.9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后期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后期服务完善,保证措施全面合理。正确合理符合本项目特点,内容完善。优得1.8-2分;良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差得0.6-0.9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施工组织方案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总体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合理性、先进性等进行比较。优得1.8-2分;良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差得0.6-0.9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施工进度及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完整,各种措施 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资源配置合理。优得1.8-2分;良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差得0.6-0.9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2.2.2(2)
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

设计单位人员: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职称加分最高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职称加分最高加0.5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个已完成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及以上的净水厂、自来水厂、给水厂(含新建或改扩建或提标改造)设计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五方盖章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竣工验收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日期为准。类似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4、建筑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5分,具有风景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5、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的得1.5分,具有公用设备专业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公用设备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6、电气仪表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1.5分,具有工业自动化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业自动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施工单位人员:
1、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得1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本项最高得1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中级职称得0.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备注:①上述管理机构成员不得兼任。②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连续六个月(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含单位分支机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注册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网页截图,未实行注册的执业资格不提供。③正高级职称包括:工程领域的正高级工程(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建筑)师,教授,研究员,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建筑)师等职称。④所有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待中标后由发包人审查。⑤人员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计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五方盖章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竣工验收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2.2(3)
投标
报价
评审
标准

采用下列 B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分,每低1%扣 1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2.2.2(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 2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业绩得1.5分,最高得3分。上述业绩为净水厂、自来水厂、污水厂、给水厂(含新建或改扩建或提标改造)设计业绩每个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①以上业绩与人员业绩可重复计分。②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五方盖章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竣工验收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2.2.2(5)
信用得分
评分标准
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权重折算分值最高的信用标得满分;其他投标人(联合体)的信用标得分按其权重折算分值与投标人(联合体)最高权重折算分值的比值乘以满分计算。
使用同类(同专业)资质投标的联合体,按照组成联合体投标所属专业各投标人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投标所属专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设计、施工分别按照承担业务的投标人所属专业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投标人(联合体)权重折算分值.
即投标人(联合体)权重折算分值=设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A1+施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A2
其中, A1: 指设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为:0.5;A2: 指施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为:0.5。

2.3
推荐
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采用综合评估法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4
补充说明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的: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中情形,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填写“无”或“有”,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


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目录更正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
八、投标报价
九、其他资料
(2)原“七、投标报价”顺延为“八、投标报价”;原“八、其他资料”顺延为“九、其他资料”(注:相应格式不变)
(3)原“ 七、投标报价”更正为:
 
七、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
 
1、投标人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实施方案可附下列图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
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 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实施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进度表
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包含/内容。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都江堰岷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洲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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