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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
项目编号:czsjqt202312-018
招 标 人 :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25第四章 服务需求3636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服务类)5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1051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qt202312-018
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年(含税),480万元/两年(含税)。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240万元/年(含税),480万元/两年(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企业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考核合格,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减半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
注:在合同期中,招标人发出三次及以上整改通知中标人仍未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10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8万元。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22.4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22.4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1日0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6.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0960575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城路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909605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传旭、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096057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1.1项目编号czsjqt202312-018
1.1服务期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企业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考核合格,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减半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 生成投标文件和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工期按730天填写,此工期不作为评审标准,仅用于投标文件上传时填写。
1.1服务地点苏州公园北临中新大道、南靠双城路、东依苏滁大道、西接锦州路
1.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4采购预算240万元/年(含税),480万元/两年(含税)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240万元/年(含税),480万元/两年(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23500元;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由中标单位支付。
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支付主体:代理机构。
15.4招标人澄清的方式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2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2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3.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3.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2.解密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8点00分至2024年1月10日9点00分。
25.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6.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6.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7.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在开标前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29.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29.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发出形式:数据电文
3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R收取,£不收取 履约数额:中标价*5%,取整到千位;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使用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另行通知 注: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 缴纳时间: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其他相关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 ①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②须经招标人认可。 2、采用担保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3、采用商业保险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4、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履约担保退还: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合同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由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的除外)。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保函有效期为:合同服务期满后1个月。
3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2月31日8时00分(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8.6招标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月2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同义词语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等章节中 “招标人”、“供应商”,等同于“招标人”、“投标人”。
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 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特别说明1、中标人若不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或设备(因招标人原因的除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中标单位进场前,招标人将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移交,之后发生的所有保安、保洁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若对验收移交有疑议,需在进场前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否则视为同意验收移交结果。 3、本项目不提供办公用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4、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2.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12.1 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专家评审劳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5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3.6 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13.7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3.8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9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二)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2 除15.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5.4 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质疑)。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6.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3招标文件的解释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7. 招标文件的发出
17.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
19.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9.2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包,则需按标包下载对应标包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包分别上传到系统中。
(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19.3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
20.投标报价
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0.2本项目人员费用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应承担的社保))。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利润费率及固定的人员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0.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0.4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服务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0.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0.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0.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0.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0.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0.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0.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0.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1. 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22. 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2.5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号)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3.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1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6. 开标
26.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6.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6.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26.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多标包项目按照标段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
26.4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7.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7.3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7.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7.5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7.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28. 评标
28.1 评标准备工作
28.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8.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8.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8.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8.2 评标办法
28.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3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8.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28.4.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4.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8.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28.7评标报告的签署
28.7.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8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9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
29. 定标
29.1 中标人的确定
29.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29.2 中标通知书
29.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29.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0.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变更采购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2.5招标文件对服务技术人员有证书等具体要求的,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服务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委派服务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
33. 履约保证金
3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34.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6.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7.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38. 询问、质疑
3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8.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8.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一份质疑(异议)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异议),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
38.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38.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的时间开始计算。
39. 投诉
39.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2.2.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
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3.2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上传到投标人系统-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
2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
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资信标评审细则(54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
1项目经理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方予认可)14分一、业绩 (一)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的: ①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7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 ②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至170万元(不含)的,得4分; ③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含)至150万元(不含)的,得3分; ④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30万元以下的,得2分; 注:1、类似业绩:指市政公园、开放式市民广场的保安或保洁或物业管理或保安和保洁业绩;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业绩; (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的: ①提供的业绩中公园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 ②提供的业绩中公园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至25万平方米(不含)的,得4分; ③提供的业绩中公园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至20万平方米(不含)的,得3分; ④提供的业绩中公园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下的,得2分; 注:1、类似业绩:指市政公园、开放式市民广场的保安或保洁或物业管理或保安和保洁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须体现上述面积要求的公园保安保洁服务内容,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业绩; 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同一业绩不重复积分,仅计取一次。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印章,无招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的还须提供招投标管理部门官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完整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合同(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经理的须另行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二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园面积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三、业主推荐 投标人符合得分条件的业绩,获得该业绩的业主(合同甲方) 书面推荐优秀的,1 个推荐函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合同甲方)推荐函的扫描件,推荐函须体现投标人在该业绩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
2荣誉10分1、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得 3.5 分,被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得 5 分,最高得5分。 2、自 2020 年 12 月 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的,县(市、区)的得 3.5 分,市级及以上的得 5 分,最高得5分。 同一荣誉不重复积分,仅计取一次。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荣誉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如为所管项目荣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信用等级6分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物业信用等级被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6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4分; 注:全国各地规定、说法可能不一致,如: 甲级(类)、乙级(类)、丙级(类), AAA 级(类)、AA 级 (类)、A 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等,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相同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甲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乙级(类)计算;以分公司参与评定的,信用等级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人员配备18分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得 3 分;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不低于3年的,得3分;(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项目管理经营以《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取得时间计算) 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按照采购需求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 1.保安人员具有 公安(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职业资格证书),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具有中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除提供证书扫描件外还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管理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 2 分,最高得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6.2.技术标评审细则(36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
1服务方案1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概述、调研保障方案、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管理方案、车辆、设备、工具等数量及保养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方案、综合协调方案、进退场措施方案、合理化建议方案等; 服务方案 优 ,F 为本项满分; 服务方案 良 ,F 为本项满分*90%; 服务方案 一般 ,F 为本项满分*80%; 服务方案 差 ,F 为本项满分*70%。 注:F 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
2服务承诺18分(1)清洁、保洁率(4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完好率100%,F为本项满分; 服务承诺完好率率98%(含)至100%(不含),F为本项满分*90%; 服务承诺完好率96%(含)至98%(不含),F为本项满分*80%; 服务承诺完好率95%(含)至96%(不含),F为本项满分*70%。 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完好率≤95%不得分。 (2)公共设施完好率(4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完好率100%,F为本项满分; 服务承诺完好率率98%(含)至100%(不含),F为本项满分*90%; 服务承诺完好率96%(含)至98%(不含),F为本项满分*80%; 服务承诺完好率95%(含)至96%(不含),F为本项满分*70%。 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完好率≤95%不得分; (3)治安案件发生率(3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完好率100%,F为本项满分; 服务承诺完好率率98%(含)至100%(不含),F为本项满分*90%; 服务承诺完好率96%(含)至98%(不含),F为本项满分*80%; 服务承诺完好率95%(含)至96%(不含),F为本项满分*70%。 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完好率≤95%不得分。 (4)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3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完好率100%,F为本项满分; 服务承诺完好率率98%(含)至100%(不含),F为本项满分*90%; 服务承诺完好率96%(含)至98%(不含),F为本项满分*80%; 服务承诺完好率95%(含)至96%(不含),F为本项满分*70%。 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完好率≤95%不得分。 (5)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4分); 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为确保项目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采取的各项措施与承诺,包括中标后项目所需人员的来源说明、人员到位时间的承诺以及设备落实计划与到位的承诺等. 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 优 ,F 为本项满分; 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 良 ,F 为本项满分*90%; 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 一般 ,F 为本项满分*80%; 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 差 ,F 为本项满分*70%。 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

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2.1 技术标暗标包括封面和正文,不设空白页。封面及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
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
2.2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
2.3 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
2.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对应技术标评分点仍按零分处理。
2.6如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都出现能反映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的,该项目流标。
6.3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
1报价10分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特别说明:
1.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序,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4)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暂停营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9)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人未办理省主体库登记入库手续的;
(11)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 MAC 地址一致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15)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6)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5)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苏州公园北临中新大道、南靠双城路、东依苏滁大道、西接锦州路,总占地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约15.4万平方米。以彰显苏州和滁州两市文化交融的美好意愿,公园景观共构造“一湖两堤十景”,可以容纳包括运动健身、儿童娱乐、休憩交流、赏荷观鸟以及结合节日、习俗开展的文化活动等,满足周边市民多样的活动需求。园内共设有公共停车场1处(87个停车位),公共厕所3处,管理用房2处,连廊4座,六面亭、四面亭共6座,园路共1.8公里。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零售点经营服务项目位于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包括游船经营、饮料等食品经营、文创产品经营,游船11艘,救生艇1艘,其中6艘电动船,5艘脚踏船。
招标内容为苏州公园的保安保洁综合服务以及苏州公园游船售票、游船日常运营管理维护、游客安全保障、零售点的商品销售、盘点等商业运营服务,苏园管理用房及码头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消防管理、秩序维护、卫生保持等。
二、人员及设施配备要求
(1)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并配备资格与数量均不低于下表规定的项目组人员。
作业人员配备不得少于如下数量要求,具体进驻人员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按实际进驻人数结算费用。
服务项目苏州公园备注
项目经理(人)1需熟悉操作办公软件
保安(人)17其中含保安队长1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保洁(人)20(含保洁车辆驾驶员)其中含保洁主管1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导游(人)1为全力做好参观调研工作,配备专职导游一名,负责园区公园调研接待讲解任务。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
观光车驾驶员(人)2有C1驾驶证,其中1名兼职文员(女性)。
水电工(人)1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营业员(人)240周岁以下,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救生员(人)1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救生员证上岗,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练;

注:本项目具体人员安排需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中标人必须提供经招标人审核的统一款式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帽徽、胸牌、手套等配饰齐全;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人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2)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无犯罪记录;
②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
③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公园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④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
⑤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⑥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⑦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⑧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⑨ 男女不限,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健康证,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⑩白班(6:30-17:30):不少于11人;夜班(17:30-6:30):不少于6人,按照白班人员半数进行配备,主要负责夜间各景点区域的巡查,防止安全事故、溺水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⑪主广场增加形象岗1人。
(3)保洁人员素质要求:
①男女不限(其中男性不少于4名),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健康证,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②身体健康,手脚灵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
③专职保洁人员,接受过相关的保洁知识与清洁技能岗位培训。
④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人工定位手环,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⑤能对突发性事件做出正确反应,并能定期参加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当班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第一时间向采购单位现场管理部门、投标人报告。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对于招标人要求撤换的作业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将其派驻到招标单位其他场所工作;同时应保证不将从其他客户处撤换下来的作业人员调到招标单位所属场所工作,以保证人员的工作质量。
(4)车辆配置要求
车辆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数量单位购买时间
旅游观光车1新购置,17座电动车
备注:1、上述设备采购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2、其他设备根据甲方需要另行配置,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人一旦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注明的车辆数量、型号等作为综合管理服务期开始时的考核依据。车辆本项目专用,中标后该项目的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合同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招标人。
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保安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保安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1000元/辆(台)·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服饰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经招标人审核的统一款式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帽徽、胸牌、手套等配饰齐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测算中,应考虑工作服饰的价格计入投标报价。
中标人提供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三、考核评分标准
详见合同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保安管理服务要求
1、仪容要求及标准
(1)按规定统一着装,帽子、帽徽、胸牌等配饰齐全;
(2)服装保持整齐、清洁;衣领、袖口洗涤干净;穿着衬衫需将下摆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别在左胸前、左上口袋的中间;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立岗、巡逻;
(3)着装要保持整洁,制服袋扣、领扣、衬衫袖扣必须扣好。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装内穿衬衫,系好领带。注意仪容风纪,严禁制服、便服混穿;
(4)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物品,如香烟、打火机等;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佩肩章的外套或衬衫须将肩章戴正;
(5)帽子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6)巡逻步行时,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骑车巡逻,眼睛注视前方,兼顾左右,但不要戏车玩耍,或在公共区域内随意穿行;
(7)门岗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姿势要端正,不准弯腰曲背。不准背靠门柱或墙角、树上等;
(8)立正时双手下垂,手指自然并拢,双手中指贴在裤的齐缝中间,不可将手插进衣袋或裤袋内;
(9)与客户沟通时,眼睛应注视对方眼睛,应注意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
(10)不论是巡逻行走还是门卫站岗,都要精神饱满,姿势端正,举止行为规范,不得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得吸烟,不准有倦怠表现。
2、仪表要求及标准
(1)注意个人卫生,常理发、常修面、勤剪指甲,不得留小胡子、长头发和长指甲;
(2)不在公众场合吃东西、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立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准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工作区域走动;
(4)不准酒后值勤或在值勤中饮酒,不准在值勤中食用大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
3、语言规范要求及标准
(1)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户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问题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户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户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2)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项目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证)”,盘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项目时,先举手致意,说明项目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3)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问题,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4、保安服务范围:
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工作用车除外)进入公园内部(内部允许的行车干道和停车场除外)。设施管理;看管公园内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雨污水、广场、停车场等)、景观设施(包括绿化、雕塑、水景等)、小型建筑(包括公共厕所、管理房、控制室、商业建筑、长廊、亭子等)、照明设施(包括各种灯具等)、其它公共设施(包括标志牌、果壳箱、音响、座椅、电话亭、游乐设施等),避免人为偷盗、破坏和污染。停车秩序管理:维护车辆进出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指导各种车辆停入规定的停车场所,并停放整齐。公共秩序管理:为游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处理游客纠纷及其它各类突发性事件,举报各类违法、犯罪事件,禁止各类未经批准的摆摊、兜售行为,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在管辖区域内严禁出现钓鱼、捕鱼等现象,如有发生应及时规劝。做好24小时水面巡查和溺水救援工作。与城管执法大队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执法队员做好公园内流动摊贩监管工作。同时水域范围出现偷捕鱼现象时,保安应及时上报甲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水上执法中队做好规范监管工作。保洁配合:配合公园保洁人员做好公园内所有保洁工作,对自己管辖范围内保洁出现的问题能处理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汇报,配合保洁班组完成保洁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白色垃圾等需及时清捡。活动配合: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在公园内举办的各类活动,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5、保安服务标准及要求
5.1保安门岗要求
5.1.1 24小时值班看守,24小时保持警戒状态;
5.1.2按照公园管理制度及业主方要求礼貌区分游客、工作人员、访客及施工人员,针对各出入口人员、车辆进出要求,进行人员、进出车辆、物品的管理、夜间访客登记。
5.1.3严格执行公园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安排车辆在指定停车场停放。入园的车辆也必须随时处于受控状态,并在指定的停放点停放。
5.1.4任何物品的出入必须经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放行(特别是出园物品),并作详细书面记录登记。
5.2保安巡逻岗要求
5.2.1科学、合理地安排园内巡逻线路。
5.2.2保安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
5.2.3保安应接受游客或业主的投诉和求助;回答游客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采购单位,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5.2.4保安应有巡逻、检查记录。白班在确保公园整体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还应重点加强儿童乐园和水域周边地区巡逻,要合理安排人员,以确保现场秩序和安全。
6. 紧急事故反应
6.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
6.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6.3遇紧急状况对游客的疏散演习;
6.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按照业主的委托组织恢复运转秩序,如:抢救财产等。
7.防范措施
7.1设有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7.2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7.3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7.4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公园正常运转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7.5对公园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8.交通、车辆管理
8.1根据招标人公园车辆管理制度制定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
8.2公园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
8.3维持园内外停车场交通秩序;
8.4机动车辆进出公园必须经招标人公园许可,中标单位文明登记、检查。
9.消防
9.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9.2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9.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4次),保证有关人员知道消防器材和设备位置,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9.4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主要由业主配置和提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检查);
9.5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9.6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9.7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业主方;
9.8消防器材保持整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箱体、器材及地面无积灰,箱体表面无污渍,每周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10.资料归档
10.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10.2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10.3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巡查制度、考勤、人事制度、交接班制度、人员、物品进出管理制度、保安管理(服务)作业计划、安全隐患上报制度和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及完整的工作记录。
(二)保洁管理服务要求
1、保洁人员工作要求
(1)各岗位员工须着本岗位制服上岗(指定样式),佩戴铭牌,着装整洁统一;
(2)头发应保持自然颜色和样式并且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女员工发长过肩者必须扎起,刘海不得遮住眼睛;
(4)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女员工应化淡妆上岗;
(5)男员工不得蓄胡,保持面部整洁干净。当班时间不得使用较强气味的发胶;
(6)指甲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7)饰物只能佩戴结婚或订婚戒指、小耳钉及手表;
(8)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摆放在适当位置,不得放在路中间或阻碍其他人员通行的部位(尽
量放在墙边或一角并在可视范围内);
(9)服务过程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遇到业主要主动礼让;
(10)清洁时适当避开业主聚集的区域,待业主离散后在予以清洁。
2、日常保洁范围
本区域内的路、桥、亭、广场、停车场、湖面、公共卫生间、沟渠、建筑小品及其它附属设施和设备,如游乐及休闲设施、告示牌、照明及景观灯具(1.8米以下)等;所有建筑物离地可站立地面或楼板3米以下(外墙、幕墙)及建筑门廊的顶棚。
3、保洁服务要求及标准
(1)作业准备
1.1服装准备:作业前应穿好制式反光工作服,戴好制式帽子,穿平跟类鞋子。
1.2 工具准备
1.2.1 清扫工具:大扫把、小扫把、簸箕、保洁车、抹布、竹签、垃圾袋。
1.2.2 清拣工具:小扫把、簸箕、抹布、水桶、垃圾夹、保洁车、垃圾袋。
1.2.3 巡检工具:巡检车辆、垃圾夹、垃圾袋。
(2)作业方法及要求
公园保洁时间为:07:00-19:00(后期具体按招标人要求调整)
2.1平面保洁:
2.1.1 园路保洁:园路每日全面清扫2次,分别在8:30、14:30前完成,其间根据情况不间断巡回保洁。路面冲洗,目视道路、人行道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大雨后应于次日对主干道冲刷一次,确保主干道的整洁,并集中力量对次要道路进行清扫,确保道路畅通、无淤泥、无积水。
2.1.2停车场、广场、栈道等硬铺地保洁:每天清扫两次停车场、广场(周六、周日、节假日和游客高峰期应增加清扫次数);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不锈钢器应上专用保洁油;地面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无杂物;
2.1.3绿化带保洁:硬铺地外侧5米范围内绿化带生活垃圾的清理。
2.2.立面保洁:
2.2.1标示牌、宣传牌、景观灯、座椅:每日分批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玻璃镜面通透无明显污渍;此后至少每2小时巡检一次,尽量确保无灰黑色蛛网、无鸟粪、无其它明显污渍。
2.2.2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儿童游乐场地等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周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2.2.3桥面及阶梯、扶手、栏杆:桥面及阶梯常规保洁,确保无污迹、无积泥、无积水、无油迹、无青苔。扶手、栏杆每日擦拭1次,尽量确保无灰黑色蛛网、无鸟粪、无其它明显污渍。
2.2.4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每天细致、认真、全面的清洁1次,检查结构是否牢固;雕塑每月擦洗1次,保持清洁卫生。有玻璃面的应每周刮拭1次,有不锈钢器的在清洁后用不锈钢油进行擦拭。
2.2.5门卫、岗亭、监控探头:门卫、岗亭每日清洁1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秩序维护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
2.2.6蛛网:每天要对易结蛛网的绿化带、路灯杆、栏杆、墙角、游船、亭榭、及其它设备、设施、建筑等随时进行除蛛网处理,第一次蛛网全面清除工作应于11:00前完成(主要部位9:00前完成),此后每小时巡检一遍,尽量确保无黑、灰色及大片蛛网存在。
2.2.7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桶、果皮箱:道路果壳箱内部必须放置垃圾袋,每天8点半前完成首遍清理(午后和下班前,尤其是下班前,必须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全部倒空,做到园内垃圾筒内的垃圾不过夜,以确保消防安全)。箱内的垃圾不得超过投放口,不得出现满溢现象,垃圾要求袋装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果壳箱体每天擦洗,保证果壳箱内外表干净整洁,不得有污渍、油渍。果壳箱周边不得有垃圾、污水。如有损坏及时报修。每周对果壳箱内外部至少冲洗一次,不得有污垢、垃圾积存。
2.2.8 建筑物(管理房、开闭所等)保洁:工作用房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有垃圾、种菜。用房外观整洁干净,不得有乱涂乱画。内部工具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沿路开闭所周边10米范围内杂草割除,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建筑物(管理房、开闭所等)内保洁每日清洁1次,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墙面、顶面无积灰;
2.3. 水域保洁
2.3.1湖、河面:每日不间断打捞湖河面漂浮物,确保湖面无垃圾、泡沫。每月清理湖面水生(野生)植物及驳岸边野生杂草,确保湖面水生(野生)植物平均每1000㎡不超过1株。
2.3.2水渠、沟、水池:日常保洁每个水渠和水池,每两周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水质良好、水面清晰见底,水面无漂浮物,无异味、无油污。(冬季可根据情况减少清洁频率)大雨以后应于次日对水渠进行重点保洁,必要时应马上进行放水彻底清洁。日常保持旱溪清洁。
3、公厕保洁作业规范
3.1公厕保洁作业规范
3.1.1公厕内部
3.1.1.1地面:湿拖布彻底擦洗一次,开窗通风吹干。每隔1小时保洁一次,并保持地面整洁。
3.1.1.2墙壁:磁砖到顶的公厕,每3日自上而下彻底清理,对于2米以下(包括2米)的磁砖,每隔4小时,用拧干的湿布擦洗一次。
3.1.1.3顶、灯、拉盒、换气扇,每月清理一次。
3.1.1.4大便器、小便器、坐便器,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
3.1.1.5洗手池、台面、各种手动阀门、高水位水箱外部及拉蝇、烘干器,每日班前,彻底清理一次。
3.1.1.6 隔板、厕内门、户门、防盗门(包括衣帽勾、插销、拉手、玻璃等),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
3.1.1.7对乱写乱画,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3.1.1.8 拖布池、地漏,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
3.1.1.9 管道、工作人员用桌、椅,每日班后用湿布擦洗一次,管道无法下手处用清水冲洗干净。
3.1.1.10高水位水箱内部、坐便水箱内部、贮水箱的水箱的内部每月清理一次水碱。
3.1.1.11窗户(纱窗、玻璃、框)防护栏、铝合金卷闸,每月清理一次。
3.1.1.12消杀、灭蝇,每年4月初至10月底实施:消杀作业在班后进行。消杀作业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佩带口罩、胶皮手套,要求关闭门窗。
3.1.1.13 工具间工具及其它相关物品,每月清理一次,要干净、整洁,无尘土。
3.1.1.14 公厕保持熏香不间断使用,确保无异味。
3.1.2公厕外部
3.1.2.1按周边10米范围进行清扫保洁,保持周边卫生状况良好;
3.1.2.2外墙:公厕贴瓷砖部分每五天用湿布自上面下整体擦洗一次,每十五天用长鸡毛掸清理一次;发现乱贴乱画要及时清理。
3.1.2.3屋顶:每个月清理屋顶一次,保持雨水管畅通。
3.1.2.4外部标致牌:指路牌、编号牌等、油漆字体,应每天用湿布擦洗一次,再用干布擦净。
3.2公厕保洁人员的服务规范
3.2.1保洁人员实行领班制,领班员负责公厕保洁服务、设施完好、安全等管理工作;
3.2.2服装整洁,佩戴胸卡;
3.2.3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照顾老、幼、病、残、孕等人员;
3.2.4熟悉公厕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绍公厕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时报修,并填写报修记录;
3.2.5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保洁服务工作无关的工作;
3.2.6发现求助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
3.2.7对破坏、损坏设施的行为,有劝阻、报告的义务;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4.垃圾收集、运输规范
4.1 垃圾收集
垃圾桶、垃圾暂存点内垃圾应在每天8点半前完成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日产日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水电工工作职责及要求:
1、45岁以下、男性、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负责公园内水电设备的巡查工作;
3、负责儿童乐园戏水池的巡查工作;
4、负责公园内照明亮化调试,保证正常运行;
5、具备一定的应急检修能力。
(四)营业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要求:
(1)各岗位员工须着本岗位制服上岗(指定样式),佩戴铭牌,着装整洁统一;
(2)头发应保持自然颜色和样式并且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女员工发长过肩者必须扎起,刘海不得遮住眼睛;
(4)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女员工应化淡妆上岗;
(5)男员工不得蓄胡,保持面部整洁干净。当班时间不得使用较强气味的发胶;
(6)指甲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7)饰物只能佩戴结婚或订婚戒指、小耳钉及手表;
(8)清洁工具摆放在适当位置,不得放在路中间或阻碍其他人员通行的部位(尽
量放在墙边或一角并在可视范围内);
(9)服务过程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遇到业主要主动礼让;
(10)清洁时适当避开业主聚集的区域,待业主离散后在予以清洁。
(11)具体工作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2.工作职责:
(1)负责零售售卖、游船船票售卖工作;
(2)售卖人员负责对来货进行验收,对货品盘点、有效期查看、整理、陈列、补货、防损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3)对货架进行日常清洁维护,保持门店干净整洁,对顾客进行热情接待,促成销售;
(4)负责做好货品的销售记录、账目核对工作,按要求完成销售数据统计;
(5)对负责区域的展台卖场和美化布置进行维护;
(6)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过程中确保规范服务言行标准。如所售商品发生损坏、遗失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自行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如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权向第三人主张责任。
(五)救生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负责苏州公园水域面积约15.4万平方米、戏水池的救生工作;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发现险情及时开展抢救,避免溺水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救生员需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待客热情、主动有礼;严格执行规定,礼貌劝阻游客勿在水面戏水、追逐、打闹等不安全因素,坚守岗位,人不离岗,思想集中,反应灵活,密切注意水面游客的情况,做到发现险情及时展开抢救,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公园水面、戏水池的日常运营,根据公司规定流程,向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认真完成其他交办的日常工作事务。
(六)导游工作职责及要求:
1.全力做好参观调研工作,负责园区公园调研接待讲解任务。
2.导游人员须经招标人面试通过后录用。
(七)作业安全文明规范及管理责任
1、作业安全文明规范(劳动纪律)
作业人员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时间,按时上岗,准点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有事不能上岗者应提前一天向招标人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汇报换岗情况,若招标人发现擅自离岗情况将严格按考核制度进行扣分。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工作服,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衣冠不整不得上岗作业。其他环卫作业人员也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工具按招标人指定要求配备。作业人员要根据本公园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以免发生意外,保证人身安全。作业工具不得放置在花坛、绿化带、游乐设施、建造小品内,或靠立在树和电线杆旁,暂时不用的工具应放置在工作车内或不显眼位置。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不得向窨井、绿化带、河道内扫倒路渣、落叶等垃圾,不得焚烧树叶及各类杂物。各类垃圾收集车应外观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牵挂物;垃圾转运时车辆要做到轻停放、轻开关门、轻上垃圾,尽量减少噪音扰民。作业期间不得串岗、擅自离岗、扎堆聊天,如有特殊情况(上厕所、因急病等)需离岗时,应与邻近作业人员做好交接;长时间离岗需向乙方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汇报换岗情况,若招标人发现擅自离岗情况将严格按考核制度进行扣款 。上岗时间不得干私活,捡废品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经发现按考核检查制度扣款。晨扫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清扫作业间隙,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文明用语,不得无故与人发生争执。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水上保洁员需会游泳。
2、劳动组织及中标人管理责任
(1)严格遵守劳动法中的相对规定,严禁非法用工,若因非法用工导致劳动纠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必要时与中标人终止相关合同;严格按照招标人规定按公园配备人员。 派遣服务人员必须为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中标人必须给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滁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派遣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并且在其下一次上岗前至少8小时之内不得安排工作。所有工人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如社保等)必须报招标人备案,如不能及时提供合法用工的相关证明,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
(2)中标人需在招标人通知进场后15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和设备进场准备(具体进驻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派驻的服务人员,需经招标人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至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凡达不到招标人或工作要求的员工,中标人应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调换。
(4)中标人必须加强工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并为职工购买必要的劳动保险。
(5)节假日照常上班,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完成招标人布置的工作(合同保洁范围外的费用另计)。
(6)中标人应在合同或协议签订时将班组和工作区域安排情况、负责人、班组人员、岗位安排、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汇报招标人,同时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进行人员调动,变更保洁范围。
(7)中标人应就服务范围内设施量的多少和公园人流的具体情况,划分工作片,安排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片管理员,保持与招标人在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加强保洁现场的巡视、监督,以提高道路的保洁水平和保洁质量。
(8)在工作时间内中标人管理层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尤其重大任务时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9)中标人公园保安保洁人员与管理人员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损坏市政设施的现象应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对违章冲撞损坏市政设施的车辆应记录车号,并立即报告招标人;
(10)如发现乱到垃圾、乱扔杂物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记录车号等有关特征,同时向招标人汇报;
(11)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按工种、岗位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标志,衣着整洁。秩序维护员应穿指定样式制服(2012版保安制服),仪表端庄、大方,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游客及业主一视同仁;执勤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游客和业主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至少能够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综合管理方案。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综合管理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管理费、运输、耗材、通讯、服装、胸卡、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垃圾清运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办公经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节假日,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因临时增加服务人员或耗材等产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滁州市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导致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的风险,因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的变化出台导致的工人福利保障、社保、公积金、非工人的工资、税金调整等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自行租赁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类设备(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设备和工具。
5、投标人应为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险种不低于以下要求:
意外身故、残疾赔偿金不低于:20万元/人
疾病(中暑)身故全残赔偿金不低于:12万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不低于:2.5万元/人
意外住院补贴赔偿金不低于:60元/天/人,最高180天
投标人需要购买雇主责任险,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意外伤害险的办理,并将保单递交采购方备案,保单的复印件作为第一次付款的附件资料。
6、中标人须加强对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中标人服务人员在招标单位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7、中标人需指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一名,配合招标单位管理,负责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日常管理。该员进场后,在本合同服务期内,由中标人履行职责,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不再直接安排与指挥基层工作。现场管理部门对工作任务的下达及对服务人员的指挥与调遣,皆通过投标人派驻的管理人员落实。中标人应及时沟通、培训、指挥、监督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并履行处理劳资纠纷、及其派驻人员因事因病、旷工造成缺岗及时补充人员等职责综合管理合同期间,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缺陷,招标人有权扣留缺陷出现之日起的综合管理费用,直至缺陷更正,如中标人对综合管理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综合管理费用中扣除。
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承诺或缺编缺勤现象发生不超过3次,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招标人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9、若中标的投标单位在承包综合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承包合同:
(1)严禁将承包的综合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2)相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10、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中标单位的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中标单位的合同;
(2)涉及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采购方有权从应支付中标单位的服务费、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可扣款项中扣除(若上述款项不足或没有可扣除款项,中标单位应另行向采购方支付)。
11、在中标人服务期间,招标人对中标人在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商业运营服务项目内进行的服务内容,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利。售卖人员负责对来货进行验收,对货品盘点、整理、陈列、补货、防损等工作,对货架进行日常清洁维护,保持门店干净整洁,对顾客进行热情接待,促成销售;负责做好货品的销售记录、账目核对工作,按要求完成销售数据统计;对负责区域的展台卖场和美化布置进行维护;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过程中确保规范服务言行标准。如所售商品发生损坏、遗失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自行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如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权向第三人主张责任。
1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补遗涵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服务类)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发包人(甲方):【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签订地点:【滁州市】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做好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公园保安保洁服务工作,确实提升苏州公园正常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乙方,乙方应按照《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苏州公园保安保洁服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本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构成合同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乙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项目服务合同;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承诺书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
二、苏州公园保安保洁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公园北临中新大道、南靠双城路、东依苏滁大道、西接锦州路。
3、管理服务内容:
保安服务:乙方按《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A级标准提供每天24小时的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和车辆管理、紧急事故处置、其他防范措施、档案资料、专项服务、特约服务、贵宾及会议接待、24小时水面巡查和溺水救援工作,积极主动与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好安全防范工作。
保洁服务:乙方按《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A级标准提供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环境消杀、绿化区域清洁及公共区域装饰材料保洁等工作。
巡查服务:乙方按《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A级标准提供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共用设施设备实际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对路灯亮化、道路、围墙、凉亭、景观小品、儿童乐园、车棚等公园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巡查,做好登记定期反馈招标人,并保存记录,按时归档。具体以实际为准。
商业运营服务:
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管理费、运输、耗材、通讯、服装、胸卡、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垃圾清运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办公经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合同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为:2年。
本年度合同服务开始日期:【202 】年【 】月【 】日,实际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年度服务结束日期:【202 】年【 】月【 】日,实际服务结束日期以下列2条任一条实际发生为准。
1、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搬离,甲方另行招标。考核合格,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减半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
2、在合同期中,甲方发出三次及以上整改通知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3、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 合同价款
4.1 预付款:【无】 。
4.2 两年服务期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 元,税费【 】元,税率:【 】%。
1、本年度合同额暂定¥【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 元,税费【 】元,税率:【 】%。
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人数月数合计(元/年)备注
第一部分:保安保洁综合服务部分
1人员工资42含保安、保洁、项目经理、客服、导游、水电工、观光车驾驶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
2车辆费 (车辆折旧费、 维修费、 油耗、电费、 车辆保险等所有费用)
3税金
小计一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两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第二部分:商业运营部分
1救生员工资1含人员工资及社保等
2营业员工资2
3税金
小计一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两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总计一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总计两年合同价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4.3 支付方式:
4.3.1第一部分保安保洁综合服务费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服务费用结算。若当月服务不足月,则按天数扣除相应比例。
《月度考核评分表》作为甲方每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乙方根据每月检查考核结果提起支付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的90%,余款作为预留款,待合同期结束后半年内根据最终的考评结果一次性支付。
(1)每月实际支付进度款=月服务费*90%-月度违约处罚扣款-其他扣款
(2)预留款支付
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90分,全额支付预留款;
80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90分,支付预留款的85%;
70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0分,支付预留款的75%;
60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70分,支付预留款的65%;
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60分,扣除全部预留款,支付金额为零。
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月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考评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2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200元扣款并加扣除月度服务费用5%;连续两月未满80分则扣月度服务费用30%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
第二部分商业运营部分服务费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服务费用结算。若当月服务不足月,则按天数扣除相应比例。《月度考核评分表》作为甲方每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乙方根据每月检查考核结果提起支付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的100%。
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每月实际支付进度款=月分摊服务费-月度违约处罚扣款-其他扣款。
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100分,每超一分奖励100元;
95≤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100分,全额支付;
85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95分,每人每分扣款100元;
70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5分,每人每分扣款200元;
60分≤合同期内综合考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70分,支付当月应付额的50%;
4.3.2在首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其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单、服装购买凭证、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甲方和招标文件约定需新购置设备的相关证明(所有设备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等,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无偿转让为甲方所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3.3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方能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的,需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
5.1.2 监督检查服务质量,负责进度款的支付等。
5.1.3 根据实际需要,对现场布置进行调整。
5.1.4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服务,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本项目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项目负责人即为乙方本项目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
5.2.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准确、按时履行合同,对全部现场物业服务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服从甲方的总体部署,接受甲方指导和督促。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类报表台账、维修记录、巡查日志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条例和安全操作规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按要求提供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其安全措施不得利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5)乙方对其现场人员的安全负一切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对其受伤人员安全负一切费用,事后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若事故为乙方引起,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出现意外伤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工伤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从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条件接受。
(6)对甲方支付的进度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及支付工人工资;若因工资发放与工人发生纠纷的,与甲方无关。若发生劳动纠纷,乙方须妥善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组织、策划、指挥指使默许工人(含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聚集、闹事等,并应积极预防、组织上述情况发生。若每发生一次,甲方可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1万元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每次额外追究乙方2万元违约金。
(8)乙方负责将自己的范围内垃圾运到管理单位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如发现乙方的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不得将转包或者再次分包,否则,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24小时内退场(现场清理干净,人员及机械撤离现场,并做好现场的交接工作,否则不予结算进度款),并按本年度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需在甲方通知进场后15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和设备进场准备(具体进驻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乙方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与规约,承担本项目的委托服务事项,达到委托服务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12)乙方每班到岗数量、质量不低于委托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
(13)乙方应自行租赁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类设备(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设备和工具。
(1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1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承诺或缺编缺勤现象发生不超过3次,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合同签订后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16)节假日,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如因此临时增加服务人员或耗材,则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相关管理要求
6.1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乙方须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并配备资格与数量均不低于下表规定的项目组人员。作业人员配备不得少于如下数量要求,具体进驻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按实际进驻人数结算费用。
服务项目苏州公园备注
项目经理(人)1需熟悉操作办公软件
保安(人)17其中含保安队长1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保洁(人)20(含保洁车辆驾驶员)其中含保洁主管1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导游(人)1为全力做好参观调研工作,配备专职导游一名,负责园区公园调研接待讲解任务。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
观光车驾驶员(人)2有C1驾驶证,其中1名兼职文员(女性)。
水电工(人)1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营业员(人)240周岁以下,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救生员(人)1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救生员证上岗,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练;

注:本项目具体人员安排需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乙方必须提供经甲方审核的统一款式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帽徽、胸牌、手套等配饰齐全;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无犯罪记录;
②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
③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公园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④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
⑤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⑥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⑦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⑧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⑨ 男女不限,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健康证,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⑩白班(6:30-17:30):不少于11人;夜班(17:30-6:30):不少于6人,按照白班人员半数进行配备,主要负责夜间各景点区域的巡查,防止安全事故、溺水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主广场增加形象岗1人。
保洁人员素质要求:
①男女不限(其中男性不少于4名),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健康证,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②身体健康,手脚灵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
③专职保洁人员,接受过相关的保洁知识与清洁技能岗位培训。
④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人工定位手环,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⑤能对突发性事件做出正确反应,并能定期参加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当班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第一时间向采购单位现场管理部门、投标人报告。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对于甲方要求撤换的作业人员,乙方不得再将其派驻到甲方其他场所工作;同时应保证不将从其他客户处撤换下来的作业人员调到甲方所属场所工作,以保证人员的工作质量。
6.2、车辆(设备、工具)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数量单位购买时间
旅游观光车1新购置,17座电动车
备注:1、上述设备采购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2、其他设备根据甲方需要另行配置,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备注:1、甲方将根据上表所注明的车辆数量、型号等作为综合管理服务期开始时的考核依据。车辆为本项目专用,该项目的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合同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招标人。
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保安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保安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甲方同意。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000元/辆(台)·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3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的。
2)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质量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的。
3)月考核分低于80分,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乙方整改仍无法达标的。
4)甲方发出同一整改通知项连续二次仍未整改到位的。
5)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评比过程中,本服务类别未能达标的。
6)客户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者。
七、 保险
7.1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服务期间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使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八、 履约保证金
8.1 为保证本项目服务正常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
8.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本服务合同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公司主要领导审签后,甲方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完毕并扣除相应保证金(如有扣除项)后,将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服务考核:
保安保洁综合服务部分考核
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期考核,每月最少进行2次考核,综合得分为月评估分,最终得分按全年月考核平均得分为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全年考核低于80分,甲方有权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考核监管部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固定扣款项进行评价,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减半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分表
保安考核评分表
类别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
考核时间
操作标准和劳动纪律1保安人员文明规范着装,仪表仪容3-6
2保安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并遵守规章制度
3保安巡查车辆车容车貌好、停放规范
4有无离岗、歇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6
5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擅自换岗的情况
6当班期间睡岗、酒后上岗
停车场管理1停车秩序管理3-6
设施管理1园建设施管理3-5
2监控、大屏管理3-5
3游乐设施管理3-5
4照明亮化管理3-5
巡查管理1交通管制1-3
2公共秩序管理3-5
3巡更是否存在漏巡次数、位置情况3-5
4水域巡查管理3-5
5公园内出现流动摊贩摆卖、乞讨等行为1-3
6是否认真做好交接班、值班巡逻记录3-5
7是否做好相关保洁配合工作1-3
8公益广告、小品破损是否及时上报1-3
9安全、消防、用电用水检查3-5
培训管理1安全培训、月度培训、岗前培训落实情况3-5
管理职责活动配合3-5
是否不折不扣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3-5
1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任务是否符合甲方要求1-3
2是否提供人员组织安排,关键性岗位变动时有无经甲方同意1-3
3对违反绿地管理和损坏设施现象是否及时汇报2
4是否被上级领导问责、市长热线投诉2
人数核查1人数低于甲方要求的人数则扣2000元/人/次


保洁考核评分表
类别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
考核时间
操作标准和劳动纪律1保洁人员文明规范着装,文明有礼、按照标准作业实施保洁2-5
2机械、作业车辆车容车貌好
3是否在9点前完成第一遍清扫并来回巡视、捡拾垃圾2-5
4有无离岗、歇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擅自换岗的情况
地面精细 保洁1道路园路保洁2-5
2桥梁保洁1-3
3广场保洁2-5
4停车场保洁2-5
5有无卫生死角、盲区1-3
绿化绿地 保洁1绿地、色块保洁3-6
2绿地内无垃圾、烟头、动物粪便等各种杂物2-5
城市家具 保洁1公共厕所及周边保洁3-6
2公共厕所设施完好及损坏后是否及时上报
3走廊、木栈道、凉亭、栏杆、立柱、木制品 保洁3-6
4果壳箱清理保洁1-3
5凳、椅、花坛保洁1-3
6灯具、灯箱、雕塑、指示牌、音箱、公益广告小品保洁2-5
7雨水边井疏通1-3
立体屋面 保洁1清除灯杆、树枝、线缆上的空中垃圾2-5
2建筑物外立面、窗户玻璃保洁
3水域内建筑物支柱、基础、零星景观设施清洁3-8
4水面保洁
5水草清理
其他1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外运2-5
2广告及乱涂乱写乱画2-5
管理职责1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任务是否符合甲方要求1-3
2是否提供人员组织安排,关键性岗位变动时有无经甲方同意1-3
3对违反绿地管理和损坏设施现象是否及时汇报2
4是否被上级领导问责、市长热线投诉2
人数核查1人数低于甲方要求的人数则扣2000元/人/次
总得分


固定扣款考核表
检查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扣分情况
考核日期
1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500-5000元
2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任务、灾害性天气是否服从甲方安排;重大活动保障,项目经理是否在现场每发现一次,扣5000元
3是否被有责投诉或媒体曝光,扣工人工资或非法用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20000元
4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每发现一次,扣20000元,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运营部分考核
公用事业部对商业运营项目每月进行两次考核,取平均分作为最终考核得分;考核监管部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固定扣款项进行评价,经营目标由甲方月初制定,乙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考核表具体内容如下:
检 查 考 核 项 目扣分标准扣分情况
保洁内容1售卖点内清洁2分/处
2游船以及木栈道清洁2分/处
3果壳箱清理保洁1分/次
4凳椅清洁1分/处
5有无卫生死角、盲区1分/处
经营管理1游船设施完好及损坏后修复1分/处
2游船摆放秩序管理1分/处
3未按规定检查保质期,有过期商品,未做相关记录3分/次
4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销售,未做好相关记录2分/次
5商品、柜台、冰柜等未按规定进行保洁,商品外有粘附物、有灰尘2分/处
6商品未按规定进行有秩序摆放1分/处
7商品未出入库未按规定建立台帐的3分/次
8公共秩序管理2分/次
9是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1分/次
10是否文明服务、礼貌用语1分/次
11是否积极销售经营2分/次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1经营目标超额完成100%及以上加15分
2经营目标超额完成50%(含)以上100%以下加10分
3经营目标超额完成30%(含)以上50%以下加8分
4经营目标超额完成10%(含)以上30%以下加5分
5经营目标完成90%(含)以上100%以下扣5分
6经营目标完成80%(含)以上90%以下扣8分
7经营目标完成60%(含)以上80%以下扣10分
8经营目标完成60%以下扣15分
劳动组织管理1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签到打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2分/人
2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1分/人
3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年龄不符合要求1分/人
4有无明火操作、违章使用电器、浪费水电2分/次
5因乙方管理原因发生人员上访的或者因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投诉5分/次
6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5分/次
7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乙方管理人员拒绝在考核记录本上签字确认5分/次
8对甲方或者园区领导检查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5分/处
第三方 巡查11根据上级部门对巡查整改率的要求酌情扣分5-10分/次
12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任务、灾害性天气是否服从甲方安排;重大活动保障,项目负责人是否在现场;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13是否被有责投诉或媒体曝光,抠扣工人工资或非法用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10000元
固定扣款项1售卖点内清洁,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2游船以及木栈道清洁,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3果壳箱清理保洁,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4凳椅清洁,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5有无卫生死角、盲区,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6游船设施完好及损坏后修复,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7游船摆放秩序管理,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8未按规定检查保质期,有过期商品,未做相关记录,每发现一次扣款 500 元
9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销售,未做好相关记录,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0商品、柜台、冰柜等未按规定进行保洁,商品外有粘附物、有灰尘,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1商品未按规定进行有秩序摆放,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2商品未出入库未按规定建立台帐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500 元
13公共秩序管理,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4是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5是否文明服务、礼貌用语,每发现一次扣款 500 元
16是否积极销售经营,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7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签到打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8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19商业运营系统工作人员年龄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20有无明火操作、违章使用电器、浪费水电,每发现一次扣款 300 元
21因乙方管理原因发生人员上访的或者因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1000-5000 元。
22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1000 元。
23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乙方管理人员拒绝在考核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的,每一次扣款 2000 元。
24对甲方或者园区领导检查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一次扣款 2000 元。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廉政合同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家及滁州市 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廉洁自律的工 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 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部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 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 交易。
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 法违纪行为。
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 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工程建设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 1 至 5 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 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 1000 元和 5000 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 1 至 5 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 1%至 5%(最 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的违约罚款或 1-3 年内不得进入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市场的处罚。
五、检查方式 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见证单位主持检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 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见证单位依据事实裁定。
六、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 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安全目标责任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项目管理“以人为本”原则,确保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作业人员、行人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定下列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本项目服务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服务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2、服务单位应全面负责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服务作业现场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服务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备案。
4、服务单位在进行进场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服务管理人员、服务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
5、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作业前由项目现场负责人向服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服务作业中机械设备操作、用电等环节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服务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服务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严格组织服务作业,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服务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尤其是危险性大的机械使用及高空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服务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服务情况随时 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项目及服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甲方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 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对在施工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 应立即停止上岗操作。
10、进场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操作使用。发包单位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服务单位 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服务作业安全。
1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工棚、临时办公、食堂等设施)的搭建必须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审批同意,按园区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中新苏滁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防火、防台风、防汛的相关要求。临时设施必须按规 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临时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 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用品,防止火灾发生。
12、服务作业区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围护或隔离措施及警示标志,夜间作业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和夜间红灯示警。夜间作业须按相关规定到环保部门申报备案,并按要求控制噪音等扰民因素。
13、服务单位应成立专业巡视队伍,配置相应的巡视车辆和巡视人员对设施状态及作业行为安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要点有(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作业行为安全检查要点:巡视、现场作业人员着装;交通分流、疏导标示标牌设置; 现场作业指示、警示标志设置;现场作业范围围挡设置;夜间施工警示标志(警示灯)设置; 防暑降温措施等其他检查要点。
14、服务单位对巡视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修复,如无法及时修复应采取围挡、封闭等安全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指示标志。任何因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围挡、修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 三、本项目发包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查,并书面记录。
9、发包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是履行项目管理职能的现场代表,负责检查、督促作业单 位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活动。
10、项目进场前,发包单位项目工程师应检查项目服务单位安全教育记录,未经安全 教育的服务作业人员不得进驻服务范围现场。
11、项目进场前,发包单位项目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对项目服务单位现场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服务作业安全交底,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服务作业安全注意事 项、环境注意事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条款。安全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各方保存备查。
12、发包单位项目工程师应及时了解服务动态,如发现服务作业及项目现场中存在安 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服务单位进行整改。
13、发包单位管理工程师应按照公司《巡视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对辖区内绿地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服务单位整改。
四、本项目安全隐患的处罚办法:
1、服务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现场负责人属严重违规,按合同相应条款考核扣款,开具《整改单》并责令限期整改。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或未佩戴,属一般隐患,发现一次罚款 100-200 元。
3、服务作业人员酒后作业、上树抽烟闲聊,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4、使用不合格设备,设备使用影响交通存在较大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5、道路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未设交通分流标志,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6、违反文明作业要求,作业环境差,发现一次罚款 200-500 元
7、 上述对服务单位的罚金于服务费用中扣除。
五、本项目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服务单位按照滁州市和中新苏滁高新区政府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并将其清退出场。
2、如项目服务作业中出现人员伤亡,发包单位有权代服务单位处理事故,并动用适当比例(视事故大小)服务费用作为事故预处理费用,该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
3、服务单位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对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立即更换,除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外,同时取消该服务单位在发包单位自事故处理完结起两年内的投标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发包单位、服务单位的双方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发包单位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盖章)
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或(2)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看《安徽省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zhuantizhuanlan/xinyongtujie/202303/t20230315_312326.html),根据指南获取信用报告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本封面不采用,以系统封面为准)
年 月 日
目 录
(1)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清洁、保洁率;
(3)服务承诺-公共设施完好率;
(4)服务承诺-治安案件发生率;
(5)服务承诺-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6)服务承诺-项目进场交接计划与承诺。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
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1、技术标暗标包括封面和正文,不设空白页。封面及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
2、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算在页数要求内;
3、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
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三、商务标格式文件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服务期总投标价 (大写): 元/一年 (小写) : 元/一年 两年服务费用共计(大写): . 两年服务费用共计(小写) : 元 服务期限:两年。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项目的服务,按两年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任务,服务期限 两年 ,项目经理: 。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3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名称人数月数单 价(元/月·人)合 价(元/两年)备注
第一部分:保安保洁综合服务部分
1人员工资4224个月含保安、保洁、项目经理、客服、导游、水电工、观光车驾驶员等人员工资、社保
2车辆费 (车辆折旧 费、 维修费、 油耗、 电费、 车辆保险等 所有费用)
3税金
第一部分小计:
第二部分:商业运营部分
1救生员工资124个月含人员工资及社保等
2营业员工资224个月
3税金
第二部分小计:
投标报价(第一部分费用+第二部分费用): 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注:
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管理费、运输、耗材、通讯、服装、胸卡、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垃圾清运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办公经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乙方必须给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滁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所有拟派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 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930 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44.39 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计入);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和其他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附件5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④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可通过 “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 ( 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
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公园2024-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李传旭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50-3519590、18909605753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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