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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3112100050
项目名称: 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某部
招标条件
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2-JWJSLY-G1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 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2-01 09: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15层会议室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某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某部—新增挡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2.1.2合同估算价:66.995165万元。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2.2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6.2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以采取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采用网上获取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支付完报名费用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732792336@qq.com。(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证、近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6.3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15层(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4费用:5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现金)。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1日9时00分。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某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15层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某部
地址:
连云港某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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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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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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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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