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东旭路安置区(三期)3#地块项目砂石、水泥、煤矸石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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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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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彭彪 | 联系电话: | 15084987491 | |
联系邮箱: |
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日期: 2024年5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界首市东旭路安置区(三期)3#地块项目
1.2分包范围: 砂石、水泥、煤矸石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采购(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1.3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按时足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可转包、分包第三方。
(5)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工各子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湖南建工电子商务平台)已注册供应商。
请参加报名单位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加盖公章后上传平台附件栏。
3.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此次报价为含税(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物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定合同的物的供货数量的有分解调配权。
(2)付款方式为:①所有建筑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建设单位收到政府回购款且支付给甲方对应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乙方已供货且经验收合格供货款的100%;所有建筑物结构封顶、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收到政府回购款且支付给甲方对应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乙方已供货且经验收合格供货款的100%;小区全部完工,具备小区综合查验标准,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及备案完成,建设单位收到政府回购款且支付给甲方对应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乙方已供货且经验收合格供货款的100%。未收到项目业主对应工程范围内付款前,甲方不承担支付义务。甲方付款前,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
②甲乙双方在作出有效最终结算 3 个月内,甲方按照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至总结算总金额的 100 %,剩下的 /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③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结算资料,提供与付款方式等额的收款依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未提供有效的月结算/最终结算资料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
(4)报价有效15个工作日,本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5)分包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登陆“ http://ec.hnjgcg.com”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登录外网报名。
(2)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5日10点整。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5日10点整至2024年5月20日10点整登录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截止后需要经过大概2-3天资格审查期,资审期过后可自行在网站上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并自主报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10时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 http://ec.hnjgcg.com”完成投标。
6.评标办
经评审,能满足分包要求、综合得分前两名做为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项目部联系人和电话: 彭:15084987491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合价(元) | 增值税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
煤矸石砖 | 200*95*53 | 块 | 1290000 | 13% | ||||||
煤矸石砖 | 240*100*115 | 块 | 228075 | 13% | ||||||
煤矸石砖 | 240*200*115 | 块 | 1675910 | 13% | ||||||
中(粗)砂 | 机制 | t | 1021.5 | 13% | ||||||
混合砂砾石 | (1-2cm青石70%+机制清水砂30%) | t | 2436.28 | 13% | ||||||
水泥 | 32.5袋装 | t | 165.08 | 13%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300*100 强度A5,干密度B06 | m3 | 696.87 | 13%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300*200 强度A5,干密度B06 | m3 | 362.56 | 13% | ||||||
合计 | ||||||||||
说明 |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按下述原则调整结算单价:由提出调价的一方向另一方发价格调整函,对方经市场调查后,签署同意调价的书面文件并注明新价格及起算时间,该起算时间之后交易的货物按新价格计付价款。如果调整的内容涉及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最终结算数义务。 | |||||||||
备注 | 量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验收合格量为准。实际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超出部分另签材料采购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