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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江苏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JWZGAJ-W1001(JSTCC2300212003)
三、 项目概况:
包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量单位数量进场期限配送地点备注
12023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和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江苏省南京市服务期1年
说明供应商报价时,以基准价为基础,按照分类分别报下浮费率,每类报价必须下浮10%以上。

预算金额:168万元人民币/年。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餐饮业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申领地点:线上支付。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后关注本项目,并同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平台,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将批准供应商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将拒绝供应商关注本项目,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关注并提交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4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4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律、顾建钧
办公电话:025-83240902,83249924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5-83240902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6楼1612室
                     
采购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采购项目需求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资质优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2家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中标供应商,负责我单位副食品配送业务。预算金额为168万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
1肉禽水产冻品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冷冻食材,禽蛋
2蔬菜水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水果
3干调豆制品类-各类常见干货,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豆制品等
4饮料奶制品-各种饮料,牛奶、酸奶等奶制品
5其它类
备注:每类报价必须下浮10%以上。

★二、技术要求
(一)副食品类别
主要包括五大类:
1.肉禽水产冻品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冷冻食材,禽蛋;
2.蔬菜水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水果;
3.干调豆制品类-各类常见干货,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豆制品等;
4.饮料奶制品-各种饮料,牛奶、酸奶等奶制品;
5.其他类。            
(二)基准价格确定
同一商品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anjing.gov.cn)公布的周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南京市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网站(http://www.njnfwl.com)公布的当日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以上方式均未公布的品种,以岱善农贸市场(雨花台区单家村街与梅山路交叉口)和西善桥农贸市场(雨花台区新河村16号)同类商品的零售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使用单位人员与供应方相关人员按照以上基准价格确定标准,每月共同组织2次基准价格确认会,每月10日至15日(定本月下半月基准价格)和本月25日至最后1天(定下月上半月基准价格)。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以基准价为基础,按照分类分别报下浮费率,每类报价必须下浮10%以上。
(四)服务内容
1.配送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吴家山口81号。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3.采购程序:原材料每日配送,采购方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每日17时前将次日需求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菜单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收到菜单当日及时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出必要调整,供应商保证配送当日上午7:30前将配送清单内各类物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经济要求
(一)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采购人一切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入场前,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需提供每一位保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为保证供应商严格履约,为采购方提供优质服务,自合同签订前3日前向采购方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定为准),合同履行届满时,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应无息全额返还至供应商原存入账户。若因供应商过错,使用单位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供应商应5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确保履约保证金始终保持在双方协定缴纳金额;
(三)每半月进行一次结算。
★(四)质量要求
1.供应商供应主副食品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提供农残检测报告、检疫证等证明材料,保证配送商品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新送货物在2小时内到位,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按合同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3.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方进行赔付外,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副食品验收标准
品类品 名质量验收标准品类品 名质量验收标准
肉类边散猪肉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沾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果蔬 类小白菜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上肉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青菜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五花肉带皮的肥瘦肉,或瘦肉。菜秧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分充足。
瘦肉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油菜梗粗短,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肥厚大,主茎无花蕾,水分充足,无根。
猪扒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都是瘦肉,肉质细嫩,紧密。韭菜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排骨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骨肉不分离。韭黄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龙骨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香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分充足,长约30厘米。
汤骨腿骨,圆筒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水芹叶嫩绿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猪蹄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油弹性西芹叶茎宽厚,验收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猪肝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菠菜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
猪心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生菜颜色碧绿,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猪肺内呈红色,有光泽。空心菜叶薄小而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脆嫩,淡绿色易折断,水分充足,棵株挺直。
猪腰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西洋菜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猪大肠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味,极小味道。麦菜叶淡绿,肥厚,脆嫩,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猪肚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味,极小味道。芥菜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苋菜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潺菜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菜芯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指压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芥兰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鸡中翼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无肉质淡红,无鸡毛。小葱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鸡爪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瓜底部无硬结。胡葱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1厘米。
鸡全翼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青蒜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
鸡腿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香菜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
鸡肾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他肉眼可分杂质;无异味。青椒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
西椒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肉厚少籽。
干货干货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辣椒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饱满有一定硬度,辣味重。
牛奶盒装牛奶具有SC(QS)标志,独立纸质盒装;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支撑,无菌罐装;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红椒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
豆类淀粉制品粉皮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方或圆形,揭开完整不碎,稍有韧性。番茄颜色大红,粉色,或黄色,光泽亮眼,个大圆整,酸中带甜。
麻腐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块形完整,有弹性。大白外叶淡绿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包心坚实紧密。
水粉丝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长线型,无珠子粒,有韧性。包菜外叶淡绿色,内页淡黄色,叶肥厚嫩脆,棵株大,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调料调料具有SC(QS)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验收时,调料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大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挺直,长约50厘米。
茄子色正形正,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莴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方权利与义务
1.采购方因战备、作战、处突、训练、大型活动等任务需要时,有权告知供应商临时停止配送供给,待任务结束后,自动恢复合同约定;
2.采购方对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每日进行质量检查、价格审查和卫生检疫;
3.监督供应商的配送业务,对配送、服务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或跟踪检查,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4.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做出解答;
5.定期组织意见征求会,对伙食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6.按时给供应商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供应商保证对配送车辆拥有所有权,保证车况良好,能够投入正常运输,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车辆的登记、年审、保险、缴费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所有费用;
2.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采购方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疫的产品;
3.供应商为采购方配送时,为保证采购方人员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供应商应克服人为、不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
4.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在配送期间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进行管理监督。供应商无法提供个别商品时,应在收到《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2个小时内及时告知采购方,双方协商处理,供应商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供采购方《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以外的商品,否则采购方不予结算;
6.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经采购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采购方不予结算;
7.由于采购方单位性质特殊,供应商指定的联系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采购方遇有临时突发任务,需供应商提供配送保障时,供应商须无条件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采购方筹措所需副食品,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延误的,供应商应承担此次配送金额20%的违约罚款,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8.供应商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保密规定。不得利用配送时机打听采购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不得在采购方所属区域从事拍照、摄像等活动,不得泄露采购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否则,采购方按照泄露军事秘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9.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确保食品安全;
10.提供供应产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如品牌发生更换,需重新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五、违约处理
(一)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2.供应商在配送期间,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协议配送商户名单中清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雇佣员工在采购方配送时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有违规操作、违规供应、提供回扣的;
(3)副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4)服务质量测评连续3次达不到良好的;
(5)与采购方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无故出现断供情况的;
(7)供应商窃取、打探采购人军事秘密的;
(8)供应商未能在采购预约规定期限内提供全部货物的。
3.采购方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需要终止合同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六、违约处罚
(一)供应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配送,除采购方同意外,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承担未履约金额的30%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二)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或将不合格的副食品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耽搁采购方正常开饭)。重新配送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按指定时间重新配送的,应向采购方承担未履约金额的30%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三)因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影响身体健康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所提供副食品如发现短斤缺两、质量问题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各类副食品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严重质量问题。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在当月货款中扣除所供单品总额的10倍。
2.各种物品的损耗:冰冻制品应控制在2%之内、水产品应控制在2%之内、禽肉类应控制在1%之内应视为非违约行为,采购方只需按实际验收的数量支付货款。
3.不按配送计划进行配送,擅自串改价格的,采购方有权罚款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0%,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七、考核管理
(一)甲方伙食单位每月对乙方配送货物质量、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考核分数85分(含)以上为“合格”等级;
(二)考核分数在8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其中80分(含)以上但低于85分的,每差1分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00元(例4月份考核83分,扣除6000元);低于80分(不含)的,每差1分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例5月份考核79分,扣除20000元),且甲方有权暂停配送服务,由备选供应商顶替;
(三)服务期限内,凡是累计两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基层伙食单位报甲方审批后,可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立即终止相应配送合同,重新选取其他供应商。
(四)考评细则(附件)。
附件:副食品供应商考评细则
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
货物 质量1.配送货物质量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等情况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出现其他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等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
货物 质量2.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按照约定要求(下达采购任务时约定)无冰或少冰,如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并做退货处理。
3.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2分。
4.配送数量(重量)浮动标准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重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特殊情况商请甲方同意的除外)。
5.抽检管理乙方应定期(每周一次)对配送的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不低于10个品种),抽检结果于当天报送甲方,缺少一次扣2分。
服务 质量1.配送时间(1)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类(畜肉、禽肉、水产、冻品)、蔬菜类、水果类、牛奶/酸奶、鸡蛋等根据合同约定送达,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加强与甲方沟通,在不影响按时出餐时间之前送达即可。延时30 分钟以内送达的,一次扣2分;延时30分钟之后送达的,一次扣3分;因乙方供货延时,造成甲方无法正常就餐的,一次扣5分。
(2)应急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以内送达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送达的,每次扣2分;迟到影响开餐的,每次扣5分。
2.退换、补货情况因漏送货、退换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延迟送达一小时以内的,每次扣1分;延迟送达一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延迟送货影响开餐的,每次扣3分。
订单 处理 配合1.报价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定价方式每月两次(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严格按照中标费率进行报价并填写定价表(初稿),虚高报价一经查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5分。
2.价格确认乙方接到甲方确认的定价表后如有异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甲方将按照定价表执行;乙方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2分。价格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确认,超出约定时间确认的,一次扣2分。
3.对账及结算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乙方原因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最多扣10分;每月对账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最多扣5分。
人员 车辆 管理1.员工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抽检配送员工的健康证,如出现未携带或不具备健康证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2分。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未接种疫苗情况,每发现1人扣2分。
2.出门条管理规定乙方配送车辆未经允许不得携带非本次采购货品进入甲方管理场所,乙方携带非本单位物资和退换货货物离开甲方管理场所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接受甲方检查车辆,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带离的,每次扣1分。
3.配送车辆管理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无异味,外观破损、车内有明显异味的或车内卫生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其他1.应急任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5分。此项考核分数与“服务质量”考核分数叠加计算。
2.代购物资(1)甲方要求代购物资的,一般性物资,3天内采购到位,急需物资按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1分,最多扣5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
(2)甲方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乙方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3分。
(3)大型商超以外代购物资,所报价格不得虚高,偏离市场价20%以上的为虚高报价,虚高报价一经查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2分。
3.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5分,并立即终止合同。
加分 项目应急任务(1)顺利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1分。
(2)完成大型综合保障任务,每次加2分。
加分 项目扶贫帮困(3)采购使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且采购金额占比达到当月结算金额10%的,加3分,在此基础上采购占比每上升5%,再加1分,每月最多加5分;经双方商议确定其他应加分事项。
考核标准基层伙食单位每月、机关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考核基准分为100分,考核分数85分(含)以上为“合格”等级;85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等级;服务期限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各单位可取消供应商资格,报监管中心保障处备案,终止相应合同,重新选取其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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