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工程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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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工程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已由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项目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分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名称: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工程主体工程劳务分包 2、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 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内容:基础、主体结构、砌筑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楼地面工程、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防水工程、室内粗装修、室外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工程,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地上建筑面积为27434.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场为1233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为533平方米,地下设备层建筑面积1136平方米。 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 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至2025年9月28日竣工,714日历天。 6、分包方式:分包(包工包辅材、包耗材、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设备及材料等) 7、施工现场条件:临时水电已通现场。 8、结算方式:按签订合同的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价。 9、支付比例:过程中支付比例不应超过75%,且不超同期业主拨付比例。剩余 / %工程结算款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 / 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对投标人资质及信誉要求:1.已在《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https://www.crecgec.com/portal.php/)注册。2.具备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列入股份公司或九局不合格队伍或黑名单的分包企业禁止参与投标。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真实有效。4.投标人具有近2年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售后不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与南堤中路交叉口(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经理部商务管理部)。 (六)现场踏勘:投标人无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在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和有关资料等为由,而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所发生的(包括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 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9日。 踏勘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与南堤中路交叉口。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至2023年 10月07日09时 地点: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商务管理部)。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2万元;(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交至项目账户,转账时必须备注: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主体工程分包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至2023年 10月7日09时00分。 账户名称: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11010192900374000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九)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9日17时00分。发售地点: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标书售价1000元/套(人民币)。(以转账形式交至项目账户,转账时必须备注:沈阳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主体工程分包标书费。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洋 电话 13998352195 公司商务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畔新城二期二组团项目经理部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