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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养护检测中心2024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路况检测评定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公路养护检测中心2024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路况检测评定项目 JSZC-320100-HBGL-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9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G2024-0011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路养护检测中心2024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路况检测评定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为及时掌握全省普通国道路面技术状况,提高养护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和《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科学决策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对全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进行两次检测评定。检评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上半年
公路部门管养的全部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检测路面相关指标(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路面磨耗指数PWI、路面跳车指数PBI),一级公路双向检测(原则上检测中央分隔带往外第二车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单向检测(原则上测路况较差的半幅)。抽查5000公里一级公路的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单向检测,原则上检测中央分隔带往外第二车道)。基于养护大数据,对科学决策、养护工程开展后评估工作,完善养护需求决策分析模型、优化决策方法。
(二)下半年
公路部门管养的全部普通国道以及路面长期性能观测路段、长周期养护试点路段等自动化检测路面相关指标(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路面磨耗指数PWI、路面跳车指数PBI),一级公路双向检测(原则上检测中央分隔带往外第二车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单向检测(原则上测路况较差的半幅)。基于全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和长期性能监测工作数据,开展路面长期性能衰变规律研究,完善路面技术状况预测模型。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其中,上半年:5月底提交上半年国省道路况评定数据、养护决策分析报告,6月底提交养护决策后评估、养护工程后评估报告;下半年:10月下旬提交下半年国道路况评定数据、养护决策分析报告,11月底提交路面长期性能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9 09:00 - 2024-04-15 17:30 ,每天上午09:00-11:59,下午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方式:(1)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邮箱领取:2248113359@qq.com。(2)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②《报名表》手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汇款凭证截图(账号见附件);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3)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领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其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报名表》中本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填写正确,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9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条”和“六、其他补充事宜”“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徐亚东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60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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