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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购档案密集柜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购档案密集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27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购档案密集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购档案密集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0-01775
项目名称: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购档案密集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目描述
单位
数量
1-1
档案密集柜及档案室配套设施
1、架体要求:(1)密集架主要由传动机构、底盘、轨道、立柱、搁板、挂板、挡棒、侧护板、门板、顶板、防尘板、防鼠板、外观质量等零(部)件组合而成。(2)架顶应设防尘装置,列与列之间应装有20mm厚特种抗老化橡塑磁性密封条,门面列和中间移动列分别装有锁具和制动装置,每组密集架闭合后可用总锁锁住,形成一个封闭的整体,各列移开后可单独制动,确保人员安全,底部应设防鼠、防倾倒装置。(3)搁板、挂板可沿立柱自由调整高度。
2、智能密集架功能:库区架体控制系统、操作安全保障、人机交互器件、架体操作、语音提示、电子标牌、公告栏、自定义区域(团体)信息、屏幕列号显示样式调整、架体存放信息查看、档案查找及远程开架、批量任务执行、架内照明、管理设置、自动关闭、温湿度显示、维护帮助、状态灯条、云测仪、管理软件与接口。存放档案资料作用的密集架即档案密集架;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GB711-8等标准)生产。
3、产品参数:(一)手动密集架规格尺寸:W900*D550*H2350(mm);按30mm厚度的档案盒计算可存放42120*5=210600盒档案。(二)智能密集架规格尺寸:W900*D550*H2450(mm);按30mm厚度的档案盒计算可存放42120盒档案。(三)标准柜体内有六层隔板:隔板间距可调,隔板间距330mm;可放标准A4档案。            
4、外观质量要求:(1)密集架架体外观应精美、线条流畅、操作应轻便灵活、运行平稳,并应是组合装配,便于搬迁和拆卸。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凸起。(2)颜色按用户要求,表面经静电喷粉,高温塑化处理,色泽应一致,喷涂无死角,漆面应均匀光滑、无划痕。(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出厂标准,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采购人凭检验合格证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参数验货。若不符合响应参数或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书,视为验收不合格产品可拒收,一切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送到采购单位之前须是未拆封、未使用,设备及零部件表面无划伤的产品。

5

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2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fxggzycgb017@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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