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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
2.工程规模:新建项目绿化种植5条路,分别为规划一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站前路、东湖大道,用地范围为道路两侧5-6米绿化带种植,总面积约58727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424052100301001001
 
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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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企业需具备[市政行业·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市政工程行业的类似设计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6、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须投标单位出具承诺函;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10、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6时30分
    2.投标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1室。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8日。
    2.领取地点:请 到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新疆创鸿建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霍尔果斯市             代理地址:伊宁市万荣广场商业综合体B单元902-1室
招标人:张凯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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