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5分 技术响应: 26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4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C=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99%、10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技术响应 (26)分 | 技术标准响应(7)分 | 1、技术标准、基本功能均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并提供承诺,根据所投设备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情况打分,本项满分4分。 注: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2、所投电梯型号均通过国际电梯节能能耗VDI4707认证达到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无节能认证不得分。 注:提供所投电梯型号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配置的合理性(19)分 | 电梯曳引系统(3)分 所投产品使用原厂品牌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得3分。 注: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控制系统(3)分 所投产品的控制柜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3分。 注:提供所投产品及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门机系统(3)分 所投产品的门机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3分。 注:提供所投产品及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等安全部件(10)分 所投产品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等安全部件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该部件型式的试验报告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响应(5)分 | 付款方式(3)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
交付使用期(2)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交付使用期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
售后服务(10)分 | 售后服务内容(2)分 | 制造商在项目所在地(连云港市)设有厂家直接或授权维保机构,且制造商承诺在本项目所在县区驻点服务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承诺函或维保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①维保单位工商登记营业执照;②维保机构授权书或维保单位联营协议)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2)分 |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5分,其它得1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5分,其它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质保内容(3)分 | 1、售后服务质保:本项目免费维护及质保期至少满足2年,满足基本条件不得分;每增加1年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2、评委根据质保期满后维修、保养收费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其它得0.5分。 注:投标人须自行列表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 评委根据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6分,其它得0.2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与招标人、总承包及其他安装单位的沟通配合措施0-2分; 2、项目供货方案合理可行性0-2分; 3、供货、安装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0-2分;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2分; 5、调试方案的可靠性、合理性,以及调试过程的应急预案等0-2分。 |
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投标人必须按上述暗标要求将安装及调试方案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的“货物技术标”模块中,不得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模块中。 特别提醒:安装及调试方案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业绩 (4)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承担过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80万元(含)及以上电梯的供货安装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说明: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供货安装合同,且二者缺一不可,缺一项不得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注: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供货安装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