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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砂石料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Report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砂石料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7GCGK2023010),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七师(工业)备【2023】002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胡杨河市西域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2连西侧2.8公里、G30连霍高速南侧2公里处
    3.工程规模:项目占地17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年加工砂石料8.2万立方米。建设砂石料生产线2条及蓄水池、办公区、生活区等公辅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7GCGK2023010-01-01
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砂石料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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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咨询企业;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最多2 家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兵团建筑业信息登记。 2.1、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6)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2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组成。 3、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3)投标企业需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06日 23:59:59至2023年02月12日 00:00:00
    2.领取方式: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6: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6: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3年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胡杨河市西域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胡杨河分公司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130团青北家园一期井冈山西路785幢801-2号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团结北街35号三楼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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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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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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