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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
WH21GC2024SZ2527
任务书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
WH21GC2024SZ252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219号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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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及电话
何芸139660201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66.18%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余祥;刘清源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102678;233200000101220294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合巢产业新城迎春路、山茶路等建设工程;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永安路(裴桂公路-滨河路)工程施工;2022 年建湖县上冈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永安
路(裴桂公路-滨河路)工程施工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海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62.58%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杨盼峰;张真真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晋1422015201828537;B19160900583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临猗县丰喜大道提升改造道路工程二标段
;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中水回用管道建设工程;来宾市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运城市条山街西延长线(圣惠路—书院西路)道路工程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汉宸国际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68.39%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崔强;宋传宗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13201410458;
鲁200100033201678
工期(天)
24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相西河路(桥头集路-火龙山路)、科技路
(学林路-公园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肥西县北张路(青龙路-蓬莱路)工程;宁津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芮祠路(创新大道-三河路)道路工程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详见附件: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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