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废标项目 >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M53A00723001366
采购单位: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2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53A00723001366
项目名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23年预算3万元,2024年、2025年经费以实际预算为准,按最终形成的《政府采购合同》据实支付。
最高限价(万元):3.00(2023年服务费用)
采购需求: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签订的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履约期满经评定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外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本单位合法盖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3.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16 08:30至2023-10-23 17:0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三评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10-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三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M53A00723001366)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
保证金金额:500(元)
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0-27 09:30
其他: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签订的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履约期满经评定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服务地点: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指定地点。
★3、最高限价:3.00万元(2023年服务费用),若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报价超最高限价,则该供应商以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建议供应商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7.采购文件获取说明: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2室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
8、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采购人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
项目编号
M53A00723001366
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3.2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4
4.1.2
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外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本单位合法盖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4.1.3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4.1.4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4.1.6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参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格式1-4进行说明)
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3
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见第一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接受   ■不接受
9.1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11.1(18)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1
有效期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4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提供word版及响应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1份,存储介质为U盘,随正本一起封装递交)。
15.1
磋商保证金
(1)缴纳方式: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至项目专项账户;
(2)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3)缴纳时间: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021000146687  
注:1)保证金可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3)保证金缴纳、退还的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公告》;4)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5)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1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7.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7.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不予退还  □退还
18.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8.4
磋商程序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款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评审标准。
25.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下浮20%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7.1
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
(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
27.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关于中小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商务评审)。
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不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
(4)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支付磋商文件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在付款当月内持已开普票原件及以上开票资料到财务部现场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持各业务部门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通知单”及以上开票资料到财务部现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 服务要求”所列服务。
3、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4.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可参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格式1-4进行说明)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4.5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
5、磋商费用
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质疑部门: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昆明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12室      邮编:650106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要求提供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
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9.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9.2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9.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10.2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1.2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2、报价和报价货币
12.1供应商须就“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仅对2023年服务内容进行报价。2024年、2025年经费以实际预算为准,按最终形成的《政府采购合同》据实支付。
12.2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必须包含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费用、差旅费、材料费、咨询费、服务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2.3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情况自主报价。
12.4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2.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2.6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2.8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2.9其他报价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有效期
1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3.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4、响应文件的编制
14.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2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4.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4.4 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5.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5.3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5.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
15.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5.6 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后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6.2 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7.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7.2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磋商
18、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8.2 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18.3磋商原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8.4磋商程序和方法
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
19、磋商过程的保密
19.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磋商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项目磋商失败后,采购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
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另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工程签证,纳入最终审计结算。
24、履约保证金
24.1 签订合同时约定。
24.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6、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备选方案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签订的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履约期满经评定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地点: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以上款项支付前,乙方均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出具发票延迟,采购人对付款进行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履约保证金:无。

                                                                                                                                                                                                                                                                                                                                                                                                                                                                                                            (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的采购结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
1、服务要求:
2、服务期限:
3、服务地点:
4、质量要求: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款总额为:(大写)
2、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商定为准)。
3、投标人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签订的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履约期满经评定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资料真实、完整。
2.指派专人配合服务工作。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本次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
2.乙方应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项目负责人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及服务实施方案的约定执行。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服务进展情况,参与服务项目的主要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中途退出服务,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将甲方服务项目或内容委托给其他个人或机构。
4.乙方参与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5.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服务意见的交换,负责解释有异议的服务结果。
6.在服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
7.乙方应自接到服务工作任务之日起,按照甲方的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9.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若发生单位撤并、注销,资质变更,人员调整及人员资质变动等与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不一致时,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出现的下列情形,甲方将做违约处罚:
1.服务工作效率低下,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事宜,扣减合同金额5%-10%的服务费用,且须继续完成余下的服务工作;
2.服务工作质量不高,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扣减合同金额5%-10%的服务费用;
3.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抽审,发现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扣减合同金额5%-10%的服务费用;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派出服务人员的,扣减合同金额5%-10%的服务费用。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年度考核得分不合格;
2、服务工作出现较大质量问题;
3、现场负责人不满足甲方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更换。
(三)除本合同外,甲乙双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响应文件封面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M53A00723001366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封面仅做参考)
格式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1-1、1-2、1-3、1-4、1-5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1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扫描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注: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4.1.4)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的,应在声明函中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应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的,应在声明函中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磋商保证金
证明供应商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据(格式内容请自拟)。
8.其他
(若有,格式内容自拟)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格式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     务: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                            
   电话:                            
注:1、代理人出席磋商会议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磋商小组核验。
2、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1-4
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注:
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格式1-5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
格式2
磋商申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  (供应商全称)  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申请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及服务要求和报价表,2023年服务费用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024年、2025年经费以实际预算为准,按最终形成的《政府采购合同》据实支付。在   (服务期限)  内完成服务。
2. 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3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
3. 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4. 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格式3-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2023年服务费用)
(元)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承诺
磋商保证金
形式
备注

小写:
大写: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格式3-2
报价说明
(此部分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详细编写磋商分项报价表,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组成及费用明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4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码及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5
对本项目情况的分析及了解
(格式内容自拟)
格式6
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格式7
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内容根据第五章“服务要求”及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的要求提供)
格式8
保密承诺及保障措施
(格式内容自拟)
格式9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格式内容自拟)
格式10
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1





2





3





……










































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2)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其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
格式11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格式1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14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市科技局2023-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相关工作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科技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五、2023年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
所需经费从2023年初预算“依法行政与监督评价”经费中列支,预算3万元以内。
六、购买内容、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工作要求,依据《昆明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完成我局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助市科技局按照中央、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二)对市科技局拟出台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协助审查,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主要包括:评估拟出台的文件是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如违反标准,分析对市场竞争的具体影响,并提出调整建议,文件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形和条件,如不符合,提出调整建议;
(三)根据审查情况填写有关记录、撰写年度审查报告,
按要求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
(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
(五)按要求完成其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
七、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签订的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履约期满经评定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
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标 准
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且响应文件正本中报价一览表、磋商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其它实质性要求
1)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质量标准;
3)符合磋商文件标注★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详细审查标准
其他
对大中小微型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不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磋商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审工作程序
(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2)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
(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
(4)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5)各供应商进行报价: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3.磋商内容
3.1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
4.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
4.1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报价产品中提供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优先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服务期限短优先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2评审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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