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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SFJSZ2022020001006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原文链接地址

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行政备【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杭集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东至九龙路,南至嵇陈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规划用地边界地块
2.1.2建设规模: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8119.72平方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16782.47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426.24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58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5#、6#厂房、7#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的工程监理、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结算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5)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情形;
3.5其它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5.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3如投标人为外地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料中,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5.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5.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扬州智慧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含5#、6#厂房、7#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 1 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 2 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420日至2022425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51011: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9.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招 标 人:扬州市杭集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强伟
电话: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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