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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T[2023]GC006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Talos电镜室综合环境建设工程校内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政府采购分散限额标准以下采购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现就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Talos电镜室综合环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校内比选,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Talos电镜室综合环境建设工程
二、采购人: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二楼招标中心,邮编:510640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已购置一台赛默飞的Talos F200X冷场发射透射电镜,计划放置在五山校区31号楼103房。该房间为普通教学课室,经透视电镜厂家工程师现场勘察后发现,该房间现有的AC和DC磁场严重超标,无法满足待安装透射电镜的使用要求。因此,为达到透射电镜的使用环境要求,学校须对该房间进行改造,以至改造后的实验室场地能满足设备后续的安装和正常使用需求。
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31号楼103室。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1.项目规模:工程总改造面积约64.8m2。
2.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磁屏蔽系统、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暖通(恒温恒湿)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七、采购文件获取
1.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本公告第九点供应商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
2.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与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可在本公告下方免费下载。
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采购保证金。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其它注意事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评标室(4),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届时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参加唱价会,腾讯会议号:188-846-613。请供应商详细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供应商须知(线下投标)》。
3.供应商通过邮递方式(同城快递不能入校)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在邮递外包装或邮递标签备注栏处等明显位置注明“SCUT[2023]GC006 (公司名称)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附楼204 胡老师收。供应商应密切关注自己邮寄情况,若未按上述要求标识导致响应文件被误开或者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4.为确保采购人能够顺利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在投递后,务必将“SCUT[2023]GC006(公司名称)响应文件、寄件人、寄件人联系方式以及寄件人地址”等信息以邮件方式发送至zbgch@scut.edu.cn,未按上述要求给采购人发送信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九、供应商合格条件
1.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有效授权。
2.供应商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供应商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打印有效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关于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反映供应商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十、本公告网上发布时,采购人同时发售采购文件电子版(包括采购文件正文、工程量清单、图纸、主要材料(设备)厂家或品牌选用表等附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响应文件时间。
十一、成交结果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公布,公开接受供应商的监督。
十二、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编制最高限价。
十三、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质疑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招标中心
质疑受理电话:020-87112881
特别提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 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采购文件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主要材料(设备)厂家或品牌选用表
          5.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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