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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3111700270
项目名称: 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赣榆兴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SJT2023111514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8439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赣榆兴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最低投标限价:608439元,投标报价低于限价的投标无效。
范围 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1-27 15: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琴岛路1号赣榆党校教学楼2313会议室

其他
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连云港赣榆兴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 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7800㎡,其中占补地块建筑面积约480㎡。2.2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详细位置图。2.3 招标范围:赣榆区班庄镇泉子坡村厂房拆除及残值回购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800㎡,其中占补地块建筑面积约480㎡。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及时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等附属设施等的基础、地坪、附属物等,拆除后应做到场地平整,垃圾清除,残值处理完毕,并按规定时间内运出本拆除地块区域。所需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附表1:房屋统计表序号 建筑面积(㎡) 备注1 480.28 占补地块2 7351.11 合计 7831.39 附表2:建(构)筑物等附属设施统计表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混凝土地坪 m³ 6544.87 2 200围墙 m³ 735.74 3 钢筋混凝土 m³ 357.70 4 砖砌塔 m³ 2890.81 5 回填土 m³ 28595.63 地面表层下挖30cm6 石灰堆料 m³ 4005.97 7 杨树 棵 65.00 直径5-10cm8 杨树 棵 86.00 直径10-15cm9 杨树 棵 125.00 直径20-30cm10 柳树 棵 35.00 直径20-30cm11 松树 棵 28.00 直径10-15cm12 水杉 棵 55.00 直径10-20cm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测量,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861316996)、邵先生(15950787479)。特别提醒:本项目以现场实物实际面积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本工程的瑕疵保证。投标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被视为对本项目现场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2.4 最低投标限价:608439元,投标报价低于限价的投标无效。(注:合同价款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自主报价,对其报价负责)。2.5 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具体拆除要求:1、拆除的材料及残值等须及时清运离场;2、所有房屋、建筑物、地坪、附属物拆除至自然地坪,场地平整至项目地块东侧水泥路面为基准平均下挖30cm(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渣土、杂草等附着物不能填埋在场地。3、因特殊情况所有渣土未及时清运离场,需打包成堆,全部覆盖扬尘网,做好扬尘防控工作,最迟在工期结束后10日历天内清运离场。拆除渣土等废料外运时需要协调城管等相关部门,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要求拆除公司在拆除房屋、清运渣土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六个百分百”的标准履行扬尘管控、车辆清洗等要求。4、拆迁完毕场地必须整平。5、拆除施工前,具体拆除项目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 ;3.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6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2020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业绩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注:(1)以上类似业绩的认定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合同、项目汇款回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开评标过程中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中标价的10%做为违约金。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社保扫描件。 5、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121846336@qq.com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18751257891。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琴岛路1号赣榆党校教学楼2313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文件应放入袋内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要提供资格审查原件核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赣榆兴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机关路18号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3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赣榆兴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机关路1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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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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