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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已结束]当涂县五条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采购(包1)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MASCG-3-F-F-2022-0483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五条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采购(包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当涂县五条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采购(包1)
服务范围:当涂县襄城河、护城河和扁担河等三条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规定的评价方法与标准,逐一说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与赋分结果,形成评价河段或评价湖泊区为单元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赋分结果,最终给出河湖健康状况赋分,给出河湖健康综合评价结论。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供成果资料。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缪立群、周晓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1.5%(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5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电话:0555-67153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671745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水利局
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住建局大楼 3-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726032125 /0555-6715308
磋商文件(包1).pdf
当涂县五条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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