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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前期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前期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前期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35
项目名称: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前期咨询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由南北两个片区组成,规划总面积约 4 平方公里。南区西起康平热电厂,东至三间房村,南起嘎叭屯村,北至两家子村,占地面积 1.8 平方公里;北区西起康辽线,东至规划路,南起纺织园四号路,北至纺织园六号路,占地面积 2.2 平方公里。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9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要求,申报省级化工园区需编制规划、评估等报告类支撑文件。
二、编制需求
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等导则要求,编写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开展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2) 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4) 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2、按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康平县氢氨醇产业园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等,筛选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重点环境风险受体以及重点管控区域在内的优先管理对象,按照源头防控的原则,提出区域环境风险空间布局优化建议。根据区域环境风险水平和能力差距分析结果,提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议。3、园区应急物资论证报告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 51054-2014)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完成《园区应急物资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4、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完成《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
5、园区规划安全控制线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编写完成《安全控制线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6、整体安全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报告(含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协助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共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协助编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规划成果:成果按照编制要求通过相关审核。
2)成果文件提供纸制版八份,电子版一份。
3)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人员应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综合研究能力,多年从事化工园区规划、评估认定、安全整治提升等方面工作,熟悉全省化工园区发展现状、战略规划及评估认定工作。
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人工费、差旅费、成品报告出图费、专家评审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取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投标人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康平县政府滨湖综合楼9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140326447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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