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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湖南大学地铁站“岳麓山下好人满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与运维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守正创新做好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战略举措。为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走深、走实,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的支持和指导下,近两年长沙地铁相继推出一系列以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为代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地铁站,成为国内首创“新时代文明实践进地铁”的城市,主题站厅打通了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取得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反响。
为以更高水准、更新理念持续深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展示湖南湘江新区形象品质和雷锋家乡志愿者的精神风貌,打造湘江新区文明实践和文旅体育产业链宣传推介窗口,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以及文旅体产业搬进地铁空间,让文明实践、文明旅游等概念更生动形象,深入群众、深入人心。拟通过本项目打造““岳麓山下 好人满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厅”,将湘江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文旅等领域作为宣传重点,让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经典案例。
二、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三、服务要求及说明
(一)推广主题
“岳麓山下 好人满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厅
(二)推广时间
2023年7月-2023年12月(为期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实施内容
“岳麓山下 好人满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厅以湖南大学地铁站为固定宣传的优势立足点,围绕湘江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及新区文旅两大版块内容展开。具体内容规划如下:
1、以不同主题的榜样先驱人物为媒介,构建湘江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成果、风采展示窗口。
以湖南大学地铁站为核心发声点,通过站厅的8块98寸LCD大屏,以人物为代表,不定期推出不同主题的新区榜样,展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成果。从不同的榜样人身上,看到文明新区,奋进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区辐射带动长沙乃至整个湖南发展的缩影。
例如:
彰显新区文明风貌的自信自强的新时代青年人物、彰显新区以科技力量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科技自立自强的代表人物等等。
2、基于多媒体中央大屏,打造湘江新区文旅产品推介、活动发布的全新窗口,构筑与游客的线下互动打卡点。
通过站厅中心打卡区域,结合文旅企业、景点推广需求,灵活呈现。参考如下:
2.1“主题视频推荐+线下推介活动”发布主题文旅产品
主题化包装一批新区文旅产品,策划推出“周末游新区”“湘江新区特种兵式旅游攻略”“新区银发旅行团”等既契合当下热点节点,又能满足出游人群短频快等各样出行需求的主题旅游产品。同时,在线下配合开展地推活动,配合赠送票务、纪念产品等,密切与游客的联系,打破信息壁垒,多样化传递旅游资讯和业态体验。助力新区文旅产业发展,为景区均衡导流。
(四)媒体资源选择
长沙地铁4号线湖南大学地铁站
站点介绍:湖南大学站位于湖南大学周边,月均客流超70万人次,汇聚强大的游客流、学生流,对精准讲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最美志愿者的先进事迹、精彩故事有重要意义。
(五)新闻宣传
中标人需联合省内外主流媒体平台进行相关报道,形成线上、线下的媒体矩阵联动宣传。
项目具体实施明细
序号
站点
媒体资源
媒体形式
播放次数
推广时间
媒体费(半年)
合计
1
长沙地铁4号线湖南大学地铁站
文化墙A(新时代文明实践内容)
4块98寸LCD屏幕(内容时长为60S)
800次/天
2023年7月—2023年12月(为期半年)
15万元
100万元(半年)
2
2号通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内容)
4块98寸LCD屏幕(内容时长为60S)
800次/天
15万元
3
文化墙B(中心打卡区)
LED组合打卡区,视频轮播(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0S,且最多同时播放2个视频
400次/天
70万元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技术规格: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2023年7月-2023年12月(为期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地点:长沙地铁4号线湖南大学地铁站
五、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完成后,且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20%款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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