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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厂房(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8号厂房及宿舍楼等)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441301-2024-033
项目名称 惠公易产市直[2024]033号项目GJB2024-083标的
标的名称 惠台厂房(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8号厂房及宿舍楼等)
标的编号 GJB2024-083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机构名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台厂房(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8号厂房及宿舍楼等)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441301-2024-033报价开始时间:2024-04-11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4-083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5-02 10:00:00
底价(万元): 13.99086竞买保证金(万元): 100
报价幅度(万元): 0.01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02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05-02 10:00:00
成交人: 惠州市广悦发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 13.99086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财资〔2019〕9号)的文件要求,国有物业必须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的1处自有物业经营权挂牌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内容及招租底价
1.惠台厂房(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8号厂房及宿舍楼等):实用面积18654.48㎡(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3060.95㎡,宿舍楼建筑面积5420.35㎡,配电室95.48㎡,空压机房31.08㎡,保安亭21.15㎡,杂物间25.4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办公、宿舍住宅、仓库;招租底价:月租金单价7.5元/㎡,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元/月。竞标保证金:100万元。
二、服务点经营禁止事项:
1.未经甲方允许禁止超经营范围项目经营;
2.不得进行危险品的生产和销售;
3.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包括噪音污染等;
4.不得经营餐饮;
5.仅限室内生产经营,严禁室外生产和摆卖;
6.食品加工禁止产生油污;
7.禁止使用明火;
8.禁止经营惠州市政府规定的不可生产和经营的项目;
9.禁止开展非法活动;
10.禁止开展迷信、麻将等不文明行为及一切违法行为;
1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不得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
1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加建或者改建租赁物业,也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惠台厂房报名竞标条件和要求
1、竞标公司必须具备规定的相关经营范围,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标必须遵守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物业环境,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和经营范围、管理要求等,有异议或疑问者应在参加竞标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竞标,视为无疑问。
3、中标经营期5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的租金(以中标月租金的金额为准)收取,月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第五年的月租金在第三年的月租金基础上增加5%,无装修免租期,经营权严禁转让。经营期结束服务中心收回重新招租。
4、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至少满6个月。经营未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经营满6个月不足3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没收乙方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经营满36个月不足60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没收乙方相当于1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当月的租金标准计算),乙方增加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5、中标方项目中标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先前往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与服务中心签定经营租赁合同。过期未办理成交手续视为弃标,中标方保证金不予退回。以上物业正在营业中,如中标者非原承租方,在2024年5月31日原租赁期满一个月后交付使用,具体交付使用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如中标人审核不合格则中标结果无效,厂房经营权重新挂牌交易。
7、以上资质条件,由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审核,采取事后审核资质
四、竞标须知
1、竞标方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认真阅读《惠台厂房物业租赁合同(样稿)》。一经中标成功,视为中标者对《惠台厂房物业租赁合同(样稿)》无异议。
2、欠租者及中标弃标者不得参与竞标。
3、竞标方经营必须了解物业现状和管线布置情况,不准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数量超负荷用电。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标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与本公园存在过法律纠纷的责任人以及其相关联的公司取消竞标资格。
6、竞标方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须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7、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市政动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需征收、征用或拆除、改造租赁物、委托方企业改制需资产处置、收回已租赁标的物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本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含承租方在合约期内的合理合法改善及增设他物和装修等费用)。
8本次招租,公园在职人员、欠费失信人员、与公园签订经营租赁合同未到期申请终止合同撤租者、欠费被公园终止合同者、在公园内经营服务点未到期者或公司、以及在银行征信记录不良者不得参与竞标。如经发现虚假响应参与者,取消其竞标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且恶意竞标的取消竞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并对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竞标方应自行了解,勘查物业的环境状况。(如中标后发现房屋破损等现象),由竞标方自行负责。
10、本说明中列明的禁止的事项,由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事后审核,如中标人审核不合格则中标结果无效,服务点经营权重新挂牌交易。
五、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六、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92737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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