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1区三座1920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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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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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1区三座1920房
项目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1区三座1920房 | 项目编号 | GR2024BJ1000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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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佛山京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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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2.633209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16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子辰 / 联系电话:010-66295780 |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1区三座1920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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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粤(2023)佛禅不动产权第0074164号 | 目前用途 | 商务金融办公/商务公寓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6.2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佛山京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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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建协【2023】183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市政集团注销佛山京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15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2)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要求返还交易价款。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自身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相关政策及规定而产生的全部责任。(4)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5)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房屋交付(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不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房屋交付之后(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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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踏勘安排 | 标的房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请提前预约。联系人:杜天; 联系电话:15001250727。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产权属明确,无产权纠纷。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不涉及抵押租赁事项。 2、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3、标的房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挂牌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转让方在此提醒意向受让方,有权到实地查看房屋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有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联系人:杜天 联系电话:010-68778088-3011;15001250727。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或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处置方法 | 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②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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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5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10:00:00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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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pdf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1920.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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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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