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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保安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保安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09 至 2023-03-17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锦州医科大学保安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保安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72568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保安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68,000.00
最高限价(元):3,16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须承担锦州医科大学学校东西大门门卫、景观门门卫、行政楼门卫、西校园基础楼门卫、校本部图书馆门卫、校园巡逻(夜巡)、东西校园教学楼门卫、博泽楼门卫、新增健康驿站、ABCDE座门卫等60个保安执勤工作岗位和锦州医科大学其他临时保安工作岗位的任务。
二、 企业需具有公安机关核准的保安服务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保安服务公司应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服务信誉,三年内无安保服务劣迹及招标违规行为等。
三、选派符合锦州医科大学对临时安保人员工作岗位的要求到锦州医科大学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保安人员年龄须在18—60岁之间。
四、保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必须遵守锦州医科大学安全保卫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五、保安公司负责保安人员工资(补贴)发放,并为保安人员配备整齐服装、标志、证件、执勤装备等,并及时更新,费用由保安公司承担。服装、标志、证件、执勤装备等破旧不整、杂乱者不允许上岗。
六、中标的保安公司需承担我校聘用的60名保安人员的雇主责任险缴纳义务,保安人员在工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七、优先原则:
1、企业材料齐全,企业规模符合招标相关要求者优先;
    2、选派的保安员符合上述相关要求者优先;
3、具有大型高校服务经验者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高校安保服务资料等);
4、具有本土较多高校保安服务业绩公司优先;
其他相关说明:
1、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
地点:主校区、西校区位于松坡路三段40号,南校区附属二医院院内。中标后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满意可再续签一年。
2、付款方式: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采购资金出自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临时用工人员服务费,该服务费按月支付,于每月25日前按截止当日为甲方实际提供保安服务人员数一次性支付乙方。每年2月(寒假)、8月(暑假)由乙方暂垫付费用发放给保安员,次月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时23分至2023年03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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