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经济标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3分; 业绩:2分; 投标报价:79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① | 施工组织设计(13分) | 总体概述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4-2分) |
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4-2分) |
施工的重点难点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1-3分)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4-2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4-2分) |
注:①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②对于以上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
② |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 |
|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④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分)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1、首先“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14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32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如东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32.4分。 4、如为联合体投标,信用分按得分高者计。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⑤ | 投标报价 (79分)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79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0%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9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