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茶山水厂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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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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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茶山水厂工程检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茶山水厂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0999001001 | ||
招标人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座自来水厂,总规模19.5万 m³ /d,(其中一期 9.5万 m³/d),配套清水输水管道约27.3km(不含跨海部分)。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6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节能。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 29% | ||||
检测服务期 | 60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颜秀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6810157;身份证号:3710**********7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配套主路网工程检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科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节能。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28.5% | ||||
检测服务期 | 60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韩金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99;身份证号:3101**********32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港城一路(粤桂一路-电热二路)、 广业大道北段(粤港二路-贵梧高速连线)、港城三路(广业 大道-热电一路)工程检测服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节能。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29.8 % | ||||
检测服务期 | 60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姚大鑫;(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723;身份证号:4502**********13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广西吴圩机场至隆安高速公路扶绥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0770-6109882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3252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