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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10kV电力工程(联港路至德胜路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10kV电力工程(联港路至德胜路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ZB-2405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10kV电力工程(联港路至德胜路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958885 万元,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新建联港路至德胜路段10kV输电线,路径总长约3.2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及
规模包括:1、联胜路段:起点为110kV瞻岐变,利用联胜路北侧现状电力排管,自西向东
敷设至联港路。利用现状8孔电力排管,剩余4孔,瞻岐变至晶能开关站本工程占用1孔,
晶能开关站至联港路本工程占用2孔;2、联港路段:沿联港路东侧绿地新建电力排管,自
北向南敷设至德胜路。规划新建8孔电力排管,本工程占用2孔;3、德胜路段:沿德胜路
北侧绿地及企业围墙退界新建电力排管,自西向东敷设至听海南路。规划新建12孔电力排
管,本工程占用2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10kV电力工程(联港路至德胜路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10kV电力工程(联港路至德胜路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有以下记录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提供虚假材料被监察部门查实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8.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数字云采平台》(https://www.e-yuncai.com/)网上获取。(1)
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数字云采平台免费注册,
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
上购买: 请登录网站https://www.e-yuncai.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
行操作;(2)标书费用的支付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报名时除需填写必要的报名信息,还
需同时上传标书费付款凭证,并致电代理公司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3)
供应商只有在《数字云采平台》(https://www.e-yuncai.com/)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
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电子投标文件和
纸质投标文件均需递交(二者缺一作无效标处理)。(1)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本项目仅接
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邮寄文件方式如下(邮寄时间即日起至截标时间止)邮寄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收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
13486688664注: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
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
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自
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
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上传时间:即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地点通过登录《数字云采平台》(https://www.e-yuncai.com/)平
台进行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是否成


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存在于《数字云采平台》服务器
为标准。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
未办理电子钥匙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申领电子钥匙
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下载中心的电子钥匙办理,或参考与招标文件共同发售的附件《国网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电子钥匙办理须知.doc》)。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
成功的,纸质文件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七、其他
1.项目法人(出资单位):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出资比例:100%;
4. 资金落实:已落实;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户名: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帐号:9550880204982100161
特别说明: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相关信息发送
到招标代理邮箱,未发送相关信息的本公司一律开具普通发票。2)标书费到账时间与报名
截止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默认标书费缴纳不成功,且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
通过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转账用途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ZRZB-24055)。
转账用途未注明或不规范的汇款将视为误交款,该投标人视为缴纳标书费不成功,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数字云采平
台》(https://www.e-yuncai.com/)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
号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420903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420903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何竟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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