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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3-JW02-W1011)(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02-W1011(2340STC3214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
包括智能综合主机、值班信息系统软件、控制台、千兆管理型交换机、信息系统服务器等10项物资及服务。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大兴区、房山区、丰台区,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
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供货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各类辅材及软硬件升级等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20万元;
3.最高限价:22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获取方式:①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关于供应商注册、获取文件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010-86397110获取帮助;②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码,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近1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9  日 9  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9  日  9 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1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9  日 9  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某单位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010-62688384、62688230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6268825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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