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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施工项目(GNNHG-ZM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项目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孙湾大沟岸线内,采用顺岸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基本与水流方向平行,建设7个300吨级散货码头(水工结构兼顾500吨级),河流沿岸北侧布置2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河流沿岸南侧布置5个3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建设内容为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灯杆、光源、电缆及基础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GNNHG-ZM标段,招标范围: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照明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灯杆、光源、电缆及基础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 13 号
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姚繁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7366401570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8日18时00分。
8.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开标室)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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