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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228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728号云之谷财创中心B座906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我司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一)宿州市公安局,位于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服务范围包括:1、市公安局主楼(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建筑面积:19700平方米,9层框架结构。2、市公安局机房(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信访楼:建筑面积:1816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3、市公安局特警支队(019乡道与206国道交叉口东南100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4、拘留所(三监狱附近)。办公面积:400平方米,院子700平方米,拘留区600平方米。5、警犬基地(东二铺二徐路附近)。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6、辅警支队(南关二里庄附近)。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宿州市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保洁、会务服务、水电维修、消防日常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设备维保、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环境整治、应急演练及处置及物业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各潜在供应商如需勘察,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勘察。
(三)预算(控制价)132万元。
(四)服务期限为365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五)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考核后支付。季度考核低于80分,支付本季度服务款的80%。
服务要求:我司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二、项目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需按要求组建较高水平的管理服务队伍,不得分包、转包,具有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规章制度,项目经理、综合维修、消防管理、保安、会务等重要岗位的设置,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审核。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调配。
(二)根据采购人(行业)性质及本项目特定岗位(职业)要求,本项目所有人员上岗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相关要求见下表。
岗位
人数
岗位简要说明
项目经理
1
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非居住类项目管理经验
会务
2
女性,3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保洁
25
50岁以下,熟练操作清洁设备、熟悉清洁操作流程。
水电工
4
具备水电工作经验及相应维修能力,持有电工操作证(高压或低压作业)。
绿化
2
具备绿化养护工作经验及相应园艺管理能力。
消防
1
具备消防工作技能,持有消防员证。
合计
35
 

说明:在总人数不变、岗位不削减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项目经理(负责人)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査询截图,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项目人员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项目人员在本项目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四)供应商要按照岗位性质,对相关人员统一着装,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言行举止规范,仪容仪表整洁。所有岗位人员要经采购人核验同意后方可上岗。
(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整体工资水平及社保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并承担成本上涨风险,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予调整。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人·月)(重点岗位应明显提高工资标准、人员待遇),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社保缴费基数4019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 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 0.5%;工伤保险企业 0.4%、税金按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计算。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如供应商因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罚的,采购人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六)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季度接受宿州市公安局的考核(满分100分),累计两次未达到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三、重点岗位工作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
1.具备物业管理(居住类除外)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工作各个流程和环节,熟悉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管理理念、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全面负责本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和实施。
3.负责本项目各岗位及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培训。巡查物业区域内各场所的现场管理情况及员工的工作状态,检查管理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工作发展。
4.投诉受理:
◇遵循“谁受理、谁跟进、谁回复”的原则。
◇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属于物业服务责任的,应向服务对象道歉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属非物业服务责任的投诉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向采购人报告。
◇暂时无法解决的,除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外,应承诺处理时间,实时跟进。
◇受理服务对象投诉应做详细记录,并及时总结经验。
5.服务对象征询评议管理:
◇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信等多种形式,每年与服务对象沟通率不低于80%(即进行直接、有效沟通人数占服务对象总人数中80%以上)。
◇每季度向服务对象发放物业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6.接受采购人安排的部门或指定的个人的日常管理与现场监督,有力执行采购人工作安排。
(二)保洁岗位
主要是通过日常的保洁、清洁、消杀等基础工作,包括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加强垃圾分类的管理培训教育工作,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负责采购人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效益。保洁班长需具备保洁团队管理及培训能力。
1、部分清洁、保洁管理服务日常工作内容及标准
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
清洁标准
工作频率
地面
扫除垃圾,冲洗
无沙土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
2次/每日
道路
扫除路面垃圾疏理雨水
无沙土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雨水井通畅
2次/每日
草坪
捡除垃圾,清扫落叶
无垃圾、杂物、落叶
 
2次/每日
水池
捡除垃圾
无垃圾、杂物
1次/每日
地面
拖擦
无污渍和积水
 
墙面
掸尘和清洁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扶手
擦拭
无灰尘和污渍
1次/日
楼梯
拖擦和擦抹
无垃圾沙尘和污渍
1次/日
消防栓
擦拭
无积尘
1次/周
过道窗台
擦拭
无灰尘和污渍
1次/日
过道玻璃
擦拭
光洁透明
1次/日
电轿厢壁及门表面
清擦
无灰尘和污渍表面光亮
2次/日
轿厢地面
清擦抛光
无灰尘和污渍
2次/日
会议桌
清洁
无灰尘
1次/日
排水、污水井等等设施设备
清理
保障畅通,符合规律要求
2次/月

 
2.保洁工作要求
◇范围包括采购人所有公共区域。
◇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房屋立面、公共楼梯、广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成交人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保洁班长负责巡查、监督。
◇成交人需负责垃圾(不含厨余、建筑垃圾)的收集、分类、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定期杀灭驱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垃圾箱。
◇成交人在清洁卫生中消耗的物料工具等费用自负。
◇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三)设施维修
1.具备水电工作经验及相应维修能力,持有初级(或以上)电工证,或相关技术类资格职业证书、专业文凭。
2.负责对采购人的公共区域设施、水电设备(不含计算机等电子设备)、门窗、办公家具等进行维修、养护,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节约工作,发现并处理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止,并报告采购人。
3.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专业维修养护工作,供应商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对接工作,明确职责。
4.成交人对专业公司承包、保养的电梯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成交人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
保养和维修,及时报采购人处理。
6.负责采购人水电、门窗、办公桌椅等各类设施设备维修,维修中产生的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对采购人供水、净水设施进行维保。二次供水设施要定期清洗,并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饮用水质安全。
8.确保变配电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所有配电设备开关、楼层配电开关标签清晰、准确。建立变配电设备操作管理制度和停电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应急处置时间,并张贴上墙。设备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应悬挂或张贴在设备上。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保证变配电室高低压设备运行正常。负责督促、检查有关机构对变配电系统的巡检、保养、维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9.接到采购人的保修项目,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除外),紧急事项5分钟内到达现场。对于现场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及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时间。
10.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事项。
(四)会务服务
1.会议召开之前,做好会场布置及会前准备工作(包括茶水、会场卫生等);
2.会务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服务时做到主动热情,动作规范;
3.茶水供应及时迅速,每15分钟续水一次;
4.会议结東后组织保洁人员立即清场,关闭所有电源,并认真检查会场有无火灾隐患;
5.发现问题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和更换。
(五)园林緑化
具备绿化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熟悉绿化养护技能,按照绿植生长规律定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灭虫等养护工作。
1.基本要求:确保采购人院内、基地内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等绿化成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花草树木无折损。
2修剪:修剪整齐美观。年普修6遍以上,草屑及时清,切边整理不少于3次,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草高应适度。
3.灌溉:常年保持有效供水,草地充分生长,用覆沙保持调整,保持地形平整,排水流畅。
4.中耕除草松土:年中耕除草、疏松表土10次以上,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
5.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追复合肥2遍,充分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6.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生态治理,食叶、刺吸、蛀干性虫株率小于5%。
7.扶正加固:按规范做好综合防护措施,及时扶正加固。
8.其他:绿草如茵,斑秃黄蒌低于5%。
9.对公共区域的水景及其他景观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景观区域进行保洁,保持功能完备、无污染、整洁美观。
(六)消防管理
具备消防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管理、应急处置、救灾救援技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消防工作,做好与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专业公司的对接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好制度建设、消防日常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采购人院内、基地内消防工作不出问题。
四、物业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成交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成交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场所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火灾、违章发生率;违章处理率;用户投诉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2.供应商设置服务本项目人员不低于35人,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分配服务人员。
3.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分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故障与维修、保养、巡检等登记制度。
4.供应商要实行标准化管理,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与归档管理,做好标牌标识的张贴、布局、更换,设施设备标识规范、齐全。配置“正在维修”、“小心地滑”、“不准泊车”等移动服务标识,并在适当时使用。标识无缺损,文字规范,建立各类标识的清单。
5.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助力采购人完成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健康单位、节约节能、卫生、禁烟控烟等活动开展。
6供应商应配备配服务人员。项目经理等本项目人员均须驻点服务,且项目组成员无故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须更换人员的需报送材料至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
注: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2.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3.供应商应公示项目经理(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及联系方式在采购人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应保证派驻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经双方确认的人员,如人员调岗或离职需更换,应提前7天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重新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报备,新安排人员应有一个星期的跟班熟悉时间。
4.供应商负责其项目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等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确保采购人所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因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而导致的各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七、服务考核标准
1.每季度由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对成交人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2.采购人所列物业服务内容中的具体维保方案要求,除不可抗力外,如成交人未(或迟)提供服务或服务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将从服务款中扣除。未(或迟)提供服务的扣5分/次。未(或迟)提供服务累计达10项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3.设施设备完好率力争达到100%,出现事故、故障或接到采购人指令时,应急响应不及时(5分钟内未到达事故、故障现场)或未立即实施维修并恢复正常的,扣25分/次。累计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4.因成交人责任发生火灾、透水、断水、断电等事故或设施永久损失、电器设备不可逆损坏的、苗木枯萎死亡,或会议服务不及时、不规范导致参会人员投诉的,每发生一例,扣罚40分。且采购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5.成交人进行各位保洁(含生活垃圾分类)、消防巡查登记,如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未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应及时指出并向采购人报告,未落实扣5分/次;
6.每季度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检查并做好登记,未落实扣10分;
7.成交人工作人员不服从安排,情绪抵触,态度恶劣的扣10分,经警告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换人;
8.对于供应商未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投诉处理承诺、服务响应承诺、技术安全要求、培训要求、备货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的,每项按照10分/次扣除。
9.供应商未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创建或整改工作要求的,将扣除40分。采购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我司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我司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考核及措施进行对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群,田松,赵闽(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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