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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3102000210
项目名称: 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条件
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13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作为支撑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功能实现之一,围绕工程项目管理数字化,提供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项目建设中的进度、质量、安全、计量、档案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BIM技术,使工程项目管理三维可视化。统筹管理集团所有工程项目,并工程建设各方单位统一纳入协同办公,可与省、市、企业各级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监管平台、市级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第三方施工防破坏监管平台、城建集团城云平台等平台)进行集成与交互,实现数据及功能的共享和互通。系统所需BIM服务器、网络安全要求三级等保评测及加固(每年一次),须采用国产数据库。
范围 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1-09 09:30
开标地点
高芯科谷中科创新广场10号楼104室

其他
1、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公告。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5、本次共分为两个标段【即: 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城云)服务采购项目、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另外标段见另行公告】,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开标顺序为准,开标顺序为: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城云)服务采购项目、新城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筑云)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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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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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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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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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高芯科谷中科创新广场10号楼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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