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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邻水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评估)服务
项目采购的公告
 
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安排,需对2023年重点项目及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评估)工作,故开展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评估)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8万元;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殊要求的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方式及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本项目为单位自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参照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办法(见附件1)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技术要求
 
2023年邻水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评估)情况表(实质性要求)
序号
绩效评价(评估)对象
绩效管理类别
基本工作任务
1
国资集团2022年税款、国有资产维护等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5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现场评价要求:现场评价资金比例为100%
问卷调查:本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
2
邻水渝邻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4500(本级)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现场评价资金比例为100%
问卷调查:本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
3
2022年银鼎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雕塑)项目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380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现场评价资金比例为100%
问卷调查:本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
4
2021年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政府采购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85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 现场评价资金比例为100%
问卷调查:本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
5
磐石工程项目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4153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至少5个点位
问卷调查: 每个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合计至少150份。其中镇干部20%、村组(含社区)干部10%、居(村)民70%。
6
2022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684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4个镇全覆盖。
问卷调查:每个乡镇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合计至少120份。其中镇干部20%、村组(含社区)干部10%、居(村)民70%
7
2022年耕地轮作种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825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至少5个镇
问卷调查:每个乡镇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合计至少150份。其中镇干部20%、村组(含社区)干部10%、居(村)民70%
8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5000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至少5个镇
问卷调查:每个乡镇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合计至少150份。其中镇干部20%、村组(含社区)干部10%、居(村)民70%。
9
2022年仓顶阳光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2022年,项目资金总量189万元
现场评价要求:现场评价资金比例为100%
问卷调查:本点位至少做30份问卷调查。
1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政策绩效评价
具体工作任务根据邻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邻财绩〔2023〕9号)中“政策支出绩效评价”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1
档案馆馆藏数字化项目
项目事前评估
具体工作任务可根据《邻水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邻财绩〔2020〕12号)中相关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2
丰禾镇柏垭头村、曾家坝村和复盛乡教官湾村、龙门桥村、老君山村、水磨滩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排查整改项目
项目事前评估
具体工作任务可根据《邻水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邻财绩〔2020〕12号)中相关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3
邻水县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项目
项目事前评估
具体工作任务可根据《邻水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邻财绩〔2020〕12号)中相关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4
邻水县“安易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事前评估
具体工作任务可根据《邻水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邻财绩〔2020〕12号)中相关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5
邻水县白水河(梁板段、三古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项目事前评估
具体工作任务可根据《邻水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邻财绩〔2020〕12号)中相关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16-20
司法局、农民工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 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总工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具体工作任务根据邻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邻财绩〔2023〕9号)中“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确定,也可按中标供应商自有标准体系进行。

(三)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公司或法人单位,下同)应根据各个项目需求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且绩效评价报告由组长牵头撰写。
(2)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不低于3人,其中组长1名,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组组长及50%组员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与过财政绩效管理相关工作。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及组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下同);②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其他执业资格证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材料复印件;③绩效评价服务单位、工作组组长及组员从事财政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简介和成果。
(3)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不得变更,其他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如有变更,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函原件)。
2.服务内容
(1)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供应商应根据评价工作安排,搭建评价工作组。工作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绩效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是收集与绩效评价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和行业标准数据,与管理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
②绩效评价工作组应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特点及实际执行情况,在与绩效评价对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采购人的意见,制定绩效评价对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经采购人同意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方可按照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③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对象具体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管理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进度、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工作方案需报采购人审定,并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2)现场管理
①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价。
②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时应制作、填列《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绩效评价工作记录》、《满意度问卷调查》等相关工作底稿。绩效评价工作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评价点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并由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
③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3)撰写报告
①现场评价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结合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按照采购人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②绩效评价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财政政策)绩效、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③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绩效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跟踪办法》(见附件2)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绩效评价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④征求意见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绩效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项目主管部门及整体支出部门意见。采购人会同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⑤资料归档
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1)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不含法定节日)
(2)实施地点:邻水县
(3)价款支付方式:绩效评价(评估)结束后,采购人将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绩效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跟踪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见附件2、3),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五)其他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方)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格的5%),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称(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邻水县财政局,开户行:四川省邻水县工行,账号:2316556109026406686。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六、报名方式、磋商确认及时间
1、报名表以及报名资料获取: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访问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报名表(附件4),并于11月13日前报名。报名方式:①在线报名:将报名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发送至邻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邮箱(3667212192@qq.com);②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7:00,凭报名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到邻水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现场报名(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223号财政局办公楼612室)。
2、磋商评审时间及方式
(1)应答时间:2022年11月15日15:00—15:30。
(2)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15:30,拒收15:30后递交的应答文件。
(3)应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应响应,并在应答时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应答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人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应答及磋商评审地点:邻水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评审由邻水县财政局成立的采购小组组织进行,按照综合评分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得分的情况,将采取多轮报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每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
(6)采购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应答申请人名单时,应当告知应答申请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7)供应商确定:确定1家供应商。
(8)合同签订:评审确定供应商后两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李先生  15351336439   办公电话   0826-3230706
特此公告
                                
 邻水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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